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明娇吃过猪脚,印象很不好。
那次做饭的人没做好,猪脚上面还有猪毛,把她恶心的吐了好几次。
这一次实在是被香味勾引的受不了了,才夹了一块。
没有猪毛,勉强入眼。
一筷子下去,卤的软烂的猪皮,晶莹剔透,软弹浓香,入了她的嘴。
“唔。”太好吃了!
她第一次知道,猪脚还能这么好吃!
楼明娇没忍住,夸了句好吃。
程诺自豪的挑起眉头,“那当然。”
程诺没吃肉,她还在减肥,只喝了一碗稀粥。
其他菜被吃的干干净净,连菜汤都解决干净了。
程诺满满的自豪感。
“等着妈妈挣了钱,给你们做更好吃的红烧肉,好不好?”
“好~”
三小只齐声答道,楼丁睿都笑着,星星眼看着程诺。
“干达,还要麻烦您帮我了。”
程诺跟牛老头客气一句,“明天您想吃什么?我都会做。”
牛老头不开心的瞪了她一眼,“再跟我客气,你就别回来了。”
牛老头觉得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事情,就是让程诺住进了家里。
让他享受到了天伦之乐,满足了一辈子的念想。
为她死都行。
程诺不知道牛老头想的有多远,她逗完孩子们,开始做麦芽糖。
家里的红薯只剩下七十多斤,至少还需要一百三十斤,也需要去地里挖。
程诺把剩下的小麦芽全拿出来,称重后配了二十斤的红薯,先煮第一锅。
牛老头昨天做过一次,今天不需要程诺全程看着,她去地里挖红薯。
小麦苗没有提前发,现找不一定能找到,程诺便放弃了。
她去摘了很多拐枣。
拐枣又叫金钩子,万字果,长得很不起眼不好看,但是吃起来很甜。
甜度是甘蔗的三到五倍,理论上也能做糖。
程诺早上看到过一大片拐枣,便去摘了。
有了空间就是好,她不用亲手一把一把摘,只要它们互相接触着,她一把就摘好多。
挖红薯就更方便了,往地上一蹲,双手贴地,探查到红薯就挖,用不了几分钟,就挖出了一百多斤。
红薯除了做糖,还可以做红薯淀粉,红薯粉条,也都是好东西。
麦芽糖不能一直做,她得多开发点进项。
程诺一想到红薯的用处,不小心多挖了些。
比照正常人的速度,一个小时能挖一百斤左右,她出来不到一个小时,就挖了五百多斤,而且还是慢悠悠的速度。
如果认真的话,牛老头的十二亩地,一晚上就能挖完了。
多亏有了空间。
而且,她隐隐有种感觉,空间的功能,不止于此。
挖了红薯回去,程诺把拐枣用磨盘榨汁,开始做第二锅糖。
程诺调整了红薯的比例,做出来的麦芽糖没有红薯味,更多的是麦芽的清甜味道,比上午做的颜色更漂亮,更甜了。
剩下的拐枣糖,程诺把它做成“卍”型,刚开始糖膏太软,做的形状很快就变了,她给捏成了小人的形状。
南秋和叶梅很喜欢小人的形状,程诺干脆又捏了些小动物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