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1章最浪漫的事
冬麦的寿宴大获成功,
她挺高兴的,后厨帮忙的几个媳妇也都高兴,说实话,
忙起来挺累的,但是累了这么一场,
看到自己帮着做出的菜大家伙都喜欢吃,心里还是充满了幸福满足的。
那边客人吃着,
冬麦便带着几个媳妇赶紧一起吃饭,
吃饭的时候,
冬麦想起沈烈。
沈烈过去信用社了,
王书记倒是说过让他过来一起吃席,但是他的身份过来也不合适,现在他不知道去哪晃荡,如今家里经济状况也不是说多好,
要贷款,压力也大,
他估计就是外面随便吃点吧。
冬麦看到旁边有牛肉,这是上好的牛肉,陈亚待人好,说这些吃不完,给你们当午饭。
冬麦犹豫了下,还是取了一个白馒头,白馒头里夹了一些碎牛肉,
她想带着给沈烈吃。
夹好后,
她将这个馒头夹牛肉放在油纸包里,将油纸包妥妥地放在帆布包里,希望回头给沈烈的时候不至于凉透了。
这时候大家伙差不多都吃完了,
冬麦带着大家把剩余的菜和肉都分门别类,把那些厨余垃圾都收拾整齐了,扔出去。
等到客人差不多散场,陈亚过来这边的时候,冬麦已经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东西也都码放得齐整,她便有些意外:“哎呦,你们干活可真利索,我还说找几个人帮着打扫呢!”
冬麦笑着说:“本来就是应该干的,再说都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陈亚提起寿宴,特别满意,她叹了口气:“你看我们老王,那么大一个人了,竟然差点哭了,我悄悄地给你说吧,我们老爷子查出来,得了一个病,人家说是癌,得了这个癌,根本吃不下去饭,也没几天了,老王费了这么大劲给他办个寿宴,就是想着老人家开心,今天老人家胃口好,吃得满意,我们看着心酸又高兴,老王刚还悄悄地说,让我好好谢谢你。”
冬麦听到这个,也有些难过:“这癌……不能治吗?”
陈亚:“哎,年纪大了,身体早就垮了,人家大夫说了,这个越治身子越难受,还不如让老人家高兴,想吃啥,想喝啥,尽量让老人家高兴。所以今天这事,老王真是感激你,我们最近没见老人家吃得这么满意过,自从犯了这病,根本吃不下去。”
说着,她掏出来五十块钱:“这次麻烦你了,这是给你的三十块,另外还有几块,你看看给那几个媳妇分了吧,她们今天也忙坏了。”
一时又拿了些菜和肉,给冬麦他们:“这些太多了,我们也吃不了,你们好歹带着一点。”
冬麦自然是不肯要,不过陈亚执意给,又说就当是老爷子寿宴的福气,冬麦便也收着了。
当下冬麦给每个媳妇分五块钱,自己得三十块钱,又把菜和肉大家自行车驮着,到时候回去各自分点。
几个媳妇分到五块钱,都有些不敢相信:“怎么给五块,这么多?”
冬麦笑着说:“估计是觉得你们勤快干得好!”
大家喜出望外,拿着那五块钱,不知道如何是好,毕竟干一天就挣五块,这种好事,去哪里找啊!
胡翠儿感激得很;“冬麦,这都多亏了你,没你,我们去哪里找这种好事啊!”
其它几个媳妇也都点头:“咱们就是村里在家做饭干活看孩子的,这种门路,咱们根本不知道。”
刘金燕想起来林荣山,得意地道:“这人还不让他媳妇来,回头知道咱们一天就能挣五块,眼馋死他!”
几个媳妇也都笑起来。
几个媳妇都高兴,冬麦也挺高兴,不光自己挣到了钱,连带着村里的几个媳妇也都挣钱,至少感觉自己这个路子挺好的。
大家驮着东西,推着车子往外走,冬麦的自行车沈烈骑着呢,她在这里等着沈烈过来接,谁知道这个时候正好看到孟雪柔骑着车子出来。
孟雪柔刚才就看到冬麦了,她注意到和冬麦一起的都是农村媳妇,无论穿着还是感觉都挺一般的,便停在那里看了一会,见那几个媳妇走了,才上前搭话,笑着说:“冬麦,今天你太忙了,也没顾上和我说话,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
冬麦笑着说:“以后找个机会,咱们好好聚聚,这么多年不见,我也挺想你的。”
孟雪柔:“咱们同学毕业这么多年了,确实也该聚聚,我正张罗着想办个同学聚会,对了,冬麦,你结婚了吗?”
