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快结束了,有客人零零散散离场,郑贤文夫妇站在门口送客。好友桌上的人吵吵嚷嚷说什么难得陆一李狗回国重聚,要去打通宵麻将,汤成也不知道跑哪去了。仲居瑞举目四顾没有熟人,再逗留显得十分多余,便跟郑贤文打个招呼,再三祝贺他新婚快乐,准备打车走。
他晚上禁不住劝喝了点酒,耳朵有些发热,站在门口被夜风吹得浑身一激灵。
一个女孩拍他的肩:“仲居瑞!”
仲居瑞转过脸,印象中这女孩是汤成公司的,再多的细节却是想不起来了。
女孩看他并无波澜变化的表情,也不恼,说:“我是严夕,汤成的学妹,现在也在他手下干活。你真想不起来我啊?我还给你送过一次伞呢。”
仲居瑞“哦哦”两声,很客气地说:“谢谢。”
严夕从包里掏出车钥匙扣,绕在手指上:“你回家吗?我日行一善,送你一程。”没等仲居瑞拒绝的话说出口,她说,“我们俩住的地方就相隔五百米,特别顺路。”又狡黠地眨眼,“别问我怎么打听到的。”
“不麻烦了吧,我还…”
严夕说:“我一个女孩儿,难道会吃了你?”她笑得明朗,“真的,你别多想,就是搭个顺风车,给我一个当雷锋的机会吧?”
仲居瑞忽然领悟了——难怪汤成非要他来参加婚礼,他也说呢,贤贤不至于那么客气地非要他来。之前攒局,仲居瑞总以加班太累为由拒绝,汤成大概难以向妹子交代,这次干脆把人都弄到婚礼上来了——难怪他刚到婚宴尾声就溜了。
再推辞就显得矫情了,他只好跟着严夕上车。
车载香水特别浓郁。严夕久居其中不闻其香,仲居瑞坐在副驾驶却觉得鼻子很难受,一直蹙着眉。他不是左右逢源的人,社交技巧很一般,脸上因为喝了酒发红,思维很迟缓,直愣愣地盯着前路,也不挑起话题。
严夕偷瞄了两眼,打破沉默,笑着说:“汤成说你百毒不侵,果然如此。”又叹气,“加你微信也不通过,攒局也不出来,好难啃的一块骨头啊。”
仲居瑞被她一唱三叹的语调逗笑了。他笑得很浅,眼神落在街边树上闪烁的彩灯。
“你怎么这么难追呢?”严夕笑着说,语气里倒不是很怨念,只是揶揄。
仲居瑞忽然说:“我不是很难追的。”
“啊?”
红灯,车子停下。
窗外橘黄的路灯照在仲居瑞脸上,笔挺的鼻梁投下一小片阴影。
仲居瑞垂着眼睛说:“我不难追,有人试过的。只要三天理我,两天不理我,先气死我,再说些甜言蜜语哄着我,就这么吊着,我马上就上钩。”
严夕大概没想到仲居瑞会忽然说这么一番话,有点没反应过来。
仲居瑞转过脸来笑了一下。
“是吗?这样就能成?”严夕也调整出一个笑容。
“能成。”仲居瑞说,“能把心呕出来给他。”
“所以说自古套路得人心嘛。”严夕尴尬一笑。
仲居瑞这次却没吭声了。等到车子再发动,仲居瑞说:“你看,我心里有个人,这么稀里糊涂开始新感情,对不起我自己,更对不起别人。要是让人等,我也不知道要等多久,那更耽误人了。谢谢你经常愿意喊我出去聚一聚,不过下次就不要让汤成也为难了吧。”
严夕笑着说:“我的天,我以为你是含蓄挂的,没想到你这么直接?话说得明明白白,让我死得也明明白白。”
仲居瑞很温和地看着前方。
严夕说:“所以那个人有什么好呢?”
仲居瑞很认真地想,最后也笑了:“好像也没什么好。”
“你这么放不下,怎么还分手了呢?”
“那谁知道呢,乱七八糟的,他要分手就分了。”语气顿了一下,“大概是我哪里不好吧。”
严夕替仲居瑞打抱不平:“把到你这样的还不珍惜,我看也没什么好留恋的。天涯何处无芳草。诶,别误会啊,我也不是趁机给我自己打广告。”
仲居瑞扶额笑。
“有的恋爱吧,特别刻骨铭心,但也只适合刻骨铭心,要是最后委屈自己,那是万万不行的,像你谈恋爱谈这么伤神伤自尊,那简直太亏了!”
仲居瑞说:“你大概是被父母朋友的爱包围长大的吧。”
严夕不知道怎么话角拐到了这里。
“我有一个不一定准确的观察。凡是被爱包围着长大的孩子,自信,敞亮,谈恋爱也有气贯长虹的姿态,你不爱我,那我就不爱你好了,他们受的委屈也只是小跌小撞的委屈,他们经受的爱的教育,最后还是会把他们指引到另一个自信敞亮的人那里去。这种感觉,是我这样的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习得的。”
严夕问:“那你是怎样的人?”
