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就起来接着喝!”
“沈连今天落我们手里,可要遭老罪喽。”
激烈的嘲笑声在耳畔炸开,靠坐在角落的青年缓缓睁开眼睛。
包间内灯光闪烁,群魔乱舞。
但无一例外,都在幸灾乐祸地看着自己。
沈连皱着眉,换了个姿势。
先等一等。
沈连花费几分钟,接收着脑海中的那些陌生记忆,终于确定,他穿书了。
同名同姓,一样混迹娱乐圈,只不过原主沈连臭名昭著,人人喊打,三十八线糊咖。
而沈连在之前的世界,早已是顶流巨星。
他是在参加颁奖典礼的路上出了车祸,一睁眼就到了这里。
原身沈连,选秀节目人气出道,资源不断,用心经营不说一线吧,前三线没问题,可结果呢?
半道里长出来一颗恋爱脑,喜欢上了这本书所在世界的主角攻周堂斯。
可人家周堂斯有官配啊,名叫郑歌,最近在娱乐圈风生水起。
郑歌万人迷体质,不仅把周堂斯迷得晕头转向,还斩获了该世界另一重要角色楚易澜的喜爱。
但官配就是官配,楚易澜注定求而不得,还成为了两位主角感情上的磨刀石。
经历种种,最终黑化,落得一个海边自焚的下场。
而原身,磨刀石都算不上,周堂斯身边的小小舔.狗一枚。
周堂斯喜欢看郑歌吃醋,原身沈连便随叫随到。
接下来就是周堂斯抓住郑歌的肩膀怒吼“你听我解释!”郑歌泪如雨下“我不听我不听”的狗血桥段。
随后二人在路边、在天桥下、在公司门口,挣扎拥抱,流泪热吻。
而原身因为频繁“插足”周堂斯跟郑歌的感情,被数次撕上热搜,路人缘早没了。
舔狗的标准结局。
回忆到这里,沈连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周围人不免目瞪口呆。
而今晚,是原身坠入地狱的关键。
按照书中剧情,这晚沈连为了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来谈合作陪酒,没想到落在了反派楚易澜手中。
楚易澜不会放过原身。
因为此刻他刚好毁容出院。
三个月前,大家去某度假山庄,当夜郑歌被反锁房内,然后有人放火。
而楚易澜为了救郑歌,被房梁上掉下来的木板砸中,送去医院时脸上全是血,说是毁容了。
这也是楚易澜人生的一个大转折,容貌受损,使得很多人见到他就害怕。
而纵火者,据说是原身,只是那晚监控坏了,一时半刻没有证据。
这点存疑,因为沈连接收的全部记忆中,唯独那晚是空白的。
但是不重要,原身就是背锅了。
加上之前得罪郑歌那么多次,新仇旧恨,楚易澜岂能不报?
原身自知穷途末路,可能是憋久了,就在这晚发了疯。
指着楚易澜就是一通“丑八怪”、“你永远比不过周堂斯”的输出。
可谓字字雷区。
于是一夜过后,原身在娱乐圈彻底消失,还背了巨额债务。
加上又有心脏病,后来在破烂的出租屋内,收到周堂斯跟郑歌疑似订婚的消息,一口气没上来,去了。
可以,很炮灰。
但是不慌,沈连心想,看我表演。
沈连抓住一个坐的最近的男人问道:“我刚刚骂人了吗?”
如果骂了楚易澜,那还表演个锤子,安详躺好。
男人一愣,随即露出匪夷所思的神情,“你是喝酒喝傻了吗?你骂一个试试!”
很好,没骂人,沈连放下心,最作死的一幕尚未发生。
下一秒,包间的所有灯都被打开,亮得沈连忍不住抬手遮挡。
朦胧中,一道人影缓步走近。
对方哪怕没有说话,沈连都感到浑身寒毛竖起,压迫感丝丝入骨。
等适应光线,看清眼前的人,沈连愣住了。
对方身高目测一米九,穿着定制昂贵的西装,周围乱成这样,他身上也半点褶子都没有。
男人五官深刻,冲击力强,略微突出的眉骨在眼皮上压出沉甸甸的阴影,又是个寸头,整体轮廓线条没有任何缓冲圆滑的地方,因此看上去阴沉凌厉。
一道突兀的伤疤从男人左脸眉骨下拉,延伸到了脸颊位置,衬得他愈发冷若寒潭。
一般人见到这样的楚易澜,没有不两股战战的。
但是沈连……一下子合并双腿!
我要干什么来着?沈连脑子飞速转动,但是转了个寂寞。
实不相瞒,他是弯的。
面上看起来野性难驯,实则性取向为男。
可喜欢男人,跟有没有喜欢的男人,是两个概念。
更难以启齿的是,沈连偏向于做下面那个。
奈何他“凶名远播”,后来成为顶流巨星,身边多的是恭恭敬敬,阿谀奉承之辈,没人能镇得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