冬麦:“我结了。”
孟雪柔好奇:“那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对了,你对象干什么的啊?”
冬麦便说起沈烈的情况,退伍军人,现在在家务农,考虑做点买卖。
孟雪柔听着,便笑叹了声:“说起来,你当时在我们班可是最好看的,我知道好几个男生都喜欢你,我还以为你得找个吃商品粮的呢!不过凭你的条件,找了个农民,对方一定特别优秀了,不然你肯定看不上!”
冬麦也就是笑笑罢了,没多说。
多少年不见的老同学,因为家境和阅历的不同,大家的际遇也有很大不同,其实很难说到一块了,少提那些关于钱啊生活啊关系的事,大家的友谊好歹还能停留在当初。
这个时候,沈烈骑着自行车来了,冬麦忙笑着打招呼。
孟雪柔便从旁打量了一眼沈烈,倒是有些意外,这个男的长得挺有气势的,看着模样也不错,并不像是农村种地的,可能是因为当过兵的关系?
冬麦便略介绍了下:“这是我丈夫,他叫沈烈。”
冬麦也介绍了下孟雪柔,孟雪柔笑得甜美:“我是冬麦的同学,听冬麦提起过你。”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之后冬麦告别,孟雪柔就看着冬麦上了她丈夫的自行车,欢快地笑着,不知道和她丈夫说了什么,她那丈夫也笑了,笑起来很爽朗,倒是好听。
孟雪柔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对夫妻离开,倒是想起过去的那些事。
她和冬麦是同学,她家境比冬麦好,衣服洋气,冬麦只有羡慕的份,她知道冬麦曾经眼巴巴地羡慕过自己的洋娃娃。
不过冬麦比她好看,好几个男生喜欢冬麦。
而她曾经留心过的那个男生,也曾经喜欢冬麦。
现在多少年过去了,大家步入社会,孟雪柔上了师范大学,马上也要分配工作了,而冬麦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妇女,两个人没什么可比性。
可是冬麦的丈夫一出来,她竟然觉得,冬麦运气真好,哪怕只能沦落到农村,依然能有这么好一个丈夫。
那个丈夫,一看就不是普通农村人,气度沉稳,也有些见识的样子,刚才看到自己,眼神淡淡的,就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看在眼里。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同志,你怎么一个人站这里,是自行车坏了还是怎么了?”
她回头,便看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笑着看她,殷勤温和。
冬麦坐上沈烈的自行车后座后,便忙拿出来挎包,将自己准备好的馒头夹肉拿给沈烈。
“这个我特意给你带的,里面是寿宴才用的牛肉,特别好,你饿了吗,饿了的话尝尝。”
她摸着油纸包:“还有点热乎呢。”
沈烈本来骑着自行车,看她掏出来吃的,回头看了一眼,笑了。
他今天去信用社,贷款下来了,需要办一些手续,还需要开证明,跑了半天,路上饿了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充饥,现在确实有点饿。
“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
冬麦听他这么说便心疼了,忙道:“那你停下,别骑了,我们坐路边,你先吃,吃了后才有力气骑车子。”
沈烈听出她心疼自己,点头;“好。”
于是便将自行车支在路边,恰好街道旁有废弃的旧木头,两个人就坐在旧木头上,冬麦看他没洗手,便小心地帮他撕开油纸包,让他拿着油纸包吃。
沈烈点头,咬了一口,现在天已经暖和起来了,她又一直放在粗帆布挎包里,这馒头还带着余温,里面的肉更是热乎的,大口地吃,吃得很香。
而她还在旁边提醒:“你小心,别咬到纸边。”
沈烈听到这话后,看了她一眼。
他心里其实有些感动,只是平时爱笑,这个时候却不太笑出来。
现在自己的经济条件并不算好,办了一个还算体面的婚礼后,也没什么储蓄了,接下来贷款做生意,更是有压力。
她应该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所以惦记着自己,怕自己中午吃不好饭,她在人家那里帮干活努力挣钱,吃饭的时候还记挂着自己,放在挎包里一个馒头夹肉,想让自己吃好。
“喝点水吧。”冬麦拿出来那个军用水壶:“我从王老爷子家那里离开的时候,特意灌上的,不冷也不热,正好喝。”
沈烈凝视着她,看她眉眼间细致的温柔,竟是有些说不出话来。
冬麦:“你傻了吗,快喝水啊!”