仲居瑞说:“我是个…小时候没吃过麦芽糖,以为长大也不会再需要,结果尝过一次就成瘾的人。”
仲居瑞显然不想再谈下去了,他指着前面的路口拜托严夕在前面放下他就行。
严夕目送他下车,看见仲居瑞的背影,挺拔端正。她窥见了仲居瑞皮相下的另一面,但那一面清清楚楚写着生人勿扰。
也许仲居瑞心里还是一个小孩,你没办法跟一个小孩讲道理,让他为了尊严,为了也许更好的巧克力糖太妃糖,去放弃他执着的麦芽糖。对那个死小孩来说,手上拿过的东西太少了,有过的麦芽糖就是全部的世界。
他只是倔强地等着麦芽糖。
仲居瑞回溯自己的人生,其实他一直没有安全感,婆婆已经做得够好了,可是他也只是表面上和别的孩子一样,有的时候想到自己不够阳光,甚至会对婆婆产生愧疚的心情。他内敛,不善交际,无论发生什么事,他总觉得是因为自己做的不够好。他敏感,但又重感情,有的时候老好人,宁可自己吃点闷亏,也不想身边人离开,但他又很矛盾地和身边的人保持着距离,自欺欺人地觉得只要这样,就不会被别人先放弃。
在失眠的夜里,仲居瑞无数次自剖。把过往抽丝剥茧,把自己当成一个陌生人评头论足。他甚至觉得裴煦的离开虽然让他心痛,但也让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在他内心最最阴暗的地方,他从来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幸运。
他一直很明白自己的性格缺陷。
他走在路灯下,地上忽明忽暗。他又想起他爸仲建兴了。小时候,被外婆接走的那天,他的继母给他收拾东西,他的脏衣服单独放在一个搪瓷盆子里,从来不跟他们一家三口一起放洗衣机里洗。仲建兴知道却从来没有说过。继母用一个塑料袋兜起没来得及洗的脏衣服,随随便便塞进一个更大的背包。他那时候总觉得是因为自己衣服太脏,所以到婆婆家后格外爱干净爱收拾,只是后来他也明白不是那么回事了。外婆不肯进仲建兴家门,站在门外牵他的手,他回头看门缝逐渐缩小,仲建兴没有走出来送他。没有告别,有父亲的人生就告一段落了。长大后,他对着仲建兴再怎么虚张声势,他都明白,其实他没有完完全全走出来。
仲建兴为什么不爱我?想过,没想出答案。
但把一切性格缺陷归因于童年未免显得懦弱。仲居瑞总不肯心甘情愿做弗洛伊德的信徒。
这天他在楼下徘徊了很久,回家洗完澡就感冒了。他有两三年没有头疼脑热的,没想到这次着凉之后病毒来势汹汹,后半夜在家烧得头重脚轻,不得不请病假,说周日去不了。
仲居瑞烧得嘴唇发白,退烧药怎么都不管用,勉强起来穿着衣服打车去医院挂急诊。
裴煦有几个比较活跃的微信群,都是他关系好的大学同学,什么专业的都有,平时在里面胡说八道。
半夜两点多,其中一个群里忽然冒出几十条未读。他点进去,看见里面在讨论一个程序员猝死了。
“120抢救无效,送来我们医院急救科做心肺复苏。”
“真死了???”
“是啊。开胸心脏按压也无效。”
“很年轻?”
“很年轻。好可惜啊。哎。”
下面就是无数刷屏“别熬夜了,狗命要紧。”
裴煦扔下手机。他是典型的夜猫子,一般两点才洗完澡,离酝酿睡意还早着呢。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不肯回家住,原本他兄嫂也是昼伏夜出型,前两年起,也开始养生了,坚持白天工作,十二点前一定睡觉。裴煦在家只要熬夜,就有两个人絮絮叨叨。想到絮絮叨叨他又想到仲居瑞,仲居瑞的作息是最标准的,不像年轻人,像退休的大爷,不知道工作之后有没有改变。程序员这种工作,也是很难让他早睡早起吧。
他手上有本书,准备看完这章再睡觉。正要先给手机充个电,不小心又点开了那个群聊。
“操,最新消息,猝死的是我们A大的校友!”
裴煦不知道哪根神经微微颤动了,他定睛一看,上面的公司名就是仲居瑞所在的。
这家公司有多少A大毕业的程序员,裴煦不知道,他觉得应该不下大几十个。恰好是仲居瑞的概率太低了。裴煦顺手点开查找朋友的功能,心里忽然有点抖——最明仲居瑞在睡觉。
他这小破网,网速奇差,硬是加载了十几秒,那个小圆圈才颤颤巍巍定位到了一家医院。H大附属医院。
裴煦愣了一下,心里骂一句操他妈。
他立刻发微信给那个在医院的同学:“我记不清你在哪家医院了,是第五人民医院?”
那同学大概在忙,隔了好几分钟才回,裴煦一颗心就快掉进油锅了。
“我在H大附属医院啊。咋啦?”
扑通。
滋。
烈油烹心。
裴煦心揪成一团,手忍不住抖,他迅速从床上跳下来,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一咬牙把电话拨了出去。打得通却没人接。
他忽然想到,婆婆去世了,仲居瑞连个家人都没有。他一边换衣服,一边牙齿忍不住打颤,也不知道在桌上摸了钱包还是些什么塞进外套口袋,魔怔了一样往外跑。
他站在路边等了半天,才发现这会三更半夜,他这破小区周围打的到车才见鬼,忍不住骂了一连声的操,赶紧在网上叫车。
他死死地咬着嘴唇,脸色苍白,眼睛通红,站在秋风里,像一根随时要折断腰的芦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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