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52章我的未婚妻喜欢
两个人先去外面早餐铺,
要了包子豆浆,还要了两个油条,吃着的时候冬麦又想起来自己之前的设想,
她就和沈烈提了提。
沈烈笑着看了她一眼:“其实我也在想这个事,
不过事情要一步步来,今年我打算从信用社贷款一些款出来,和路哥合伙搞一批羊绒,
如果挣到钱,
我就给你投资。不过来陵城,
我们人生地不熟,也不容易招揽客人,而且我可能还得借助村里的乡村来干活,
所以我想着,你先在公社里开个店面,
等以后我们有了更好的发展,
再考虑来城里。”
冬麦只是随口一说,
其实本钱怎么来,
在陵城怎么站住脚跟,
还没细想过,
现在听沈烈这么一说,
顿时觉得有道理,他想得比较现实周全,把一些问题都想到了,不像自己,
还只是一个空空的设想。
她心里便很高兴,想着才不到半年的时间,她曾经跟着两个男人进城,
和两个男人提起同样的话题,林荣棠根本理都不理这个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沈烈却懂。
当下笑着道:“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觉得这是一个好路子,不过现在没本钱,肯定得慢慢来,你说得有道理,等以后咱俩结婚,你搞羊绒,我给人家做菜,咱多攒钱,快点开个店!”
沈烈看她一提起挣钱便神采飞扬,为她倒了豆浆:“先喝,我们慢慢说。”
吃过早餐后,两个人便坐公交车过去百货商场,现在天气暖和了,大街上的人穿着和之前大不一样了。
冬麦观察了下,男人开始把原来的中山装进行改造,或者穿的确良衬衫,女的样式特别多,各种花样各种颜色,甚至有人已经早早穿上那种一开到底的裙子,只用大扣子来系住的,腿上则穿着黑色的紧身裤子,年轻姑娘大多穿喇叭裤和牛仔裤。
到了百货商场的时候,沈烈带着她去看衣服,她看得眼花缭乱,想起刚才公交车上看到的那些穿着,便对比着,原来那个叫蝙蝠衫,还有棒针衫,滑雪衫什么的,这些都有名字。
沈烈见她一直东看西看,却也不说要买,便握着她的手:“你放心,我带的钱够,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冬麦抿唇笑了下:“我感觉这两年,陵城的衣服大变样,多了很多新鲜的。”
喇叭裤和牛仔裤,前几年还看不到呢,现在好像满大街都是了。
沈烈点头:“改革开放嘛,外面的一些流行逐渐进来了,以后还会变化更多。”
冬麦:“太新潮了,回农村穿估计也招摇,再说也怕流行一会又不流行了,那不是白买。”
沈烈对于衣服倒是没什么想法,不过他觉得冬麦说得有道理:“那你挑几身经典的,过几年也能穿的,不过要挑好的。”
冬麦:“我也这么想的,再说马上结婚,还是得喜庆庄重一点。”
于是沈烈带着冬麦又看了一番,最后看中了一套呢子大衣,深灰色的,颜色不会特别黯淡,但看着也庄重洋气。
冬麦觉得这个深秋冬天都可以穿,里面套红色蓝色白衣毛衣都行。
这个时候冬麦又看到旁边还有一件大衣,和这个样式差不多,不过是男式的,她仔细看了看,眼前一亮,明显这两个是同样样式,只不过一个是男款一个是女款。
“这是广州那边调的货,就剩下这两件了,挺紧俏的。”售货员说话其实并不太热情,一副你爱要不要的样子。
冬麦看沈烈:“要不你试试?”
沈烈便试穿了下,冬麦眼里都是笑:“好看!”
他个子高,肩膀宽阔,站在那里又挺拔,深灰色大衣一上身,显得特别有气势,像是城里当官的。
沈烈其实对衣着并不太讲究,不过看冬麦喜欢,又恰好和冬麦那一套匹配,便也想买了:“行,这两身都要了。”
售货员便上前慢腾腾地收衣服,收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防盗扣,便说:“这是广州那边的,带防盗扣,咱们这里都没有,这个得用专门的机器才能取下来,现在没法取。”
冬麦有些意外:“那怎么办?”
售货员:“等我们领导过来,开了放机器仓房的门,才能给你取,这样吧,你们先交钱,放这里,等回头你们逛差不多了,我估计我们领导也来了,给你们取下来?”
