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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一双要命的鞋

作者:老羊爱吃鱼字数:2765更新:2023-08-10 01:15

“你女儿没病,用不着吃药,带回家好好养着吧,这几天喝白粥,后面的饮食也要清淡些。”江寒烟说道。

幸亏女孩身体底子好,否则挺不到现在。

“小雨怎么可能没病,她要是没病,这些年又是怎么回事?”有个男人嚷了起来,觉得江寒烟说的不对。

其他人也都点头赞同,这些年小雨卧床不起,大家伙可都看见的,不是生病是什么?

江寒烟微微笑了笑,对胡姐说道:“小雨还需要治疗两次,十天后再来找我。”

“好的,这些钱……给你,有点少。”

胡姐手足无措地拿着钱,是家里所有的钱了,也就三四百块,她知道不够,像江寒烟这样的高人,收费肯定很贵的。

“五十就够了。”

江寒烟只拿了五十块,她收费因人而异,穷人少收点,富人多收点。

“谢谢江小姐!”

胡姐突然跪了下来磕头,江寒烟只受了一个,多了她受不起。

“带孩子回家吧,煮点白粥吃。”

江寒烟往楼道走,背影窈窕,看在大家眼里就跟仙女一样,但随后不久,就听到仙女愤怒的叫声:“谁拿走我的大骨头了?”

她放在楼道的一袋菜,唯独大骨头没了,其他菜都在,气死她了,她吃点大骨头容易吗?

王大妈匆匆过来,得知原委也很气愤,小区出了手脚不干净的人,她身为居委会大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骨头我肯定帮你找出来!”王大妈承诺,她现在就挨家挨户地查,不信找不出来。

江寒烟冷笑了声,拿出三枚钢镚,掷了六次,很快就算出了卦象,指着隔壁单元问:“这单元有没有瘸子?”

“瘸子没有,脚都没毛病。”王大妈肯定道。

“有的,201的老朱他老婆,前两天摔了一跤,瘸了!”有人说道。

大家表情变得古怪,老朱媳妇爱贪小便宜在小区是出了名的,那大骨头被老朱媳妇拿走挺有可能,他们对江寒烟越发膜拜了,这怕是诸葛亮的后人吧?

王大妈带路,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老朱家,王大妈砰砰砰地拍门,过了好一会儿,一个大爷才慢吞吞地来开了门,看到这么多人,大爷吓了一跳。

“出什么事了?”

“你老婆呢?她刚刚是不是拿了一袋骨头回来?”王大妈大声问。

“拿没拿不知道,不过她说晚上吃骨头。”老朱是畏首畏尾的性子,向来不管家里的事,全都老婆作主,在家里怂,在外面更怂,根本不敢撒谎。

大家表情了然,对江寒烟更加佩服。..

“什么事吵吵嚷嚷的?”

一个烫着小羊毛卷的大妈一瘸一拐地出来了,看到王大妈他们,不由心虚了,笑着说:“这是组团上我家来吃饭了?”

“吃骨头?”

王大妈刺了句,也不管老朱两口子的反应,径直进了厨房,果然看到泡在水里的大骨头,血水都没倒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平时占点小便宜就算了,现在你倒好,都偷鸡摸狗了,你这是犯法的晓得伐?”

王大妈痛心疾首地训斥,她更气愤在自己的管辖下,竟然出了小偷小摸的丑事,她的老脸都让这缺德鬼丢光。

“我买的,花了十块大洋呢!”

羊毛卷大妈嘴挺硬,只是她眼神躲闪,声音也大不起来,显然做贼心虚。

“你舍得花十块大洋买骨头吃?连鸡蛋都舍不得多吃一只,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都不会买骨头,我亲眼看到小江买回来的骨头,放在楼道里让你给顺手牵羊了,瞧瞧,这袋子都没换,你还要不要你这张老脸了?我们小区的牌子都让你倒光了!”

王大妈越骂越恼火,气势如虹,羊毛卷大妈小声嘀咕:“我以为没人要的,谁偷了,我是捡的!”

“捡你的死人骨头,这么好的骨头谁会扔?石翠凤,做人不能太不要脸,你要是还死不悔改,年底我可给你颁发个偷鸡摸狗标兵奖状了啊,让你好好出出名!”

王大妈使出了杀手锏,石翠凤虽然不要脸,但她儿女都挺好,也经常斥责母亲,可惜石翠凤根本听不进,依然我行我素。

“我又不知道,既然不是扔的,拿回去好了,真是的!”

石翠凤怕了,嘀嘀咕咕地去收拾骨头,心疼的很,这么多骨头她能吃一个月了,一次炖一根骨头,至少炖六天,要不然骨头里的营养出不来。

可惜了,应该早点放进冰箱的。

石翠凤搞不明白,她捡骨头的时候,明明四下看过没人的,这些人怎么这么快找上门了?

千里眼不成?

“你拿别人骨头还有理了?石翠凤你这行为往大了说,是偷窃罪,要蹲班房的,往小了说也是道德败坏,无耻下流,你自己不要脸,也要替儿孙考虑下!”

王大妈义正辞严地指责,要不是看在石翠凤的儿女面子上,她骂得更难听。

“知道了,真是倒霉,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

石翠凤沉着脸嘟嚷,最近几天邪性的很,不管做什么都不顺,前天去楼下倒垃圾,明明穿的是平跟皮鞋,路也是平的,莫名其妙摔了一跤,幸好没骨折,否则又得花冤枉钱。

还有早上,她吃水煮泡饭都咬了下舌头,流了好多血,说句话都疼。

这两天身子骨也不舒服,明明天气不冷,可总觉得阴冷阴冷的,心口像是压着个石头,透不过气来。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你是缺德事干多了!”王大妈怼了句。

石翠凤表情悻悻的,很不服气,但她也不敢得罪王大妈,人家女婿是刑警队长,儿子也挣大钱,她惹不起。

江寒烟没掺和,王大妈一人的战斗力就足矣,她在看鞋柜上的一双女式皮鞋,应该是牛皮的,有七八成新,这双鞋子被浓郁的黑气包裹着,且透着丝丝死气。

这是双要命的鞋。

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

准确来说,这双鞋被人作了手脚,也叫做去祟,鞋的主人得了重病,即将死亡,便将穿过的鞋作点手脚扔了,若是被人捡了穿了,原主人的所有晦气都会转嫁到捡的人身上。

甚至还会替原主人死,这叫一命换一命。

虽然很缺德,但很有效,只不过这样做会有因果报应,可能原主人并不在乎,毕竟没有什么比死更可怕了。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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