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妙儿的新婚夫君姓叶, 单名一个绸字, 是个样貌清隽的少年,比她小一岁。她看到他的第一个念头, 便是:我可怜,他比我更可怜,千里迢迢嫁到我家来, 不认得我, 也不认得家里任何一个人。
于是备添同情,忍不住问他:“你累不累, 饿不饿?”
叶绸面上无有新婚的羞涩,始终垂眸不语, 平静得几乎没有表情。直到她说了这句话, 他才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他的娘子面庞秀美, 双眸明亮, 脸上挂着小心翼翼的诚恳,并非轻狂油滑之辈,十分博人好感。他微怔,淡漠的眼中露出了几分温度。
殷妙儿看他不答,怕他是心存顾忌才矜持, 便自顾自道:“我又饿又累, 想吃些东西。”
说罢,叫人送了汤面和热粥进来,给他盛了一碗,自顾自喝了起来。
叶绸静默片刻, 也拿起了筷子。
两人沉默地吃完了第一顿同桌的饭。
叫下人过来添水,简单沐浴梳洗。叶家侍候的人多,殷家少,东厢房也不大,难免磕磕碰碰,十分忙乱。
待梳洗妥当,已是月上中天。
殷妙儿没有丝毫亲热的欲望,装作困得睁不开眼的样子,频频打哈欠,等上了床沾上枕头,含糊不清地咕哝了声就睡了。
这一觉还睡得挺沉。
她确实累着了,风尘仆仆赶回来成亲,还要抽空拜访原来的老师同学,好几日没有睡个囫囵觉了。
次日清晨,是叶绸把她叫醒的。
她醒过来,沉着脸坐在床上,一时不肯起来。
叶绸见此,竟然不觉得奇怪或是忧惧,由小厮服侍着刷牙漱口,净面洗手。等做的差不多了,她自己穿好了衣裳下床来,挽了袖子洗漱。
“我来吧。”叶绸接过毛巾,替她拧干。
殷妙儿道了声谢:“不必这么……嗯,客气。我这么大个人了,难道还不会洗脸吗?”
“这是为人夫君应该做的。”叶绸口中这么说,手上却没有更多的动作。
“又不是娶个丫鬟小厮,算什么应该做的?”殷妙儿不以为然。
叶绸抬眸看了她会儿,微微笑了。
收拾妥当,就去拜见舅姑。殷家夫妻对这门婚事十分满意,自不会多为难,和谐地过了这一关。
殷妙儿暗暗叹了口气,有种尘埃落定的惆怅感。
三朝回门后,叶家来送亲的人陆陆续续返程回京城。就在这一日,殷妙儿的丫鬟从叶家老人那里打探到了个小道消息。
原来这位叶绸公子,没被接回叶家时经常抛头露面,在外学习医术,等回了叶家也不安分,时常去医馆晃悠。
殷妙儿本想着过个半个月就回书院,留夫君在家侍候父母——这是她父母认为的传统美德,就如他们所愿好了——但听到这里,顿时改了主意。
她问叶绸:“你是要留在家里,孝顺爹娘,还是跟我去书院?”
叶绸缓缓道:“但凭吩咐。”
殷妙儿莫名就懂了他话里的意思,以自己在书院孤苦伶仃没人照顾作借口,带着叶绸一道回了书院。
而殷母盼着他们早点传来好消息,自不会阻拦,一切都很顺利。
成亲后,殷妙儿与叶绸维持着同床共枕的纯洁关系。她以为他多少会有些担忧疑虑,实则不然,他默认了这种模式。
殷妙儿着实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叛经离道,在世俗眼中,阴阳交合乃是人伦大礼,繁衍子嗣开枝散叶是每个女人的职责。
但她不认为自己有错,只是
她尽量弥补他:带他出门,给他买医书,从不肯要他服侍什么。希望他不必囿于殷妙儿的夫君这个身份,而是能够做自己。
什么夫君就该侍候娘子,以妻为天,滚一边儿去吧!
