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半退圈,开始养老更新的人了,本来懒得掺合这事。但毕竟干这行马上二十年了,广大同行业者追求正当权利的关键时候,不能掉链子。
所以暂停更新,直到有个初步的结果吧……
其实起点这事跟新团队没什么关系,完是老团队留下的瓜,以及网络文学这些年,各大平台竞相比烂,无限压榨写手导致的极限反弹,借着对免费阅读可能产生对行业冲击,一股脑的发泄出来了。
说起到如今网络文学的制式合同,也确实是够奇葩的——
1、你的作品不是你的,不仅这部不是你的,下部甚至下下部,只要同一个作者名,或者同一个主角形象衍生的作品,统统不是你的,改编、运营包括续写,都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
如果是买断合同,上来打钱把作者砸晕,这么苛刻倒也情有可原,但分成合同也是一样的,还没几个字呢,一分钱的回报都没有,就把身卖了,还卖完了自己卖子孙……
投资领域有天使投资,那是真没见过网络写手的协议呀。
2、竞相比烂。
记得最早的时候,版权协议只签十年,十年之后,双方协商是否续约,而且签的只有电子版权这块,简繁体出版都是不算的;个s,虽然签的十年,数字站签的几本书合同早到期了,这些年不知道被授权了几个地方,收了几百块钱,两三年前想协商解约,合同都签完发过去了,至今也没见回信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版权签的年头越来越长了……
你十年?
我十五年!
我二十年跟上!
我一辈子!
我一辈子再加五十年……
直到现在,吴承恩他老人家都要给人打工了。
不仅如此,协议签的也越来越面了。不光实体出版要算,简繁体之外的外文版,还有游戏、影视、漫画各种改编,统统打包算上,而给的钱,还是像以前那么多,收入的一半。
哦,现在不是收入一半了,是净利润的一半。
咱也没法说,说了也没用,只好666
3、我不要的,你们也别想要。
时代不停在变,十年前写的书,肯定跟不上现在的形式了。所以以前签的那些比较自由的书,现在运营起来其实有点困难。
鲁院一起进修的同学转行做了版权运营这块,想签几本我的书,除了老书,自然也想试试新一点的书,就去问。
结果……别问,问就上百万。
那些大爆了的书,版权卖个千儿八百万的正常,那些没爆的,无非就是填作品库的,卖个几万十几万的难道不是钱吗?
你平台家大业大不在乎那点,苦哈哈的作者在乎啊……
没办法,就是这么豪横!
以至于现今都拆二代了,有心想把一些书的版权买回来,掂量掂量人家的出价,再瞅瞅拆迁款……还是算了,买不起。
这只是随便吐吐,网文的瓜还多着呢。
或许就有人问了,这么苛刻的合同,干嘛要签呢?傻啊?
没办法,平台都这样,阿大不要说阿二。网络写手又不是方方,写个日记都能出圈到国外。
大家报的想法都是,签吧!还能怎样?所谓苛刻的要求,只有你有名了,成神了,才是个事,否则人家都懒得搭理你。
事实也确实如此,合同虽然苛刻,真正落到实处的其实不多。
但人总要有个梦想,万一成名成家了呢?
而各大平台,就这样趴在作者身上,肆无忌惮薅着梦想的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