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渺渺找了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礼节性地通知了一下队友, 第三天就收拾东西离开了。
一路行来,十分凶险。
人类在这个世界实在太弱鸡了, 遇上有修为的猛兽,基本只有跪的份。云潋因修行《坐忘诀》,倒是好些, 可统共不过十余年修为, 就是个普通的炼气修士,无法与天生强悍的妖修硬刚。
但也有少数见了人修就跑的妖兽, 比如兔子、松鼠一类的食草动物。于它们而言,人类是捕猎自己的天敌, 不是友好的邻居。
森林茂密, 荆棘遍地。
殷渺渺停下来:“这样不行。”
云潋&叶舟:“??”
“我今晚要睡兔子洞。”她说, “让它们请我们回家做客, 我想晚上抱着小兔子睡觉。”
叶舟被她天马行空的念头镇住,不知道该说什么。虽然露宿野外不容易,想找个舒适的地方过夜很正常,可是专门说要抱着小兔子睡觉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他默默看着她,发现她并不是故意为难人, 而是少女似的突发奇想, 想要了,就提了。其实拒绝的话也没有关系,她不是不讲理的人,但正因如此, 他反而特别想要满足她的愿望。
“好吧。”他思考了下,“我一个时辰后回来。”
“小心些。”殷渺渺累极,就地坐下。从口袋里掏出颗紫红色的野果,一口啃下去,又脆又甜。
叶舟往丛林深处走去,一会儿便没了踪迹。
她忍不住叹了口气。
云潋轻轻笑了。
“师哥笑什么?”她问。
他道:“没什么。”
她瞪他:“我分明听见了,少赖账。”
“那师妹又叹什么?”他笑问。
“我叹了吗?你听错了。”她斩钉截铁。
“赖皮。”他摸了摸她的脑袋,“你是觉得可惜。”
她没有作声。
必须承认,叶舟始终如一的体贴,不离不弃的陪伴,和偶然为之的恼人,已经开始令她感到愉快。
这就好像夏日浇在冰山上的酥酪,冬日的锅里熬着鸡汤,春天花开了,花瓶里便插着芳香四溢的花枝,等到了秋季,又是果盘里堆着的苹果橘子。
一年又一年,四季轮替,物质丰足。
这是一种很舒服、很轻松、很安心的状态。
她渐渐习惯了他在身边,习惯了有事要他去做,身体熟悉了他的气味,熟悉了他的温度,熟悉了他在枕畔的日日夜夜。
难能可贵的是,他同时还在成长,在改变。假如她只是站在阁揆的立场,定然会大加褒奖他的进步。而如今即便是作为伴侣,亦很难再挑剔什么。
犹如一盅梨汤,温火慢炖,炖出了甜味。
但她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也就意味着尝过最甜的糖,甜到三百年后的今天想起来,舌尖依旧弥漫着那股沁人的甜蜜。
若是相比,太不公平。
毕竟不是他不好,只是味蕾的阈值被提高了,才尝不出梨汤的清甜。
她确实可惜。然而,并非可惜他不好,而是可惜自己体会不到。
云潋又道:“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知道。”殷渺渺笑了,“水满则溢,月满则亏,差了一点,我反而能从容些,享受些。他是很好的。”
她已经接受了现实,那就是不可能如爱慕天光一般,去爱叶舟。那样的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诞生在意料之外,消弭在遗憾之中。
既不
——也未必还有同样的勇气。
弄清楚了这一点,反而坦然起来。
她对他不能付出同等的爱意,却可在其他地方弥补。纵不能等价而估,也算是她的诚意。
以情换情,可遇而不可求;以诚换诚,亦算不负初心。
“师妹明白,我就放心了。”云潋微笑道。
殷渺渺双手托着腮,苦笑说:“叶舟简单,别人未必。怪不得有人说风月债难偿,越好看的男人,要起债来越厉害。”
云潋:“……谁说过这句话?”
“我。”
他又笑了。
一个时辰后,叶舟回来,办妥了她交代的事。
方法说来也简单,兔子是食草动物,甚是喜爱草料。他调配的药丸是初级版本的丹药,比直接吃草更有价值,于是乎骗了几只兔子,又帮一只被咬伤的兔子清理了伤口,顺利得到了它们的友谊。
在再三表明他们不吃兔肉后,兔族小心翼翼地迎接了这几位客人。
兔子洞有大有小,小的就是寻常的洞穴,大的却能住进一头老虎,是有了修为的兔妖所住。
它们的族长是只胖胖的灰兔,趴着就有半人高,细声细气地询问着叶舟如何调配止血降热的草药,还请他们吃萝卜。
殷渺渺很满意兔子洞的环境,清理得很干净,铺着草料,比外面安静又暖和,很适合过夜。
她就和有一搭没一搭地和灰兔的后宫团们聊天,问它们喜欢吃什么,最讨厌的妖兽又是哪一族,等等。
兔子们防备他们搞偷袭,却不会警惕这些无意义的问题,七嘴八舌地答了。
大致总结一下,即是:兔子们理论上爱吃草和水果,但其实每只兔的口味都不一样,有特别坏的兔子喜欢吃幼崽。大家最希望的事是没有冬天,可以天天吃到好吃的东西,以及,喜欢吃兔子的兽类通通死光光。
殷渺渺问它们,既然兔子总是受欺负,假如有机会变强,它们会不会试试?
