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下就已经过了半夜两点,但次日清晨两人都没有赖床,梁逍说他老爹固定每天八点半开始吃早餐,他们就在八点一刻洗漱完毕,准时往楼下走。
昨晚的衬衫固然没法穿了,叶季安换了件薄毛衣,也许是有弹性的缘故,套在身上没那么松垮,梁逍则还是那身舒服的纯棉衣裳,揉揉眼睛打着哈欠,牵着叶季安的手腕,在楼梯上走得风风火火。
叶季安扯他袖口,“你觉得他到了吗?”
梁逍想了想,“我猜他已经上桌了,”他蹭蹭叶季安的指缝,又道,“在餐桌上玩拼图。”
叶季安被他这副笃定模样弄出了笑容,心跳得也稳了不少。印象中是把那个礼品袋放在了茶几上,难不成岳父瞧见了就拆开来玩?结果到了餐厅,他还真看到一人立在昨晚他们用餐的长桌前,花白短发中等身量,灰绸褂,黑长裤,优哉游哉背着一只手,正专注地对着桌面忙活着什么。
“爸,早上好啊。”梁逍抬高声量。
“呦呵,挺好,”董事长闻言回过身来,脸上眯着点淡淡的笑容,手心里还托着几块白色的小片,“我还想着你要跟以前那样赖到十点。”
梁逍耸肩,侧目往叶季安脸上瞧,神情颇有得意,那意思大概是“看我猜对了吧”,叶季安回以“你真棒”的眼神,又去跟董事长问好,“早上好。”
“哎,小叶快来坐。”董事长错了错身子,把那条沙发凳给他们俩让出来,自己则在桌头的那把高背椅上落座,“今儿吃西红柿鸡蛋打卤面,配凉拌莴笋和酸梅汁儿,”他把那几堆白色碎片往自己跟前揽了一把,“春天来了,清淡一下。”
叶季安瞧见他的成果,组装好的画框里面已经攒了一圈细小的白色,他这是已经把四条边都拼好了,也给余片做了分类。叶季安不禁佩服起这位发烧友的热情和专业性,都这么大岁数了,昨晚那么晚回,也不知道几点起的。
却听梁逍说:“我还是想喝阿华田。”
“来了来了!”胡妈端着两个托盘,颠着小碎步跑过来,三下五除二,一人面前就摆上了一碗汤面,汤汁红亮、面丝轻盈,闻起来也是酸香诱人。另一个托盘装的则是饮品,两杯酸梅汤用冰块水浸着杯体,还有一杯浅咖色热饮,它被递到梁逍跟前,“就知道你要喝这个!”胡妈笑嗔。
“谢谢您。”梁逍弯着眉眼,双手捧起来喝。
胡妈哼着小曲儿走了,不一会儿,又端来一盘切得像翡翠般透亮的莴笋薄片,蒜末盖了一小撮,叶季安尝了一口就发觉,这上面还浇了热油,是用花椒炒出味道的那种,怪不得一道没什么味的凉拌菜能把人弄得口舌生津。他觉得自己又学了一招。
“昨天下午团建怎么样啊?”董事长问。
“有点无聊,”梁逍咬断一筷子面条,咽下去才接着说,“但不是很累,后半段前辈还回来陪我走了。”
“幸好没什么雾霾,风也不是太大。”叶季安道。
“哈哈,你们总经理就是喜欢搞这些有的没的,”董事长擦了擦嘴角,把热毛巾随手往桌面上一丢,“说是你们这帮年轻人缺乏团队精神,得时不时把人心聚聚,大伙一块出出汗,”他抬眼看着两位年轻人,“你俩觉得有用吗?”
梁逍道:“没用。”
叶季安秉持着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说:“大家都没把心思放在走路上,因为不是自愿,觉得无意义,所以基本上都是心不在焉的,而且我觉得归属感的首要来源是成就感,一群人合伙干事,你出了力气,然后这个团体也确实做成了什么,你就会非常自主地觉得自己就是属于这儿,不需要别人提醒你喊口号。单纯是走路这种办法,对培养团队精神来说确实没什么用。”
董事长点了点头。
梁逍又道:“走路的时候聊的都是晚上去哪聚餐,靠这事吊着口气,到最后全部门只有我们两个没去。”
“那你俩是一块走的?就说有别的事?”董事长看向叶季安。
“嗯,”叶季安搁下筷子,正襟危坐,“他们去东来顺吃涮肉,我给叫了三个代驾,剩下的交给老陈负责了,法务陈副主管。”
董事长笑了,眼纹堆起慈爱,面上却忽然挂出点神秘,“对了,平时有没有人八卦你们?”
叶季安一愣,他怀疑自己前一天体力消耗太大甚至影响到了脑子,于是出现了幻觉,却听梁逍有点急了,“爸!”
