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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日子风风火火

作者:爱吃荔枝的东施字数:1647更新:2024-03-05 12:08

抄书。

这是目前林以宁能想到最自由,且来钱多的生计,大概一百个字,能换取10~60文左右。

只不过抄书是有一定门槛的,首先就是要有一手拿得出手的书法,书法越好看,价钱自然也就越高,反之,会血本无归。

林以宁因曾陪同父亲去过百家书斋卖书,与书斋东家有过几次面交,对于此人喜好的书法有所了解。

投其所好。

每日包子铺收完摊后,林以宁会游走于各处书铺,细细品味、模仿,各大书法大家的作品。

没有毛笔和砚台的她,只能用手指,沾上几滴清水,在木桌上勾画,细细揣测,回味。

陈大牛见林以宁还算有分寸,都是在四下没有顾客的时候,才开始如此,便也没出言阻止她。

无所事事的时候,他还会瞅上林以宁几眼,越看,脸上的笑容越大,忍不住打趣,“你这写的,还不如我呢,鸡爪乱爬都比你这强。”

林以宁听着耳边扎心的话,心底多少有几分不舒服,轻‘嗯’一声,继续手中的动作。

同时心中积压着一股气,一股——势必要把书法练好的气。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

三月后。

林以宁收拾完包子铺上的事情,见四下无人,请了半日假,下定决心,鼓足勇气,前往书斋。

抄书的前提,是要通过书斋老板的测试——现场手抄一份文章。

甫一踏入百家书斋。

林以宁朝迎上的书童一拜礼,告知来意,书童微微吃惊,打量了她一番,让她随意寻一处桌案,写完先交付给他先行过目一遍。

道了声好,寻了一处僻静之处,学着记忆中父亲的样子,开始细细描绘,一笔一划。

真正使用毛笔写,和手指写,有很大的区别——毛笔头软,力道掌握不好,很容易将纸张晕染开来。

一回生,二回熟。

第一个字写得很不尽人意。

后面的字,不断吸取前面犯错得教训,追求一个字好过一个字。

渐渐地进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

时光飞逝,半日光景,转瞬即逝。

待林以宁呈递上自己抄录的文章之时,心中有些底气不足,若只是看后半步的字,还是不错的,前半部分——纸张上一团,一团,墨水团子。

有些不利索,不干净。

书童只说让她候着,随后拿着她的纸张,进了后院。

片刻后。

“进来吧!”浑厚老者的声音唤道。

听到老者的声音,林以宁忐忑的心,安静了下来,这说明她通过了,若是没通过,那便是书童告知结果。

……

林以宁乘着月光,心情愉悦的,蹦蹦跳跳的跑回陈家。

推开门的声音,吸引了正在院中散步的柳二丫和陈大牛,六月的身孕,让柳二丫的身形看起来臃肿了不少。

柳二丫瞟了一眼双手空空如也的林以宁,嗤笑一声,“都和你说了,早些放弃,写那么多字有什么用。”一副为林以宁着想的样子,劝慰道:

“好好帮衬着当家的,以后总归会有你的好日子。”

“还是婆姨明事理,她那字写的,还不如我的一根毛发!”

“咯咯……是吗?写的啥鬼样子的?”

陈大牛脚在地面滑动了一下,示意,“就这样子。”

“咯咯……这么丑。”

“……”

柳二丫和陈大牛聊得不亦乐乎,而身为事人的林以宁插不进半句话,喜悦的心情,在他们的言语中,消散了不少。

正在此时,隔壁房门传出动静,从其内出来一位,推着竹制轮椅的,温温如玉,翩翩少年郎——陶知韫。

“林丫头,回来了。”

“嗯,陶大哥。”

林以宁欢快的跑至陶知韫轮椅身后,熟练的将人推至院中。

一月前,陶知韫随母,搬至此处,居住。

柳二丫和陈大牛对于这对母子,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一般陶知韫在的时候,这两人话语都会不自觉的变少。

陶知韫温声问道:

“今日,书斋测试,可是遇到什么麻烦?”

“一切顺利,只是书斋老板说我,毛笔使用的太过晦涩。让我这几日都去练习一番。”

“如此甚好,想来不久就可以得偿所愿了。”

“嗯,到时候就可以借着抄书的名义,肆意领悟前辈们的智慧。”

“……”

两人闲聊了许久,大多时候都是林以宁问,陶知韫回,无论她提出什么问题,陶知韫都能详细的,一一解答。

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

在陶母回来以后,两人交谈方才结束,礼貌朝进门的陶母,打了声招呼,林以宁便回了屋。

陶母——任清雪,雷厉风行、英气十足的女子,眉间总是皱起,给人一种凶神恶煞的感觉,但相处下来便会发现,性格与外貌截然相反。

陶知韫和陶母常年四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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