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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吴天的生活状态

作者:一叶金字数:3874更新:2023-08-21 14:46

颠倒走了,他爬上树去跟混圆告了别。

是的,是爬上树的,爬树是跟混圆学的,还有吃竹子。

至于西风,他跟着西风学会了打盹。

跟黄金力士学会了打坐。

他跟新朋友二狗也挥了挥手,作别!

他走了,小混圆也哧溜从树上爬了下来,去追他。

不过反应有点慢。

清竹也有现身送他。M..

吴天一直坐在小竹凳上,发呆。

他在想一个问题,修行是为了活着?还是活着为了修行!

这是个极其深奥的问题。

所以他在发呆。

脑子转得也不快。

就这么慢慢的想呀,想呀,到最后也没想明白。

他又换了一個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实际。

是努力修行呢,还是这样摆烂?或者说顺其自然的养生状态?就像这样,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干,修行全靠天赋,全靠自然。

毕竟大哥回来了。

鸿钧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至于杨眉,吴天哼哼,他敢进来吗?

这里可是洪荒,不是混沌。

除非他想引出第九劫!

让盘古出来!

吴天开始眼皮打盹,想得太多,有些困了。

顺其自然,吴天睡了。

他的身体完全处于一种放松状态。

也进入了休养生息的休眠状态。

就这样,吴天在竹林里,开始了他啥都不干,想睡就睡的理想状态。

开始摆烂,开始养老!

他的小竹凳也换成了竹制躺椅。

一人,一熊开始摆烂。

都像大爷一样躺在躺椅上,露着肚皮,那叫一个有派!

至于西风和二狗,也有躺椅,不过他们是趴着睡觉。

西风小老虎偶尔会侧卧,露出肚皮?他总觉得不安全。

二狗一直是屁股朝后爬着的,警惕性也贼高!

只有国宝混圆最心大。

胆小和心大在它身上完美结合。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吴天那是越躺越懒,骨头都酥了。

这一天,他忽然想起,他好像说过要去看小妹的!

吴天取出酒壶,喝了一口,清醒一下。

然后,他对三个小家伙说,他出去一趟。

二狗一直跟着他,把他送出了福地。

他也不好意思,直接消失。

就这么一直走出了福地。

吴天挥手:“回去吧!”

然后他,一步,两步,缩地成寸,远去。

二狗一直摇着尾巴望着他。

最后一走三回头,又在福地门口蹲下来,蹲了好久。

九天太阴星,他一步,两步,就到了。

太阴大道已经消失,或者说隐去。

因为嫦羲,已经踏出了太阴大道,也踏出了太阴星。

算是出世了。

所以她们,也不需要太阴大道守护了。

“大哥!”

“大哥!”

吴天一进入太阴星,她们就知道了。

她们对太阴星的掌控,已经完全。

两个绝世美女,一大一小,披着月华,格外神圣,风华绝代!

都是女神,太阴星的女神。

吴天笑着迈步向前,迎向两个绝世美女。

尤其是小的那个,他们已经很久没见。

嫦娥小美女咧着嘴,眉眼弯弯。

这一笑,没了女神的气质,成了他小妹。

“大哥……”

吴天的手已经伸过去,按在了小丫头头上,柔软的长发,被他揉乱。

嫦娥抱怨,但却没躲!

嫦羲含笑,一直在旁边看着,她的眼神,在这一刻也很柔软。

“看大哥给你们带了什么?”

吴天摸出一把金莲子。

又摸出一把火枣。

他忽然想起,黄中李,似乎可以带给她们吃?

不过忘了,下次吧。

桂花飘落,月桂枝丫也伸了过来,欢迎他?

吴天笑了笑,指尖出现了命泉,弹出一滴,两滴!

月桂树更高兴了,他也感受到了。

“大哥,我也要!”嫦娥吃着金莲子,腮帮一鼓一鼓,还眼巴巴的盯着他。

吴天脑海中浮现出小白兔吃东西的可爱样子。

“好,都有!”吴天的眼神更柔和了,带着宠溺。

月桂树下,三人喝着月露,看着桂花一朵一朵飘落。

说着轻松的话题,画面唯美,岁月静好。

这里与世无争,这里岁月静好。

吴天在太阴星,又呆了很长时间。

两种环境,一种生活状态,都是摆烂,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嫦娥很高兴,嫦羲也高兴,不过已经有了少女的情怀。

会发呆,会失神,有了愁绪!

吴天选择了无视,不过慢慢他也烦了。

然后就走了,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吴天出了太阴星,决定去散散心。

他放眼天地,决定去人族看看。

吴天一步,两步,气息尽数收敛,成了一个普通的人。

他走进人族部落,就连青桑树都没认出他。

经过七八千年的发展,人族已经繁盛了起来。

老人,壮年,青年,小孩……

最初的那代人已经老了,不过还活着。

因为他们是黄金一代,至少都有一万年的寿命。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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