沈烈恍然,忙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两大口。
之后他大口嚼着馒头,有力的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定定地望着远处街道上破败的标语,眼睛却是有些发红。
他父母是十四岁那年没的,他爹不堪受辱,吊死了,他娘在埋了他爹后,也一头撞死在坟前。
刚开始他还有一个大伯,那个大伯犯傻,总是痴痴呆呆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后来大伯掉进河里没了,他就彻底没什么亲人。
部队里的战友就是兄弟就是手足,男人之间的情谊是过命的血性,带着男人的糙,可以性命相托,但再多,却是没了。
然而冬麦不一样。
这是自从十四岁父母没了后,他头一次觉得,自己确实有个家,还有一个一心牵挂着自己的人,她会一直陪着自己走下去,贫穷富有,都会风雨同舟,相濡以沫。
她会体贴自己,惦记自己,心疼自己。
会在给人家当厨子的时候偷偷地留一个馒头夹肉,小心地放在帆布袋里拿给自己。
荒芜的街道旁,废弃的木头桩子上,就这么粗糙地吃这一口馒头夹肉,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好的滋味。
沈烈几口吃光,深呼了口气,让自己平静下来。
冬麦从旁叹:“你这么喜欢啊,还是饿坏了?早知道我多带两个了,不过我也有点不好意思,虽然陈姐人挺好的,临走前也让我们带点肉和菜,可我自己拿,总觉得不合适。”
她正说着,沈烈却一扯,将她抱住了。
冬麦有些吃惊,忙看看四周围,好在也没什么人经过,不过还是蹙眉:“你干嘛呢?放开我,别让人看到。”
虽然是正经夫妻,但大庭广众这样,让了看到总归不好,这里不像陵城,农村整体风气还是很保守,别人看到会笑话的。
沈烈抱着她,将自己的脸埋在她的头发来,闷声说:“就是想抱抱你,你是我媳妇,我就想抱着你,你头发上的味道真好,我喜欢闻。”
冬麦又羞又急:“你非要抱,那也得回家抱啊,哪有这样的!你别闹了!”
这话倒是让沈烈笑了。
他放开她,之后伸手捧着她的脸,他带着茧的手指轻轻摩挲过她幼滑的脸颊,郑重地望着她。
他便想起来那一天,他带冬麦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出来,冬麦说羡慕人家,说人家那样很浪漫,说爱情真是美好。
他听了,其实多少有些情绪。
当时自己也没明白,后来晚上抱着她,看着她的睡颜,他才意识到,其实他是希望她把他们两个之间的事,看做是爱情。
难道他们之间,不够美好到让她觉得,他们就是爱情吗?
他伸出手,揉着她的头发。
冬麦多少意识到他的情绪不对:“你怎么了?”
沈烈:“也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件事。”
冬麦:“什么?”
沈烈:“冬麦,你觉得爱情是什么?”
冬麦惊讶地看着他,他今天明显有些不对劲,好像受了什么刺激。
不过她还是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
她关于爱情的想法,也许是当初对陆靖安和爱情的宣称,然而现实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她并不爱。
至于别的,比如她爱沈烈吗,她并不知道,好像对这个根本没什么概念。
冬麦想了想:“我觉得爱情应该是很浪漫的吧,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生离死别,历尽艰辛,最后终于重逢,或者应该是浪漫地花前月下,吟诗作对,反正就是很特别的,和咱们平时生活不一样的。”
她说着这话的时候,脸上红红的。
沈烈是她的丈夫,她是不是应该爱他才对?
但她觉得,如果把她和他之间称□□情,好像有些怪怪的,她说不出口。
她抬起睫毛,看他,多少有些心虚。
沈烈自然注意到了,无奈地轻笑了声,他将额头轻抵住她的,低声说:“可是我觉得,我们这样也挺浪漫的,是不是?”
冬麦咬唇,低声嘟哝:“人家浪漫应该是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看夕阳……还要生离死别,重逢的时候要抱着一起哭。”
他们生活在农村,每天看到的都是麦子玉米庄稼,想的事情都是能不能挣钱什么的,比起人家电影里演的,差了好多。
沈烈黑眸中溢出水一样的温柔,他笑了笑,没再说话。
他以后一定要带她游山玩水,还要牵着手一起看夕阳。
虽然他觉得,他们两个这样子,已经是生命中最浪漫也是最甜蜜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有一天,沈烈带着冬麦去游山玩水,冬麦走啊走啊走啊累死啦……
沈烈:浪漫吗?
冬麦哭了:我觉得我们回家躺着挺好的……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