“我认真问呢,你们平时走得很近,也没有刻意遮掩吧,”董事长还是笑,“先说一下,我不反对办公室恋爱,咱们公司也没那些乱七八糟的狗屁规矩,两个小年轻互相看顺眼了,谈恋爱了,名正言顺,值得支持。我现在就是想听听,如果这事儿被同事知道了,板上钉钉的那种,你们俩准备怎么办。”
“我——”梁逍被打断了。
“小叶先说说。”董事长继续瞧着叶季安,目光明亮、和蔼,却又仿佛自带威压。
梁逍张了张嘴,最终没再出声,只是垂下眼睫,默默地看着叶季安放在自己腿边的手。
事实上,他也是想听的。
“我觉得这种事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就是同事们意识到我们的关系,”叶季安寻常地说,“其实我想让他们快点发现,因为这种事其实挺不好主动提,如果在散会的时候,或者突然在办公室里吼一嗓子,大声宣布我和梁逍是情侣关系,总觉得有点太自我为中心了,人家个个都有事儿忙,就一定愿意听你私事吗?但如果有人问我,那就很好办了,承认就行,第二天全部门自然而然就都知道了。”
“看来你不怕背后被别人议论。”董事长拿指尖点了点桌面。
“议论没事,别骂就行,”叶季安有点不好意思,“骂了的话,我也忍不住得骂他,那以后如果一块干活,多尴尬啊。”
董事长哈哈大笑,又去看正在抿着嘴装严肃的梁逍,“轮到你喽,表个态。”
梁逍把话说得理所应当:“其实我很早就想借您大厦用一下,在灯效屏上打一行字,梁逍叶季安地久天长什么的。”
董事长瞪起眼睛,“不借!”
梁逍又问:“租行吗?”
董事长道:“外滩那个花旗大厦,我记得播放一天是八百块钱一平方,我那块至少得有一千平方,一天就是八十万,给你个亲情优惠,乘上三倍就算二百五十万吧,播放内容随意,效果有保证,就一点,不许刷我的卡。”
面对父亲如此一本正经的坑蒙拐骗,梁逍支起下巴,“哦,那我先预定上。”
董事长煞有介事地拿出小皮面本,一笔一划地备忘,“行,记着了。”
梁逍笑道:“您等着吧。”
叶季安憋笑憋得嗓子眼都疼了。
不知怎的,他真有种预感,自己某天会在上班前,在楼下环岛前的斑马线等红绿灯的时候,看到某些惊人画面。
饭后董事长并没有要求两人陪他拼拼图,按他的话说是,这种特别好玩的,他就不想被别人打算思路,于是梁逍也没强求,他本就玩腻了这种东西,拉着叶季安满屋子乱转去了。那些过往的作品倒是得到了很好的展示,梁逍确实陪父亲一点一滴地拼出过不少世界名作,有专门的一个房间和一条走廊用来陈列,看到它们,他想不起自己当时的岁数,却偶尔能想起某个场景,是在北京的小院,还是纽约的客厅?一张张图画渐渐完整,从琐碎到完整,草坪或是地毯上落着阳光,他的父亲,时不时看他几眼,教他给碎片分类的道理,也和他说很多很多的话。
“我爸喜欢在拼的时候和我谈人生,无论我在打游戏还是期末复习,他叫我拼图,我就得过去,我也会过去,不知道为什么,”梁逍看着那幅毕加索的自画像,眼角蓄起温柔,“刚才可能觉得谈够了,就不用了。”
“嗯,重点可能就是聊天,”叶季安若有所思,靠上他的肩膀,“拼图耗时间,能让你在他旁边老老实实多待一会儿,听听老人言。”
这场参观结束于一串小姑娘的脚步声,小果精神头十足地跑了上来,要他们陪她玩飞行棋,这是还记得昨天晚上的事,然而,当两人答应下来,一边牵着她一只手走到了一楼客厅的时候,她又突然改了主意。
“我要吃糖葫芦!”她双手扯着梁逍的腕子嚷嚷,叶季安暂时得到解放。
“叫胡妈给你买啊。”梁逍并不想被她扯。
“不要!胡妈嫌我烦了,”小果又委屈了,眼里还蓄着泪花,“逍逍哥哥陪我去嘛!你都好久没回来了,我有悄悄话要和你讲。”
梁逍觉得,自己比胡妈还嫌烦一百倍,但他又的确见不得小孩哭哭啼啼,看起来这意思是要他单独陪着去买,印象中出了门拐个弯就有,也不算什么大事。
他看向叶季安。
叶季安笑了笑,“快去快回。”一声耳语。
于是梁逍硬着头皮出马,拎着小姑娘的袖口走得飞快,一眨眼就出了院门。
叶季安一时有些无聊,把自己外套披上,站在院里晒起太阳,身后门声响动,是董事长裹着毛毯走了出来。
“拼了五分之一。”他说,“人又没影了?”
“陪小果买糖葫芦去了。”叶季安把一块树杈筛下来的阳光让给他。
董事长叹了口气,“那孩子也是养得有点娇惯,刚刚我在屋里都听见她嚷嚷,”顿了顿,他又问,“梁逍现在没这毛病吧?”
