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城外,有片湖。
沈漠低头来用水泼在脸上,勉强洗干净了上面的血痕,但是那血腥味却还是一时散不开,怎么搓都没有用。
身边的伍长凌阳州提醒道:“什长,这水说不定有虫子,还是莫碰了。”
“我就说你小子穷讲究,谁家不是用这样的水喝?又洗衣服又洗碗筷的。”
另一个说话的是个粗野汉子,叫劳良吉,也是伍长。此刻正在牛饮湖中的水,也不管脏臭的。凌阳州看见了,嫌弃的走到另一边去。
沈漠也站起来,免得他喝水的时候水溅到自己身上。
从军不过一个月来,他渐渐同这些军户混熟了,也去抓过要逃跑的军户,软硬兼施,收拢人心。
很快便有忠心跟在他左右的人。
只是离沈漠的计划还有很久,他回过头来远眺东方,要回到建康去,杀了皇帝和太子,还需要足够多的人。
他想到归海说的话,或许去做那个随时都有可能会被戳穿的皇子也是好的,但是那是险路。
沈漠不能让沈珠害怕。
更不能让她受牵连。
劳良吉喝完了水,收拾了乱糟糟的发鬓,口中骂道:“这西秦人还叫人活不活了?这都五六天了,才回家去!急死老子了!”
他看到沈漠,于是又问道:“大人怎么不急呢?我记得上回您不是说,家里还有个妹妹吗?”
沈漠自然心里有些着急,可是从军就是这样,他不能把沈珠系在裤腰带上,只能让彼此都渐渐习惯这种分离。
再者说了,他有和季少将军提过家里有个妹妹,对方应当会替他关照一番。
而沈漠也给了沈珠银钱,要她不要开火,去孙大娘家吃饭。只是她之前就嫌孙大娘做的不合胃口,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
自从上回从建康逃出来,她的脸便瘦削了许多,养了这样久,也没见养回来多少肉,实在叫人心疼。
这次同西秦人交战,西秦死了至少三千人,应该会老实一会了,要盯着沈珠好好吃饭...
沈漠上了马往金城方向去,劳良吉在后面上马,同凌阳州咬耳朵道:“我看大人这是又想到他那个妹妹了,只是不知道天底下还有这么深厚的兄妹情谊,你记得我那个妹子吧——”
“离我远点,一身的血腥味,都盖不住!”
“嘿,你小子身上没有血腥味吗?那一袋子耳朵到底是谁的?”
“你别靠近就行了,我是有妻的人,我家夫人闻了这味道会不快活。”
“你们一个个就是欺负我是孤家寡人...”
沈漠去市集买了糕点,高高兴兴想着沈珠开心的样子,回来的时候刚好是吃饭的时候。
他去孙大娘家找沈珠,一推开门,还没喊人,就听到沈珠在笑:“推高点!给我推高点!”
沈漠循声看去,沈珠正在坐着秋千,而那推秋千的,是个脸色极白,长相秀气的小白脸!
青年心里不知哪里来了火气,他快步走上去,拉住秋千,那秋千便不动了。
沈珠被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见是沈漠,也不高兴,反而生气道:“你做什么!”
“这么多天不回来,一回来就跟个活阎王似的,瞪谁呢?”
她倒是小嘴张张合合有许多话能说出来,沈漠心里更是生气,虽然他尚且不知道这气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他一把把沈珠从秋千上抱起来。
与此同时,那秀气的郎君开口道:“你是陈宝儿的大哥?怎么如此粗鲁!”
他的声音也是略阴柔的,沈漠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只顾着和沈珠生气。他抱着沈珠转身出门,肩上的女子气得咬他肩膀。
又骂他:“你放我下来!在别人面前发什么疯!”
“你和别人荡秋千,我出生入死...”
沈漠开口来,连火气都好像没有,沈珠一下子息了声,短暂瞬间后,她又发脾气道:“你出生入死,就不管我了,现在回来了,就要管我,这是什么道理!”
沈漠气得咬牙,心想恨不得将你捆在裤腰带上算了,免得你再去犯同样的错误!
他进了自家院子,又进了门,将沈珠摔在床上,才问道:“女郎不记得以前犯过的错了吗?”
“您招惹来去,一个个都不是好郎君,再者说这小子,一看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书生...”
“噗嗤。”
沈珠一下子笑起来,正在训她的沈漠反倒是因为摸不着头脑,而愣住了。
沈珠道:“你都发现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了,怎么还没发现别的?”
“发现什么?”
沈珠哈哈大笑道:“她是个女郎啊!”
沈漠一下子彻底懵了。
还是沈珠给他解释,自从沈漠走后,她便天天去孙大娘家吃饭,因为家里还有读书的人,于是孙大娘一日都是做三餐,沈珠张嘴吃饭也不好,便帮忙做点事情。
例如抄书,替那读书人整理东西。
后者渐渐也露出些马脚来,她是孙大娘的远房亲戚,实在是在家里受欺负,作为一个庶女要被嫁给另一个世家的老头子。
“东君说,那样还不如杀了她,既然她没有死,那就该重活一次了。”
马东君投奔远房亲戚,换了男装,上了书塾,这里远地,随便就能给她再弄个文籍,到时候再想办法。
虽然只有九品选人的办法,但读书能进军中做个郎簿,到时候也能混出头来。
男人听完了,忽而道:“女郎若是撒谎,小人这次是真的会生气的。”
沈珠没有法子,只好对沈漠道:“我见过她,所以你放心好了,是千真万确。”、
沈漠才松了口气。
他靠在床边,沈珠的脚踩在男人胸膛,问道:“你刚才在发什么脾气?我还没来得及发脾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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