第777章 愿以赤血挽天倾!
凛冬城依丘陵而建,屋舍围绕着中极排布,中极所在正是洛宫以及英灵殿,宗庙会布置于山上的城中,说是洛宫不过是一些略显逼仄的房屋,洛氏大部分人迁徙至此才数年,还未能建立恢宏的大城。
英灵殿前,洛氏族人及诸家诸族俱跪伏于前,愈发苍老的洛谌手持神杖肃穆道:“十年寒霜,终铸凛冬,俱往英魂,吾族已于极寒极北黑暗之地,矗立灯塔,素王之光将辉耀北境,安息哉,安息哉!”
十万人皆垂首叉手同声称颂,“素王的神灵在天上,光辉美名万万年。
子孙受享大光明,福泽绵延后嗣长。”
众人刚齐声颂完,又颂三声,洛谌正要走下祭坛,却突然一个踉跄,身体先是一晃想要站稳,而后竟径直倒下,这突然的变故惊住了所有人,直到神杖落在地上发出重重的声响,洛攸才反应过来,直接冲上祭坛,将洛谌扶起,大声道:“族人俱回屋舍,各自安定。”
围拢的众人不得不散去,心焦的等待着洛宫消息,三日后,当悬于洛宫的钟声沉闷响起,所有人都知道了结局,家主果真去世了。
洛谌担任家主十年,继位不久便行往辽东,五载不曾见子民,又五年,洛氏迁徙至此,他最大的作为便是建立凛冬城,在洛氏族人俱迁至凛冬城后,竟然暴猝而亡,真是时也命也。
令家族迁徙辽东者,葬于昭城,使家族安于辽东者,死在极寒所在,葬礼并不繁复但很盛大,洛谌未曾给自己修建墓室,他被葬于凛冬城南,寓意回望南国。
洛攸的继位仪式亦十分简陋,大祭司在宗庙中为他冠上冠冕,再将神杖交到他手中,简单的不像是传承千年规矩颇多的世家大族,倒像是蛮荒的胡人为自己随意戴上王冠。
洛攸站在高处望着所有正忙碌的子民,耳边回荡着父亲的遗言:“凛冬苦寒,取食甚难,吾不忧谷物,因辽东虽荒芜,然其土甚贵,有数年耕耘,不足缺粮,然人食谷物,只得存也,须配肉食,为父所忧者于此也,以粮喂牲、畜,马食尚不足,况鸡、鸭乎?
凛冬位于极北,与燕国交者两千里,所行艰难甚远,不足行商以购也,尔承君位,揽以河、山,围而圈之,使渔、猎兴盛,及至开垦粮田,使妇孺俱无缺矣。”
不曾言语家族大势未来,不曾言语素王能否归来,不曾言语要如何制四方狄胡,只言一食一饭,洛氏之难,足可见也,迁徙凛冬带来的大量存粮,使洛氏数年内无后顾之忧,然近忧既解,远虑必现,如何为十万聚集在凛冬的子民求得生存,便是唯一所虑事。
数千汉子袒露上身,满是晶莹汗滴,正挥舞着手中铁器将土层剖开,在沟渠的尽头是枢纽,可引江水至此灌溉农田,兴修水利乃提高农田产量的不二法门,纵观凛冬城外,多有块块农田,沟渠田垄于其间穿过,洛氏迁徙有人力、有技术、有器具,开垦速度极快。
大江之畔,亦是一群大汉持孔眼较大的渔网乘着小船于江上驰骋,见到有大鱼群便纵身跳入水中,手臂拍击扬起层层浪,在夏季时,不需要洛氏嫡系子弟,都能捕捉到鱼,只有冬季严寒时,才需要嫡系发动沉鱼天赋,增强捕鱼的机会。
凛冬城外的山林中,郁郁葱葱,尽是白杨松柏,成片成片的原始森林,其间豺狼虎豹甚多,可食肉牲畜俱不缺少,青壮十数人各分小队,进山捕猎,若是寻常猎户自然难以寻觅猎物,但洛氏的捕猎小队通常由嫡系领头,洛氏如今的捕猎队中有上百只海东青,大多数的猎物皆避无可避,洛氏又有甲胄、弓弩、利器、伤药,与寻常猎户完全不同,曰捕或许有所偏颇,当以狩为准,纵然猛虎亦不过箭下鬼也。
迁徙至凛冬城后,除了寒冬太过难熬,每年都有族人死去外,所有人都发现这其实是物产丰饶之地,脚下的土地也是种粮的好土,素王所言,洛氏将于白山黑水兴盛,诚是良言。
果然素王从不曾有错,唯一可惜的是,辽东严寒不若西域温暖,除非生活在有十数洛氏嫡系共同展开御寒领域的凛冬城,否则常人实在是难以在极寒下生存,即便是胡人在冬季时也要迁徙到靠南一些的山林中避寒。
洛宫中,洛攸与一众洛氏高层正商议着族中大事,经过磨砺最受重用的洛襄先向洛攸汇报道:“兄长,根据前些时日狩猎队汇报,凛冬城以南、燕国以北的大部辽东土地,都已被不断迁徙的胡人部落所占据,我族前往燕国唯一能行的商路彻底被截断,如今我族已彻底孤悬北境,形势堪忧,有胡人部落注意到了凛冬城,寒冬时他们不敢前来,但夏时未必不敢,或许战争将要到来燃烧。”
洛氏迁往辽东的一大原因便是因为素王上皇曾经胡命昌盛的谶语,洛攸微微眯着眼道:“自素王上皇谶语出世,我族最想不明白的便是,胡人到底以何等方式昌盛,我族又要以何等方式去平抑胡乱,现在胡人欲攻凛冬,正可一试其族成色,寻找平抑胡命的方法。”
当洛氏的敢战士轻而易举的凿穿胡人后,洛攸望着那遍地的尸体,足足有上百具,他摇摇头,以这些胡人的实力根本没有威胁凛冬城的实力,尤其是如今的敢战士,经历过辽东苦寒后,更是胜过曾经,最明显的就是体型完全大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