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第一批想要逃走的江湖人连二里地都没跑出,就被大军密集的箭雨给射成了刺猬,就算有侥幸存活下来的,也没能逃出生天,很快就被追上来的百十轻骑碾压而过,成了马蹄下的肉泥。
龙舟之上,蜀王赵狰将床榻搬了出来,摆在船头,人躺在上面,臃肿的身躯如老龙盘踞,不怒自威。
“好一座天渡城,仙人之城,武夫之城,当了这么些年的邻居,今日还是头回见。”
有美艳姬妾上前递上美酒,赵狰却摆了摆手。
“战前饮酒,不是没胆就是蠢蛋,本王可不犯这迷糊。”
“王爷英明。”
儒士陈庆的脑袋上还缠着绷带,先前那一香炉蜀王可没留手,砸得他晕了两天。这位青衣毒士也算圣人学子,奈何一门心思却用在了权术诡计上。
赵狰刚入蜀时,地方豪绅可不认他这荒唐王爷,明里暗里使过不少绊子,着实令他头疼。那时他屁股还没坐稳,大开杀戒的事自然不好干,就算宫里那位同父同母的兄弟向着自己,其他藩王也会说闲话。
不过当他让这位青衣毒士当幕僚后,所有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
亲疏有别,分而化之,仅用不到五年的时间,就让那些延续了近百年的豪门大族彻底成为历史,将巴蜀之地的权力牢牢掌握在了自己手中。
赵狰对着他笑道:“老陈,要不你也找个媳妇得了,不然在我身边单着,本王心里瘆得慌。”
陈庆笑而不语,可这一笑,却把赵狰吓得够呛,赶紧摸摸自己的屁股,还好,还在。
这读书人哪都好,就是性子有些扭曲。本有个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姑娘,却在一次踏青时被当地的几个世家子弟给看上了,几人当着他的面上演了一出活春宫,姑娘不堪受辱,事后投了井。这人大雨天找上了他,连着在府门外跪了七天七夜,直至昏厥。
人醒后,赵狰就问了一句:“为什么找我这么个恶人?”
陈庆面色平静地答道:“恶人才下得去狠手。”
事后铲平几大家族后,赵狰按约定将那几个世家子弟带到陈庆面前,原以为他会直接杀了他们,又或是动用极尽残酷的刑罚慢慢折磨。结果这位弱不禁风的青衣儒士竟干了一件让他这荒唐王爷都觉得无比荒唐的事,他当着满院侍卫和家仆的面将这几个男子挨个上了一遍,那场面真是毕生难忘,听说事后人也没杀,而是像狗一样养在府里,有空会去看看,至于做些什么,没人想知道。
也就是在那一天,一袭青衣的他走到那姑娘坟前,亲手摘下了自己这双眼睛,说自己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以前留着是为了复仇,现在用不着了,就该随她埋进土里。
人虽瞎了,可心却明的很。赵狰带在身边,这些年出谋划策从未有过差错。
远处,随着城内响起喧闹与惊呼,一道人影上了城头,白衣白发,孑然一身。虽不持剑,可也端是仙人气派。
而紧随其后又是两道年轻身影跃上,分别一左一右站在了男人身后。
赵狰嘴角一咧:正主出现了。
一对轻骑受命,快马加鞭来到前门前,喊话道:“蜀王赵狰无意与天渡城为敌,只因得到消息,有一伙北莽流寇进了城,为保江山社稷,还想请剑仙前辈将人交出来,我等必退兵离去,绝不叨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