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那我要吃遍帝都大街小巷的美食,霍总可不要限制我噢。”
霍少衍:“垃圾食品不行。”
安歌问:“什么是垃圾食品?”
“路边摊。”
安歌噢了一声,说:“我要吃帝都大酒店的招牌,帝都烤鸭,等下就要吃到。”
“嗯,好。”
安歌:“我还要吃西祠胡同的糖葫芦,紫禁城的艾窝窝、小南城的豆汁儿……”
安歌一口气报了帝都好几个地名的小吃,霍少衍都满足了。
在前台办理好入住手续后,拿上房卡。
安歌本来开的是标间,霍少衍帮她升级了一下,住的是顶楼总统套房,一下从普通消费拔升到了天花板级别。
安歌的背包只带了换洗的贴身衣服,除了充电宝充电线,连基础的护肤品都没有。
霍少衍草草地看了眼她背包里的东西后,说:“来都来了,就在帝都多玩几天。”
安歌整理背包的手微顿,侧首看着他说:“你陪我?”
“我闲的?”
安歌心里酸了一下,继续低头收东西。
霍少衍在这时来了个电话,是傅柔打过来的。
他拿着手机很快走远了几步,接通了傅柔的电话。
安歌虽然听不到他们说什么,看霍少衍那脸色,就知道傅柔在电话那头说了什么。
安歌目光撤了回来,把晚上洗澡需要换的贴身衣服都拿出来后,就把背包放了起来。
霍少衍这个电话只讲了半分钟,就走了过来。
安歌对他说:
“是催你回去吗?你是傅老唯一的外孙,这种场合若是不在,我不知道要被傅家骂成什么样了,你过去吧,等你忙好了再来,我不会逃掉的。”
她乖巧体贴地为他打算,不吵不闹十分好说话的样子。
霍少衍垂眸看了会儿她,端起她的下巴,薄唇若即若离地吻了吻她的唇角,说:“这么乖?”
安歌躲着他的亲密。
她鼻子尖,先前在楼下的时候她只想讨好他,就忽略了他身上安宝盈常用的那个牌子的香水味。
但此时他们这样近,她想忽视都不行。
她不动声色地跟他拉开一段距离,歪着脑袋悠悠地说道:
“不然提出让你带我去参加傅老的寿宴让你难做吗?”
安歌在霍少衍脸色微变中,上前一步,仰头看着他浓深起来的眸,故作轻松地又说:
“你不是说会宠我的?要不,你带我一起去啊?”
她说完,霍少衍的脸色就更阴沉了。
半晌,他才对安歌说:“今晚的场合不合适。”
安歌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真是可笑,堂堂的霍太太,却不适合参加男人外祖父的寿宴呢。
霍少衍很快走了。
他走后没多久,安歌想吃的帝都各种小吃就送上了门。
除此之外,霍少衍还叫人给她采购了更暖和的好几套冬装以及护肤品。
负责采购的是霍少衍的女秘书,戴着金框眼镜,人称一声金秘书。
此前安歌跟霍少衍第一次签订输血协议的时候,就是这个金秘书负责的。
安歌对她有印象,是因为这个金秘书对她态度十分不友善。
当时,在签完那份协议时,金秘书对她警告说:
【霍少喜欢安分守己的,如果你兴风作浪惹他不痛快的话,你不仅一分钱得不到,还有可能一尸三命。安歌小姐,你好自为之。】
她当时很不喜欢金秘书的目中无人,便问她怎么称呼。
结果对方回了她一句‘你还不配知道’就把她给打发了。
安歌对这件事印象十分深刻,所以此时回想起来,犹如历历在目。
金秘书将采购的东西都逐一摆放好以后,对安歌冷淡地说:
“安歌小姐,您若是还有什么吩咐一并提了,我好及时给您采购。”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有时候连一句话都不用说,就能分出是敌是友。
何况这个金秘书对她态度明显的敷衍。
安歌围着她转了一圈,突地笑了起来,说:“你应该十分爱慕霍总吧?”
被人一语就说中心思,金秘书脸色很快就难看了下去。
她强词辩驳:“请您慎言。”
安歌笑了笑,说道:
“都是盘丝洞里的妖精,在我面前就别装什么清纯仙女了。你一定十分的妒恨,我除了比你长得好看一些,哪一点能有你优秀?偏偏霍总却娶了我这样不堪的女人做了霍太太。
你能容忍安宝盈的存在,那是因为安宝盈至少还怀了霍总的崽,而我却不是。你看不起我,却又不得不因为我的身份服务我,你心里憋屈死了吧?”
安歌的话说的十分直白,直白到金秘书不想再装。
她双臂环抱,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说:“不错。我就是瞧不起你。安歌小姐……”
她后面的话没有机会说完,因为安歌在这时开口打断了她:
“请叫我霍太太。”
顿了下,意有所指的口吻,
“无论你愿不愿意,我现在都是你要伺候的女主人,你拿着我老公给的薪水,就应该替他办好差事。办不好或者是不想干,霍总的秘书有的是人抢着干。”
安歌这番话瞬间就震慑住了金秘书。
安歌的话还在继续,不过说的就是她更在意的事了。
她道:“你跟了霍总多久?”
初次交锋,金秘书觉得安歌不是省油的灯,她还不敢轻易得罪她。
因此,金秘书对安歌有问必答。
她态度明显恭敬了不少:“五年。”
安歌点了下头,说:
“能在霍总身边待五年,看来你在霍总的心里的确有分量。跟你打听个事情。”
金秘书:“什么事?”
安歌想了想,道:
“你跟了霍总那么久,想必对霍总的心上人十分了解。你跟我说说她吧。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能令霍总念念不忘。”
金秘书本来不想说,但一想到这件事能在安歌身上捅软刀子叫她疼,多几句嘴也无妨。
因此,她很快就说道:
“她是帝都秦家秦淮笙的女儿,是当年秦家那一辈人里的唯一女娇娃,家中排行老七,上面有六个哥哥,是真正意义上的团宠小千金。
总裁跟这位小千金的具体渊源我不太清楚,总之,总裁的命是秦淮笙所救,是出于对秦淮笙的感激,还是别的原因,总裁都对这位小千金极其特别。”
安歌问:“怎么个特别法?”
金秘书道:“十年前秦家灭门惨案前,总裁曾割肝救过七七小姐的命。因为总裁身体特殊,对麻醉过敏,他开膛破肚没有打麻醉,就冲这一点,谁都没办法跟七七小姐相提并论了。”
霍总还真是情深义重呢。
安歌这样想,心头变的有些酸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