奇怪的是,这么不合常理的相处方式,反而缓和了他们的关系。不知不觉间,殷妙儿开始接受床上多了个枕边人,接受同处一室的微妙气氛,接受偶然的肌肤相亲。
一年后的中秋,两人喝了几杯桂花酒,补上了洞房花烛夜。
他们都接受了彼此。
又一年,殷妙儿带着叶绸上京考试。
得中二甲传胪,探花则是念娇。
这是许多人一生中的高光时刻,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然而,琼林宴后,念娇私底下找到殷妙儿,吐露了件秘闻。
这次的状元与榜眼,其实名不副实,只不过与蓝相有些关系,被破格擢取罢了。
“殿试的名次,向来都在一念之间。”念娇冷笑。
殷妙儿却道:“无需多在意,左右不过都是进士及第。”她是个务实的人,状元还是传胪,一样都是进士,将来做官晋升都是同一个门槛,那么是哪个都行。
念娇道:“有的时候,我真看不懂你。”
“有些事,知道了并不快乐。”她说。
念娇长长叹了口气,不再说了。
金榜题名后,等得便是授官。殷妙儿走了书院老师的关系,得了个不好也不坏的差事,不坏在官职不小,不好在地方太偏。
她倒是挺满意的,寄了封信回家,秉明此事,准备带叶绸同去。
谁知殷母的回信里提到,他们成亲近两年,还没有好消息,要她纳个妾,带妾室上任侍候,要叶绸回家侍奉父母。
殷妙儿心里燃起了久违的愤怒。
她直接说,自己请了太医院的御医看过,说是不宜子嗣,这种事令她羞愧,故而不敢和父母提起。以及,作为女儿,不能侍奉爹娘,实在不孝,正好有同窗赠了个美人,她用不到,就献给母亲吧。衷心盼望家中能早添姊妹,抚慰爹娘膝下空虚。
把信和美人一道寄出,她堵在胸口的气才慢慢消散。而后,弥漫上来的是浓浓的无奈。
出口恶气,当然痛快,然而,以怨报怨,她与父母又有什么分别呢。
父母与子女,血脉相连,本该是最亲近的人。可是,普天之下不知多少人家,不是父母在伤害子女,就是子女在伤害父母。
一个月后,殷妙儿上任。地方虽然偏远且不富裕,却很适合大展身手,她忙碌归忙碌,心情却好了许多。
同时,念娇留在了京城,时不时与她通信,说些朝内外的大事。比如说,前些日子,有位公子谋反了。
没看错,公子谋反,古未有之。
这位封号为破军的皇子,在南朝就是肆无忌惮的代言人。纵马伤人,卖官鬻爵,圈地征民,什么都干过,若不是皇夫的嫡子,早就被夺走封号了。
但皇夫家世显赫,又无嫡女,皇帝心怀愧疚,时常纵然,总觉得是个男子,再闹也出不了大事。
然而,破军不是一般人。他说:“不是说什么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吗?老子又嫡又长,让位给我,有什么问题?”
蓝相冷冰冰地说:“大地为母,孕育万物。帝王乃天下之母,你一介男子,竟想君临天下,真是痴心妄想。”
“是不是痴心妄想,做了才知道。”破军毫不犹豫地说。
当时,他的计谋已被蓝相识破,带
故而蓝相道:“那你现在知道了,这是永远都不可能的事。”
破军哈哈大笑,持剑而立,傲然道:“我失败了,不意味着不可能。蓝素,你空有智谋,却永远都是我家的一条狗,只能俯首称臣。而我,至少有推翻这个世界的决心。”
“荒谬!”蓝相淡淡道,“放箭。”
万箭齐发,破军被箭矢刺穿身躯,犹如一只巨大的刺猬。
他以剑拄地,不肯俯首,朗声道:“老子宁可轰轰烈烈的死,也绝不会窝囊地活到七老八十。”
说罢,仰头大笑三声,气绝而亡。
殷妙儿看罢,对破军到没有什么想法,这么个行事无忌的人做了皇帝,绝非黎明之福。她更在意的是蓝相。
如今的左相蓝素年仅四十五,是南朝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宰相。其手段自不必多提,在朝中一手遮天。
一个人位高权重就已经很可怕了,倘若再有手段、有本事,那么,几乎是无法撼动的存在。假如她想做什么的话,蓝素会是她前行道路上最难应付的阻碍。
幸好,凡人总是会老会死的。
只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她是否还有今天“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心意了。
殷妙儿在任上做了三年,重农桑,兴水利,成绩斐然。
蓝素注意到了这个能干的年轻人,抛出了橄榄枝,想将其招为心腹。而她选择了拒绝。
不是不知道,得到蓝素的欣赏,就能够尽快进入权力的中枢,做更多的事,并且有人保驾护航,不至于被侵吞功劳,暗中陷害。
但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
蓝素确实有治理天下的才能,然而主张的是“各司其职,各安其命”。也就是说,农民就该老老实实地种地,铁匠就只要好好打铁,她们都没有必要去思考这个国家该怎么治理,只要服从官员的管束就可以了。
所以,她清理贪腐,是认为这类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辜负了朝廷的信任,该受到惩罚,而非认为剥削了黎民百姓的利益。
殷妙儿与她不是一路人。
为了理想而拒绝宰相的招揽,自然需要付出代价。她回京述职,却举步维艰,好似一夜之间,所有的人都和她结了仇家。
亏得叶绸的母亲和念娇帮忙周旋,才得了个不太好的差事,离开了京城这个是非地。
她并不知道,这一项任命是她人生的又一个转折点。
一个冬日,她巡查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个身受重伤的男子。出于对弱者的怜悯,她吩咐人将他救了起来,交给叶绸治疗。
这个人是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公子,季溟。
作者有话要说:蓝相就是蓝素心,蓝月真君,游衍的心腹。本卷里,她是蛮重要的一个女配角。
为了防止大家瞎猜,我直接说了,季溟是劫命的本名。
以及,身份都是随机的,和现实中的出身没有太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