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李仲?”
李仲上下打量了一遍莫寻,脸上笑了笑,不过看上去却是有些狰狞。
“不错,我便是你要找的李仲,小兄弟辛苦来给在下送银子,李某不胜感激啊!”
莫寻盯着他,同样嘿嘿一笑,既然没找错人,那就好办。
他随即掏出来一锭金子,在手上掂了掂,瞬间将十几双贪婪的目光吸引了过来。
“银子好说,只要你能告诉我,昨天是否见过一个身穿黄衣的女子,这锭金子就是你的了!”
李仲还没说话,他旁边一个壮汉,便急切的说道:“大哥,还跟他啰嗦什么,这小子身上,肯定还有更值钱的东西!”
这壮汉说罢,便当先跨出一步,似乎就要动手。
李仲却是将他拦住,不急不缓的冲莫寻开口道:“不错,你说的那位姑娘,我的确见过,而且就在昨天晚上,李某便已经将她卖到了莳花楼,”
听到这个名字,莫寻就算再傻,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脸色瞬间便冷了下来,看着李仲的目光中,更是带着森森的寒气。
不料李仲非但未察,反倒是更加肆无忌惮的说道:“小兄弟想找她?李某倒是可以代为引荐,到时候去了莳花楼,端茶倒水的,也可以与你那位姘头做个伴,如何?”
莫寻气极反笑,盯着李仲和他这一帮兄弟:“好啊,在下正有此意!”
莫寻答应的这么痛快,反倒让李仲有些摸不着头脑,再加上这小子一进入此地,被众人包围之下,竟然没有流露出任何惧意,让他心中难免嘀咕了几分,揣测着对方是有什么倚仗。
“这个好说,不过小兄弟最好先把身上的银两拿出来,让哥哥代为保管,你恐怕不知道,莳花楼的老板,就没有李某这么好说话了!”
莫寻冷笑一声,攥着金子的手上,不自觉的加了几分力道。
“没必要这么麻烦!”
说罢,他便将揉成一团的金锭,猛然向李仲扔了出去,只听一声惨烈的叫声之后,李仲捂着眼睛,倒在地上,脸上瞬间染满了鲜红的血液。
四周众人见状,旁边两人顿时喊了声“大哥”,急忙去扶李仲,而其余人,则心中大惊之下,脸上发狠,各自拿着武器,向莫寻身上砸去。
不过米粒之光,怎比皓月?
几个呼吸之间,院子中便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呼喊哀嚎声此起彼伏。
屋外路过的行人邻居,听到李仲家如此的动静,非但没有进门查看,反倒是拉着小孩,扶着老人,脚步加快,匆匆回到家中,紧闭大门。
一盏茶的时间过后,莫寻拉开院门,从中走了出来,脚步不停的向一个方向而去。
而院子中,早已哀嚎遍起,如同杀猪一般,若是有人进来,定然会大惊失色,只因地上躺着的所有人,全都被挑断了脚筋,而这伙人的匪首李仲,更是瞎了一只眼睛,连手筋也被挑断,奄奄一息。
兴坪镇为祸数年的柳刀帮,就此湮灭!
莫寻心中,此刻真是动了几分怒火,要不然以他的性子,断不会做出这等残忍之举。
几乎没费什么功夫,他便找到了镇上唯一的妓管……莳花楼!
此时正值中午,莳花楼前倒是热闹,不时有人进进出出,外面沿街小贩,行人马车,但是比其他地方还要多一些。
莫寻在门口驻留片刻,便迈步走了进去。
不等他看清里面的布置,便有一个浓妆艳抹,身段妖娆的女子,携着一股香气迎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