兔子们表示,变强?为什么要变强?这是什么思路?跑不就好了吗?不然多挖几个洞不要被抓到。
只有个别兔子希望能跑得快一点,最好别人都抓不住就好了。
殷渺渺笑了。
兔子和人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理念,人族希望变强,爬到食物链的顶端,兔子却安于现状,顺从自己已有的位置。
翌日,睡了一个好觉的殷渺渺恢复了精神,准备去稍微危险一丢丢的地方——水牛一族的聚居地。
牛嘛,说危险确实危险,但它们是食草动物,比虎狼蛇要友好多了。
在评价过陌生人的武力值后,水牛们心很大地无视了他们三人。任由他们在附近歇了一晚,但拒绝与其交流,并且声称——“人类狡猾,不要和他们说话。”
殷渺渺觉得挺稀奇,笑道:“在这里,大家看到的好像都不是个体,而是族群。”
叶舟道:“大概是因为同一种族的妖兽,习性都差不多?”
她点了点头。
人类看狼,只会记得狼族爱成群结队活动,以及特别记仇,不会单独说这一头狼如何如何,那一头狼又如何如何。
在以种族为单位,基本按照种族习性生活的世界,个体代表了族群,同时也被族群所代表。
走过水牛栖息的草地,殷渺渺在去拜访鹿族的半途,遇到了金妖王。
“你终于来了。”金妖王在这个世界,入乡随俗,出了面容不变,身体则以原型示人,乃是一
殷渺渺慨然道:“看来你等我很久了。”
“我想和你谈一谈。”金妖王出人预料地坦诚,“不知道方不方便。”
“方便。”殷渺渺指着远方开阔的山岗,道,“去那里吧,风景好。”
金妖王欣然应允,化出半身人形,对她伸出手:“来,我带你飞上去。”
殷渺渺竟不犹豫,立即将手放在她手心里。
金妖王的手细细小小,犹如幼童,但力气极大,振翅一飞,轻轻松松地将她拉了起来,几次起落后,迤然落在了山巅,翩然优美。
地势不高,殷渺渺喘了两声,很快从气流的冲击中恢复了过来。
金妖王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你没有修炼。”
“是。”
“为什么?”
“有什么用,修炼了也带不出去。”殷渺渺笑笑,云清风淡,“偷个懒而已。”
金妖王没说信还是不信,只是道:“我就知道,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所以我来找你。”
殷渺渺道:“我与他们都是人,并无不同。”
“一样的外表,不意味着一样的心。”金妖王幻化出萝莉的外表,标标致致的美人胚子。她在阳光下端详着自己的手,问道:“我现在变成了人的样子,人会承认我是人吗?永远不会。你们人族喜欢讲根脚。”
“只要出生的时候不是人,就算以后有了人的外表,学了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懂得你们的思考过程,也永远不会被承认是同类。反之,若出生的时候是人,那么就算他表现得再邪恶,被妖杀了,也是妖杀‘人’。
“而特别特别坏的人,被叫做‘畜生’。”
金妖王说:“你不觉得,这很不公平吗?”
殷渺渺静静听着。
“从小,我就不服气。”她话锋一转,说起别的事来,“我想修炼,和所有妖都嘲笑我说,蝴蝶也想得道,痴心妄想。但我就是不服,世间万物皆可成仙得道,为什么蝴蝶不可以?我偏要试试。”
殷渺渺能够想象她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妖修里能到元婴的,多是虎豹豺狼、牛蛇鹰雕一类,先天就在力量、习性上占了便宜的种族。而像是兔、鼠、狗、莺之类的小动物,多是以附庸的形式存在,很少修到金丹。
更不必说蝴蝶。
风急了就会吹断翅膀的小小蝴蝶。
“现在,我成功了,证明根本就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金妖王跃身而起,在空中旋身飞舞,翅膀晕出朵朵金芒,划出一圈一圈灿烂的光波。
她道:“这个世界,不是只有你们人类主宰,才会变好。我们妖族,一样可以做到。”
殷渺渺终于明白了她的意思。
“难道我们妖族不擅长建立自己的家园吗?你大概没见过蚁穴和蜂巢,其构造绝不比你们人类的屋舍差,我们也会团体合作、各司其职,和你们人类没有区别。”
金妖王仰起头,细细的脖颈像是天鹅的颈:“我知道你们人族最近的动作,是想找回现实世界的地位。但你们注定失败!”
殷渺渺问:“为什么呢?”
“你我竞走,人类固然跑了起来。”她咯咯一笑,在空中舞蹈,“可我在飞啊,你们追不上的。”
殷渺渺不置可否,只是问:“你和我说这些,又有何意义?”
“人类傲慢自大,但总有几个人不一样。”金妖王与她四目相对,“你看我的眼神和
殷渺渺倒是没有发现这一点。她看金妖王一样是妖,并没有将她认为是同类。故而不能理解这份另眼相待。
金妖王道:“和你们人类不一样,我不介意什么根脚。我来找你,是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做这件事。”
这大大出乎了殷渺渺的预料。
作者有话要说:萝莉女王金小蝶~~
看到有读者说分不清劫命和破军,好吧我来介绍一下。
劫命是魔修,走武道,长得不错(所以活了那么久)。以前投靠了天煞,被派来陌洲搞事,不幸和渺渺对上,被她坑入幻境折磨了一段时间,结了仇。幻境里就是季溟(这是本名),害渺渺被迫二次分手,所以把她惹火,直接把他掐死了。
破军是归元门的元婴,女配文茜的师父,性格狂傲,也是个大佬吧。他出场的时候戴着枷锁,被克制了力量,但依然十分强大,为啥会被上枷没写,大家可以猜猜看。哦,对了,据描写,长得也很帅,那种桀骜不羁的帅。
还有谁不记得了的话,可以留评,我及时给你们复习下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