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锦三人面面相觑。
大家肯定都希望自家的神仙最能打,但大家都是神,十殿阎罗落败当然有可能,倒是叶锦突然抓住了一个关键。
“你说的怪物是怎么样的?”
“一个巨大的肉球,有无数的眼睛,数也数不清,还有上千条的触手,破坏力惊人还耐揍。”獠夜想了想,随即补充道:“阎罗王大人都没有拿下怪物的主要原因,是对方极为擅长神魂攻击,还能控制酆都城的鬼差的神魂。”
叶锦三人再次互相看看。
叶锦道:“这描述,是旧日之主吧?”
雷志军跟剑不二点点头。
不同的神话体系,有些东西很难互相比较,不过,旧日之主怎么也算是凌驾于宇宙法则之上的神明,在自己的神话体系中被称为古神。
你要照着华夏的说法,那就是宇宙混沌,天地洪荒之期就诞生的神明。
这属于能跟鸿钧道祖唠唠嗑的存在,阎王打不过也正常。
獠夜道:“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了,放了我!”
雷志军看着獠夜道:“放了你,然后你要做什么?继续夺人三魂七魄?”
獠夜认真道:“不管你信不信,我也是逼不得已的,我逃出酆都城时受了重伤,差一点就魂飞魄散,一身修为尽散了,作为鬼仙,吸收人魂是活下来的唯一办法,眼下我伤势既然恢复了,自然不会再干这种有违天道的事情。”
獠夜说着不由叹口气。
“凡事都有因果,我杀了那些人就等同要背下那些人的因果,你们以为我想么?”
叶锦,雷志军跟剑不二面面想觑,这有点高深,三人听不懂。
萧雨解释道:“她说的是实话,修仙之人一般就很少过问红尘俗世了,并非是无情,而是因果循环在其中,救一个人,或者杀一个人都是会改变对方的命数,此人身上的因果就会落到你头上,而身上背负的因果越多,越不利修为,白日飞升之时的劫雷也会越强。”
獠夜哼了一声:“不说修仙之人,就算是神仙也很少愿意沾染因果的,因为,因果是天道定律,哪怕是神仙,违反天道命数,虽不说会发生什么大事,但也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我倒是觉得这不错。”雷志军突然笑道:“这也是我要你做的第二件事情,既然你背了这因果的债,那就将这因果给还了,这话没什么毛病吧?”
“你让我怎么还?我还能从六道轮回里将人拉出来不成?”
“你杀了多少人,那就百倍千倍救回多少人。”剑不二道:“你们神仙的事情,我们不懂,但用人间的规矩,这叫赎罪。”
獠夜该死么?
该死!
但这毕竟不是和平年代,入侵怪物随处可见,人命如草芥,獠夜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
杀人救己,不对!
但不能指摘獠夜什么。
这让叶锦想起了卧轨理论,两条铁轨上,一边一个人,一边一百个人,你选择救一个人,还是一百个人?
你牺牲一个人,救了一百个人叫做大义?
那一个人的命不是命么?
那救一个人,牺牲一百个人?
一跟一百怎么比?
如果躺在铁轨上的那一个人是你自己呢?
你是牺牲自己,还是牺牲一百个人?
你救了自己,却要为此牺牲一百个人?
你救了一百个人,牺牲了自己,那一百个人会记着你的好么?
凭什么对面人多,就要你死呢?
那一百个人里面有你的熟人么?
嗨,还真有。
你的父母,妻子,子女,兄弟姐妹都在一百个人里面,你救不救?
这是一道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所有的答案都可以是对的,所有的答案都可以是错的。
獠夜在这个问题中,将自己的命摆在了第一位。
你可以杀她,你可以复仇,你可以指责她,但没有办法说她是错的。
这就是一个选择。
雷志军则是做了另一个选择。
那一百个人已经死了,死者已逝,与其死一百零一个,不如让留下的那一个,来弥补自己的罪。
这不是和平时代的做法。
但如今……
是乱世!
是末世!
獠夜沉默片刻,然后道:“好!”
“松开她吧。”雷志军示意了一下,然后冲着叶锦道:“他们住你那里。”
“我?”叶锦愕然道:“为什么啊?”
雷志军道:“你那屋住两人怎么了?又不是没有空着的房间,他们两个又不适合在安全局出现,回头人问起这两位是谁啊,你说这俩啊?神仙!”
“是不太合适,但你搞个屋子让他们自己住不行么?”
叶锦正说着,手机出现短信,叶锦低头一看,剑不二发的。
“你得盯着这两个,主要是鬼仙。”
雷志军上前冲着萧雨跟獠夜道:“我帮你们安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