“您不用把他当小孩看,”叶季安笑了,“很多事情上,他比我把握得准。”
“我看你也挺惯着他的,那些奇怪的小习惯,还有少爷脾气,有过这种感觉吗?”董事长说罢,“啧啧啧”招呼了几声,这院里各个灌木丛中就窜出几条胖胖的影子,还有从墙上跳下来的,是几只猫,个个毛厚身肥。
叶季安顿时头皮发紧,这些猫显然很亲人,咪咪叫着就往他们周围聚,亲昵地撒着娇,蹭在小腿和脚踝上。
他垂下眼,近乎茫然无措地盯着这些自己缺乏接触经验的动物,“我没觉得,”他说,“只是觉得相处起来很舒服。”
“那就好。”
“您对他是不是太缺乏信心了,”叶季安被一只猫用尾巴缠上,看那两只爪子压在自己的拖鞋上,他惊讶于自己没有下意识逃走,“您的儿子比太多人优秀得多。”
“也许吧。”董事长抬头看天。
叶季安眼睁睁看着那猫打起哈欠,露出一小截舌头和尖尖的牙,有些说不出话。
“我是总有点不放心他,就是不想让他再错得离谱,然后再受伤害了,”董事长说,“梁逍是那种需要很多爱的孩子,虽然他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是他敏感,有点完美主义,也会对某些事情非常在意,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他,或者说,理解的是极少数,在我眼里他可不就是个小孩吗,”说着他又抱起双臂,远远地往柿子树梢上的喜鹊窝看,“所以现在,我想跟你说的可能也有点多。怎么说呢,从小到大,我们都想给他很多很多爱,但结果是,我们都做得不好,反而因为我们自己的问题,给了他更多的忽视和伤害,这都是同龄人不需要去努力接受的,所以对他也挺不公平。”
叶季安的注意力已经从猫身上转移,虽然胡妈来喂食了,围在他们身边的猫咪越来越多,可他没工夫去害怕,只是点点头,认真地听。
“小时候,他妈和他哥刚出事那段时间,我意识到自己作为父亲确实做得不怎么好,所以把工作都放下了,跑过去陪了他两年,小孩儿叛逆期嘛,多数时候他都不怎么跟我说话,但一吵起来就特别凶,我记得有一次他和我吼,说都是因为我们,他才有那种阴阳怪气的性格。把我气得要命,我觉得我已经做到最好了,对他也尽到了义务,是他自己天天胡思乱想,”董事长闭上嘴,安静了好一阵子,“但后来他又跑过来和我道歉,最要面子的十六七岁,和人打架腿上打石膏都没掉眼泪,说对不起的时候,哭了。我就忽然觉得,他以前说的没错,出生没多久他妈妈就带他哥出国了,我又一直在忙工作,等他长大点就急着把他送出去,结果没两年就遇到那种事,打开门,看到自己老妈死在自己沙发上,没有个人样,这种事无论怎样都是一辈子忘不了。都说什么亡羊补牢为时不晚,这话其实就是自我安慰。”
“的确,”叶季安深深呼吸两口,“他后来还会因为这件事失眠。”
“现在呢?”
“现在好了。”
“谢谢你,真的,小叶,”董事长慢慢地说,“我真没想到他还能遇到这么一人,然后你,当啷一下子,就这么出现了。还跟这儿听我一老头子说这么多家事,哈哈。”
“这不该谢我,是梁逍自己长大了,然后被我给捡着,”猫挠了挠叶季安的鞋面,他还是看着它,“我们俩有那种,共同语言,我小时候也过得很糟,后来拼命想逃离,成功了,觉得自己在千里之外扎根了,怎么还是天天想死。但我现在不想了,我甚至很少回忆起小时候的痛苦,它们都很模糊了。”
“我觉得痛苦这种东西不是用来回忆的,因为吃亏的只有你自己。它应该是用来踹的,你想把它踹远,或者谁让你产生把它踹远的想法,然后你成功了,不再怕它,才能真正算是个大人,”叶季安又道,转过脸去,他忽然发觉,自己是头一次这么心情平静地看向自己的大老板,没有任何紧张抑或小心翼翼,“梁逍已经是了,所以我说,他很棒。”
梁逍一共买了三支糖葫芦,一支草莓的给小果,两支山楂糯米的给叶季安和自己,没买第四支,是因为他老爹有糖尿病。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见奇景,叶季安竟然蹲在草地边,正在缓缓地摸一只猫。
他记得清清楚楚,叶季安说过,他怕猫,尤其他弟弟养的那只三花,看到类似的花色就会不舒服,碰到就会起冷汗,对小区里的几只野猫也是敬而远之。
但此刻,一只胖乎乎的大花猫就在叶季安手下打着呼噜。
而叶季安抬起眼,隔着一院的榆叶梅就看到了他,还在冲他笑。
“前辈?”梁逍把小果交给一脸歉意的管家,蹲在叶季安身侧,手里举着两支山楂糯米。
“我突然发现猫还都挺乖的,毛好软,就是太脏了,还拼命蹭我裤子。”叶季安舔了一口竹签顶端的糖衣脆片,这本来是多余的糖浆,包裹不了果仁,只是扁平地凝固起来,被灰蒙蒙的糯米纸包裹,几乎每支糖葫芦都有,现在它却支棱在阳光下面,闪着黄澄澄的光。
“再帮我拿一会儿,我洗个手去。”叶季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