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顾茹帮严鑫录制了几首歌的歌曲小样,然后把要编曲的歌曲词曲连带着小样附件发给那几个编曲者。
她家里就有一台电脑,不需要去网吧。
做完这些事情,时间快三点了,她约好了今天下午去录音棚录制《谪仙》这首歌的,当下就带着小尹离开了。
陈力在阳台给中介小姐打电话,聊着买房的事情,想要了解业主能够接受的底线是多少,并表示只要中介小姐能够帮他把价格压下去,在现有的价格基础上,压下去多少,就会给她相应的提成,压一万下去,额外给她五百块钱的好处。
——有没有用不管,反正说一说也不损失什么,万一有效果呢?
买房子本来就需要讨价还价的,不能别人开多少,自己就给多少。
严鑫听了几句,就感觉陈力打电话的声音都变得油腻了,脸上还现出让人感觉恶心的笑容。
也不知道是谈到了什么或者是想到了什么。
摇了摇头,不去理会,只来干自己的事情——和那几个看中的歌手聊合作的事情。
他给出的承诺是帮助他们成为全国知名的网络歌手,包括给他们写出传唱度高的歌曲,给他们做流量,让他们为更多的人熟知,提高他们的演出身价。
但是,他们也得和他的公司签上五年的合同,成为他公司的艺人。
以后不管是演出还是代言还是出唱片或者是彩铃下载,所得利润都需要和公司平分。
有歌手提出了疑虑:“要是签了你的公司,我没走红怎么办?那五年之内我唱歌还得分一半的钱给你,岂不是太冤枉了?”
对此,严鑫表示:“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约定,你的演出身价在现有标准提升一倍之前,全部都是你的,公司不收提成。超过现有标准一倍之后,只收取超过的那一部分的提成。比如说你现在参加一场演出能获得五百块钱的报酬,加入我们公司之后,你参加一场演出获得的报酬达到了一千块钱,所有收入都是你的,公司不参与分成。要是达到了两千块钱,多出来的那一千块钱,公司会提取一半作为分成。此外,代言以及彩铃下载发现唱片等所得的收入,不管多高的酬劳,公司都会抽取全额一半的分红。”
这个方案就是一个有着保底的方案,他能够提出这样的方案,也是对自己提供的那些歌曲有信心,认为可以捧红他们。
不需要全部都捧红,能够捧红一个,就能够赚到了。
能够捧红两个,那是大赚。
提出这样的条件,只有一个答应了,就是那个非主流杀马特少女小圆。
她才十八岁,不知道江湖险恶,不知道签五年的合约就相当于签了五年的卖身契。
现在心心念念的就是成为一个明星,很羡慕顾茹现在的成就,觉得这样的条件自己签了并不吃亏,所以马上就答应了,表示今天下午就可以和严鑫签这个合同。
这干脆得让严鑫都有一些意外了,只能表示用不着那么着急,他现在连合同都没有弄出来,不过约了她晚上一起吃饭,见面再细谈。
小圆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严鑫担心她不敢跟一个陌生的男人赴约,本来还想告诉她顾茹和小尹也会在场,但是字没有打出来,人家就已经答应了,让他有一些凌乱——现在的女孩子,这么没戒心的吗?
小圆之外,另外三个,都在犹豫中。
他们都是有着一定经济条件的歌手,说不上多好,但一个月辛苦一点,赚个一两万块钱还是可以做到的。
他们就想借着外部的助力打破现在事业上的瓶颈,又不希望受到束缚。
有人提出愿意花钱从严鑫这里购买歌曲,但是被严鑫拒绝了。
严鑫向他表示,他的歌曲都要留着做版权运营的,一首歌都不会卖出去。
另外还向他解释,并不是说买了一首好的歌曲放到网上就能够红起来,还需要有推手,需要做出数据来,才会让更多的人看到那一首歌曲,才拥有着火起来的可能。
没有资本的推动,没有成熟的营销手段,再好的歌曲放在网络世界,都掀不起一丝风浪。
而他有着成功运营顾茹两首网络歌曲的经验,可以复制这样的成功。
不懂这种手段的人,投入再多的钱也没有办法将数据推动起来。
——这个就是他拿大话来吓唬外行者了。
实际上只要舍得花钱,找对了渠道,营销起一首歌曲来还是挺容易的。
但是对于没有涉足过这个领域的人来说,就会感觉这个营销是一件很深奥的事情。
当严鑫以业内人的身份跟他们这么说的时候,他们也就相信了。
毕竟人家有着成功的经验。
而他们却对这个领域一无所知。
他们没有马上答应,但也没有拒绝,都表示会考虑。
严鑫当然也没有逼迫他们,这个东西本来就需要双方都愿意,不存在着强买强卖。
不过他也透露了,手中拿到的歌曲有限,暂时只准备和少数几个歌手合作,他们可以考虑,但是他不会一直等待。
除了那几个歌手之外,和谢俊也有联系。
谢俊这个时候还在上班,利用工作的空隙时间和严鑫聊了几句,表示自己已经递交了辞职表,和老板沟通之后,上完这个月就可以离职。
严鑫邀他晚上下班之后一起吃饭,有些问题要请教他一下。
还跟他说了和歌手签合同的事情,说出了自己这边的条件,希望他这个未来的公司法务总监能够拟出一张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来。
最好是下班之前就做出来,然后打印出来两份,这样就可以在和小圆一起吃饭的时候,顺便将合同给签了。
而且,他准备给小圆唱的那一首《嘴巴嘟嘟》正好是由谢俊编曲的,两个人也好交流一下。
谢俊当场表示没问题,在下班之前绝对可以做出来。
谈妥这些,严鑫又给小尹打了一个电话:
“今天晚上我请客,要招待两个未来的合作者,你帮我找一家适合的餐厅订一个包间,到时候我们一起吃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