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郁请了半个月的长假,和厉逍飞往纽约。
到达机场的时候正是晚上,时郁在飞机上待了十多个小时,睡得头昏脑胀,一直到落地,都感觉脚下还是晃的。
车子将他们从机场送往下榻的酒店,正是当地的早上九点多,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整个城市张开眼睛,在明亮的阳光里注视着每个来到这里的人。时郁扒在车窗上往外看,眼睛睁得很大,看到自由女神远远地举起火炬的时候,发出了小小的惊呼声。
他好像一个初次进城的乡巴佬,刚才在飞机上的疲惫已经顾不上了,一路目不暇接,对什么都充满兴趣和好奇。
厉逍在旁边看着他,被他脸上生动神色感染,也不由微微地笑起来,他凑近一点上去,和时郁介绍刚才经过的地方。
时郁连连点头,说:“嗯嗯,这里我知道的。”
他转过头来,说:“你大学是在这里念的,对不对?”
厉逍一愣,时郁神色兴奋,眼里都发着亮地,继续说:“我在招生简章里看到过,当时我想报的学校也在这附近,两个学校在同一个区,离得很近的。”
厉逍看着他,慢慢地点了点头。
时郁当年应该是做了很多的准备,他把厉逍念的学校,所在的城市,都仔仔细细地了解过一遍。他应该是满怀着忐忑的希望,充满了不安和期待,想要过来找自己,和自己在一起。
可是最后未能成行。
而隔着一道遥远的海洋,他也把一个全心全意守候自己的人给忘记了。他以为自己是被抛弃了,他的亲生母亲都不要他,想让他去死,他的存在好像是一个罪证,他在这样自厌的情绪里放纵自我,变得放浪形骸,他把自己沉浸在令人麻痹的声色感官之中,并不去想还有一个人在全副身心地爱着他,还想要冲破一切阻碍,来到他的身边。
年少时不识爱恨,拿起和放下都以为很轻易。
而现在回想起来,却觉得都是遗憾。
如果他们从很多年前一直在一起,一起到这边来念书,两个人租一个房子,放学后就能见面,他们面对面在同一张桌子前学习,笔记本对着笔记本,膝盖抵着膝盖,脚尖抵着脚尖。自己肯定像高中一样不认真,开小差,总是欺负时郁,时郁脸很红,抬起来看着自己,又很乖,自己一伸手,他就跑过来坐到自己怀里。
周末的时候,他也不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了,他开车载着时郁,沿着加利福尼亚的海边去兜风,到森林公园去看野生动物,坐邮轮去看海……不出去玩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去附近的百货市场买东西,后车厢被塞得满满当当,时郁的厨艺就是从那时候练起来的,他刷碗也可以刷得很干净了。
如果时郁喜欢,还可以养只小宠物在家里,但是时郁那么黏人,又容易吃醋,肯定不愿意。他一边要说时郁是黏人精吃醋怪,连小动物的醋也要吃,一边得意地对要送自己宠物的朋友说:没办法,时郁不喜欢宠物,他只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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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错失了这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