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往何方了?
蒙的神识已经彻底占据了这具陌生但熟悉的身躯。
或许这副身体的原主人还没有了解他自己。
可是真灵呢?
真灵何方了?
自行泯灭了?被吓死了?
这绝无可能!能修成如此道行,能有如此奇思妙想,创造出如此元神构造的存在怎么可能被吓死。
搜索,必要搜尽其身,寻便大道,甚至引动时空,去光阴之中查找其之去向。
而在此之前,直接借他此身来牵扯因果,也能寻到其所在。
可气息勾连下,连试了多种诅咒之法,却都没有将其挖出。
而且这片虚空早就被封锁,借着那批从巫族那儿偷来的乌乔,直接运转秘术,便把此间封锁了个彻底。
就这般情况下,他能往何处遁走?
莫不成还有帮手?
蒙百思不得其解,最终也不再镇压这副肉身与元神之中的大道,让它们有了喘息的机会,然后便要将它们统统收入自己的大道之中。
如此一来,他回来了又能往何处去?
再者说这副肉身实在了得,若能参悟其中修行之法,蒙自认为自家道行还能精进百步,于金仙之境走入第三步,甚至更远,至太乙。
还有这道元神,进步的空间比太清圣人传下的新一代神魂更多。
此番动手,可谓收获良多。
而且对象只是个玄仙,所以这更是个白捡的功劳。
就在要收取这副肉身与元神的时候,忽然其不再镇压的大道同时共振起来,掀动了这片区域的天地大道,而那先天神魔真身也与天地感应,竟消解了困住其形其力的大道之法,不对,更准确而言是直接与天地相融,仿佛化道天地矣。
这两重变数直接就把早前设下的乌乔阵势动荡破坏,使这片被搅乱的虚空快速恢复原样,又有了空间大道所规定的法理规矩的模样。
蒙一见如此,便知是洛祖回来了。
他一定借了某个神奇的灵宝,然后藏在某不可知之地,就等着松懈。
按理说金仙绝无任何可以被玄仙看穿的破绽,因为金仙与玄仙根本就不在一个维度上,玄仙纵使看到了金仙的某一缺漏,但也无法借取这个缺漏来对付金仙,因为金仙会在他借取这个缺漏之前就补上去。
而且金仙与玄仙不在一个纬度,金仙轻易就能让玄仙无法触及,可金仙却能轻易降临玄仙纬度,将其抹杀。
但洛祖不一样。
先前就借着先天神魔真身抵临金仙所在的纬度,使得蒙不能直接以这等纬度间的差距抹除掉他,而后又以浠水剑这等灵宝强攻蒙,可谓胆大包天,更可以说非比寻常。
蒙在此番动手之时,便已经尝试过多次直接以大道将之悄无声息地抹杀,可总有一股异力将之抵消。
甚至还要扭曲修改大道法理,使之失去在现实存在的基础,如此也能悄无声息的抹杀他,即使是玄仙也抵抗不住一位金仙如此手段。
可这也失败了。
而后也看出因由,一是这副名为先天神魔真身的肉身之法,二是洛祖这个修行区区五千载的小辈已经来到证就道果的关口,其如今也只差化道这一步了。
或许在某一刻,他便能与平起平坐了。
蒙知晓之时,心中却没有什么嫉妒。
毕竟世上多天骄,也不差这一个。
可此刻就不是心生嫉妒不嫉妒的心思了,而是要将这厮彻底抹杀。
已经“看到”洛祖了。
其正要化身某一条大道。
而以洛祖玄仙境界就有的底蕴,其一入金仙,恐怕都能稳压一头了。
这绝不是想要的。
所以……
“你这贼厮!看你还能往哪里躲!”
就在要出手抹杀正要化道的洛祖之时,一道咆哮就从四面八方拥挤而来。
是那位看守三千万里乌乔木林地的巫族天巫,追上来了。
嘭!
一团火光直冲天际,按住了蒙的龙首,撞在了看不见摸不着的一层空间壁障上。
龙首破碎,仿佛泥土捏成的陶俑一般脆弱。
可一团团阴影也随着龙首破裂而翻涌而出,渗透在此间虚空,至某一条大道。
而后此间的一种大道法理随之更改。
火光瞬息无影无踪,消散为无数最为基础的天地灵气。
“好贼子!”那位巫族天巫怎能就此善罢甘休,轻易就将大道法理修改回来,并且更替了数种大道法理,且此间独属于的大道浮现出真容。
这便是洪荒霸主巫族,其余散修金仙斗法那可都是小心翼翼,不敢直接在物质现实层面展露自身大道的真容,而巫族可不管这一潜规则,动手就不含糊,大道真容直接降临。
所以就在这瞬息间,此地数光年就成了所主宰的领地,是此间唯一的王,的大道可以横压一切。
除非有更强横的金仙降临此地,凭着自身大道将的大道镇压,亦或者太乙降临,以另一种力量将镇压。
蒙眼见如此,心底自然慌张不已,想要遁走,也想顺手就把洛祖给抹杀了。
但此刻就是想逃走都难了,更别提抹杀洛祖了。
而洛祖此刻是什么状态,那自然是陷入一种玄之又玄,于茫茫无穷的大道法理中寻见真我,使自己的道果容纳下这条存在大道。
但外劫……不是真外劫,或者说这场外劫还不全。
所以内劫引不动,便难使洛祖尽全功,修成一颗完美道果出来。
虽说此刻也能直接催发道果完整凝实,直接成就金仙。
可洛祖还想再等等,而且他还有另一重筹谋。
所以他就要等外劫完全,如此就撕扯开蒙所设下的封闭虚空屏蔽天机的大阵,让这位巫族天巫有机会发现。
而蒙被这位天巫一牵制,身为的外劫也就削弱了,那么洛祖的外劫也该补充完整了。
果不其然,天上骤然就有一颗星辰大放异彩,降下无穷星光,使得这片地区只知此星,而不知日月所在。
此刻,妖神降临。
洛祖眼见此景,微微一笑。
“我道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