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以前是埃尔温·弗罗因德里希的弟子,弗罗因德里希是爱因斯坦的弟子、追随者,著有《爱因斯坦引力理论基础》一书,这本书的泰语翻译版就是家父的手笔,他也是第一位把相对论介绍到泰国的人。
但后来风云突变,偌大的丹麦哥本哈根理论物理研究所竟然容不下家父一张办公桌子。颠沛流离之下,他从欧洲来到美国,并在纽约认识了我的母亲。我母亲介绍他认识了一位她们家族的奇人,受母亲和这位奇人的影响,父亲很快加入了他们的组织。1990年,他老人家受组织的派遣,从美国回泰国巡视指导工作,帮助泰国临时留守团队整顿和恢复组织,发展人民中的积极分子。
家父从曼谷乘火车到清迈,又改乘轮船抵达组织临时团队所在地――清莱。他通过几天的调查了解,收集了清莱当地人民对组织的意见,对组织内部存在的各种错误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到美国总部。
为安全起见,家父剃掉了他留了多年的珍爱的长须,换上当地人的衣束,戴上一顶鸭舌帽,扮成商人,在留守组织领导人林谦的陪同下,抵达清莱的湄发弄县,住在东门外大街一家叫“九天宾馆”的店里。随后,林谦去找湄发弄县临时组织负责人侯家其,决定第二天在城郊附近寺召开全体组织成员会议。
那天下午,家父、林谦来到湄发弄湿地公园,两人保持一定距离,装作互不认识,在将军墓附近佯装游览,警惕地注视四周的动静。这时,由侯家其单线联系的李某和齐某前来参加会议。他们在路过湄发弄县城管局时,被坏人发现,并立即报告了警察局。警察局派出了十多名警察,荷枪实弹,尾随来到附近寺。家父发现情况不对,准备避开,而警察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几枝乌洞洞的枪口直指他们。林谦因为来得晚,见附近寺正在抓捕人,掉头便走,连夜乘船去了清莱。家父、侯家其、刘某、王某四人被捕。警察在家父身上搜去了800美金,其他一无所获。
第二天,湄发弄县警察局组成所谓“临时法庭”,对他们四人进行审问。局长兼法官那虎主审,先提审刘某和王某。在坏人诬陷之下,他们被迫承认自己是组织的人。林谦在警察严刑逼供下,也承认自己是组织的人,为了保护家父,他矢口否认认识家父。最后提审家父。家父镇定自若,神志安祥,因敌人在搜身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证据,又是在会议未开以前被捕的,而刘某王某又不认识他。
主审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格图桑!”这是家父回泰国后化名。“哪里人,什么职业,来湄发弄干什么?”“暖武里人,在美国长岛一家公司当职业员,来湄发弄谈生意。”长岛的这家公司是我母亲金顺的三哥开的。
“既来谈生意,为什么去附近寺?”“我第一次来湄发弄,逛逛湄发弄的名胜古迹,谁知被不明不白地抓了起来。”警察的初审没审出什么名堂,他们折腾一天,也比较累了。
第二天又提审家父,警察采取严刑逼供,用碗口粗的木杠压在他的小腿上,四个彪形大汉站在木杠两头,用力踩杠子,使他昏死过去,一桶冷水将他泼醒,继续审问,折腾了几个小时,他仍坚持不懈,不肯改口。
警察先后审问他数次,一无所获,只得将他当作“国家嫌疑犯”押往清莱。押解途中在船上偶然遇见在曼谷读中学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叫谙嵩。家父趁警察没注意,托谙嵩带口讯给曼谷金发林业公司任副董事长的堂叔伍相昆。伍相昆闻讯后,急忙电告美国的家母。
自家父离开美国回泰国,家母一直为他的安全担心。曾几次打电话联络,交通人员说他上个月寄回一份报告,后来就失去了联系。接到堂叔电报,要家母速来清莱。在组织的帮助下,家母带着刚出生六个月的我的大姐,搭乘了家族的一架货运飞机降落在素万那普机场,她们母女二人又加急乘坐敞篷货车赶往清莱,路上经不住冷风的侵袭,大姐病倒了,到了清莱才知道家父被捕了。母亲急得不行,此时大姐的病情加重了,急忙送往医院抢救,因急性肺炎抢救无效,死在医院。家母急火攻心,也病倒了。与堂叔商量如何营救家父,伍相昆认为家父一直未暴露身份,于是去找当时在曼谷小有名气的律师、家父的远房妹夫黑麻云,经三人商量,决定采取正常的司法途径去营救家父出来。
家母与黑麻云来到清莱。黑通过他的老同学想方设法将家父的案子由警察局转到清莱中等法院,关押在流云坡看守所。不几天,法院开庭审判。只见家父脚镣手铐,在法警的押送下,一腐一拐地走上被告席。我那是还没有出生,这些都是后来母亲告诉我的。
法官照例询问被告人的姓名、藉贯、职业,家父按原供复述一遍。法官喝道:“格图桑!你图谋作乱,危害国家,从实招来!”“本人是个安份守法的生意人,何来图谋作乱,危害国家?”家父驳斥得理直气壮。法官又问:“你为什么去附近寺参加会议?”“我到附近寺游览名胜古迹,哪参加了什么会议?纯属捕风捉影!”此时,作为当事人的律师黑麻云站起来质问法官:“这图谋作乱,危害国家的罪名何其大,法庭应当出示证据!”法官被质问得理屈词穷,借口案情重大,暂时休庭。
休庭后,黑麻云对家母说:“要作好法院对质取证的准备,你先赶回曼谷金发林业公司,与你三哥商量怎么应付!”
第二天一早,母亲便独自赶回曼谷,叫她的三哥设法安排,她暂代林业公司老板,以应付法院调查。果然不久,清莱中等法院派人来曼谷对质取证。母亲按照家父的口供镇静自如地说:“格图桑是敝司的职员,是我派他去湄发弄收账的,他有什么不轨,敝司完全可以担保!”
一个月后,清莱中等法院以“证据不足,无法立案”为由,将家父交保释放,由曼谷金发林业公司担保。半年后,家父始结束长达六个月的牢狱之灾,回到曼谷与我们团聚。这时家母才含着眼泪告诉他:“女儿因乘火车受了风寒,得急性肺炎死了。我没带好孩子,对你不起!”家父紧紧抱着母亲,沉痛地说:“你受苦了!孩子这都是为了营救我而受难的,我对不起孩子!”接着安慰母亲道:“做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多少有作为的同志为革命牺牲了,我们应当永远怀念他们!”
不几天,他们回到美国,把这次泰国之行的所有情况全都汇报给组织。组织表扬了家父,他又重新投入新的事业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