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头饰比想象中的要轻,上面的金银珠宝应该是假的,但也够她脖子好受的。
新娘的衣摆很长,会拖在地上弄脏,所以吴悠荷在后面帮忙拎着,几人这才前往摄影棚准备拍摄。
蜂妖穿着一身红衣,带着新郎官的帽子,转身看向吴三娘,绽开妖冶的笑颜。
两人目光相接,仿佛有电光在滋啦作响,看得旁边几个单身狗不停摸手臂。
周怀棠对顾星烟惋惜道:“哎呀,刚才那一幕的背景不对,不然我肯定按快门。”
顾星烟说:“这次应该能拍出特别好的片子,待会儿得问问三娘,能不能当我们店里的宣传照。”
婚纱照的市场可是非常大的,上限也高!
周怀棠笑道:“那我多拍几组。”
两人想得很美,却没料到,实际开拍之后的情况截然相反。
“先来一张正式一点的,两位并肩站好,来,笑得幸福一点,三二一茄子……”
吴三娘和蜂妖同时龇牙咧嘴。
“……”
周怀棠作为资深摄影师,开始指导客人,“咳,想想平时的生活,开心吗?”
吴三娘笑容自然了,蜂妖却眼神空洞,似乎在思考什么婚姻哲学。
“那就再想想你们相识相爱时候的场景。”
吴三娘那张姣好的面容化作一个“囧”字,蜂妖则面露羞涩,幸福得要冒泡。
“……”周怀棠放下相机,无助地挠了挠头。
这对夫妻怎么有点不对劲呢?
作为一只初入凡尘没几年的小妖,蜂妖不是很懂人类的婚礼制度。
虽然穿上婚服以后的三娘令他赏心悦目,但他也意识到,这不是拜堂应有的流程。
唉,早知如此,他应该再攒一会儿钱的。
族中的前辈说,蜂妖以蜂蜜为食,要想酿出合格的妖蜜,就得下山,混入人群当中。
女妖采补男子,男妖采补女人,就跟化形前采花是一样的道理,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可蜂妖他是个新手,踌躇了许久,也挑剔了许久,终于在这座小县城里看中了一朵最好看的花。
她每天都会到酒楼门外摆摊,借着酒楼的人流,上午卖早点,下午卖玩具,晚上卖醒酒汤。
她知道自己很好看,却毫不羞怯,大大方方地叫卖。
跟人做生意时,她从不红脸,虽爱财却不揪着眼前一点零头不放,整个县城就没人不喜欢她的。
蜂妖也喜欢这样的女人。
觉得她像红色的风信子,热烈如火,充满活力,是冬日里的一抹艳色。
面对最喜欢的花,蜜蜂总是格外殷勤。
蜂妖使出浑身解数,终于采到了这朵花,他感觉自己能酿出全族最好吃的妖蜜,连功力高深的妖王们吃了都得迷醉!
不过,前辈们也说,蜂蜜不能只采一朵花,不然等那朵花枯萎了,自己也会饿死的。
蜂妖恋恋不舍地化作原型,准备逃跑,突然被一双手包住,然后就听他的风信子嘀嘀咕咕了一串听不懂的话。
诶……
罢了罢了,风信子舍不得他!
只采一朵家花也没什么不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嘛!
然而,多年以后,迟钝的蜂妖察觉自己被骗了。
他的风信子很少对他笑,也不怎么爱说话,只有自己酿出蜂蜜交给她卖钱的时候,才会多说两句。
蜂妖这才难过地发现,对方哪里是看上自己,分明是图他的脸和蜂蜜。
所以才不让他见人,也不允许他碰卖蜂蜜的钱,因为他的脸和蜂蜜都是属于她一个人的。
某种意义上说,这句话也没什么毛病。
后来,有个大主顾派丫鬟到家里买蜂蜜,吴三娘不在家,他不得不出面待客,顺便跟对方聊了两句。
那丫鬟说:“女人喜欢丈夫买首饰,越多越好,越贵越好。”
蜂妖衡量了下藏钱被发现的坏处和送礼得到的好处之后,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无数男人都会干的事——藏私房钱。
送礼的日子也来得有些措手不及。
重新拜堂?那可是个大日子,他想买下一套头面。
可惜,他把家里仅剩的妖蜜全都卖给酒楼,那些钱也只够一对耳坠。
那耳坠到现在还在他的衣襟内侧,不好意思拿出来。
照相馆根本没给他表现的机会,整整五套风格不一的头面摆在那,随便三娘自己挑。
虽不是真正的金银,却更闪更亮更鲜艳,比他在首饰铺子里看到的还要高几个档次。
不过,三娘似乎不太高兴的样子。
第不知多少次拍照失败后,蜂妖想起那个丫鬟话里的重点——得丈夫送的,才开心。
蜂妖臊得满脸通红,抓耳挠腮,这才别别扭扭地把手伸进衣襟里。
“你干什么?”吴三娘见蜂妖突然得了痒症似的,似乎要当众脱衣服,忙把他的手拽出来。
结果一扯,竟是扯出了一个锦囊,上面还绣着首饰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