冬麦有些犹豫,毕竟是大件,她看沈烈,沈烈却痛快地道:“好,那就麻烦你了。”
他是看冬麦实在喜欢,而这衣服看来真只剩下这两件了,万一让人买走了,她肯定会懊恼。
马上要结婚了,他希望冬麦高高兴兴地结婚,也希望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当下交了钱,又去看了别的,冬麦挑了一件宝蓝厚毛衣,一件红色薄毛衣,还挑了一条牛仔裤,一套毛料的长裤,长裤没选喇叭裤,她还是觉得那个喇叭裤太招摇,不适合在村里穿。
村里下雨天一踩一脚泥,平时说不定还有鸡粪什么的,又要干活,谁没事穿这种肥大的阔腿呢,根本不方便。
买完了那几件,冬麦觉得差不多了,她其实有衣服穿,只是结婚应景,得买新衣服。
沈烈看她挑好了,又买了些喜糖,陵城的喜糖好,回去发大家都喜欢,最后带她去四楼:“四楼那里有卖表的,给你买一块表吧。”
冬麦:“啊,好好的,买表干嘛!”
沈烈:“我看你做菜的时候,需要看时间,当时你在路哥家时,两次都跑去堂屋看那里的石英钟,没手表不方便。”
冬麦有些好奇,当时她根本没看到他,他怎么知道自己跑去看表,不过也没细问,便道:“还是算了吧,太浪费,我也用不着。”
沈烈却坚持:“放心,我算过我们结婚的钱,够用,手表的话现在没法给你买太好的,可以选个普通价位的。”
冬麦便说:“那我们先去看看,太贵就算了。”
上去后,沈烈很快帮她挑了一块女款表,上海牌的,九十七块钱。
冬麦挺心疼钱的,想说不买了。
沈烈看透了她的想法:“以后没准你帮人家做婚宴,都需要看手表,做一次也就回来了。再说这是老牌子,做工好,你可以戴很多年,以后说起来,这也是我们结婚时的纪念,不然除了衣服,我们结婚,我也没给你买什么。”
其实现在还有人买金项链什么的,但是沈烈打听过,觉得太贵了,目前他确实买不起,以后有钱了可以给她买。
冬麦觉得有道理,想起自己挣的那两百块钱,便说:“那我出钱,我自己买吧,好不好?”
沈烈浓眉微耸了下,好笑地看着她,却没说话。
冬麦顿时觉得自己不该说什么,脸红了下,只好不说话了……
两个人重新回去二楼,想看看那两件大衣的防盗扣能取了吗,谁知道一下去,恰好看到了林荣棠和孙红霞,同行的还有戴向红。
戴向红昨晚值夜班,今天这是刚下班,结果林荣棠和孙红霞来了,她本来不想管,想回家睡觉,不过考虑到这是小叔子的新媳妇,还不知道什么性子,也不好得罪人,只好跟着过来,帮着挑衣服。
现在她满脑子昏沉沉的想睡觉,又看林荣棠和孙红霞在那里看大衣,她就斜靠在旁边的楼梯扶手上,半闭着眼睛养神。
这么一抬眼,看到了冬麦,她顿时挺高兴的:“冬麦,好久没看到你——”
话说到一半,她噎在那里了。
因为她看到了冬麦身边的男人,那男人牵着她的手。
于是她想起来,冬麦已经不是她妯娌了,她那新妯娌在旁边挑衣服呢。
冬麦也看到了戴向红,她对戴向红一向喜欢,现在虽然见面彼此有些尴尬,但是她还是冲着戴向红打了招呼:“姐,有些时候没见了,你最近工作忙吗?”
以前她叫戴向红嫂,现在叫姐,意思很明显,如今打招呼,看得是友情,而不是林荣棠那边的关系。
戴向红很快领略到这个意思,笑了下:“还行,就是总值夜班,累死个人,你呢?”
这边两个人一说话,那边林荣棠和孙红霞就注意到了,都看过来。
戴向红迎着自己小叔子和小叔子未婚妻的目光,有些尴尬地笑笑,之后说:“我和冬麦一向还挺投缘的,现在虽然不是一家人了,不过我们还能当朋友处。”
说着,面向冬麦:“冬麦,有啥事,记得来找我,可不要和我客气。”
冬麦感激地点头:“我知道,谢谢姐。”
她知道戴向红说的是真心话,也真心感激,但她也只能这么说说,怎么好意思来找人家戴向红帮忙呢。
这边姐妹两个说着话,那边孙红霞却不是滋味了。
她上辈子就挺羡慕冬麦的这个嫂子的,妯娌两个相处得不错,戴向红偶尔会得一些病人送的东西,她自己用不过来,会给冬麦,床单被罩毛巾被,或者一些地方特产零食,那些自己花钱买,也不少钱呢,而且未必能买到。
现在她挤了冬麦的位置,嫁给了林荣棠,她觉得一些冬麦享受过的,现在轮到她了,可是戴向红竟然这么和冬麦说话。
她觉得真好笑,戴向红到底明不明白,谁是她妯娌?
沈烈倒是见过戴向红,戴向红过年回家,彼此打过照面,当下打了个招呼,戴向红对沈烈印象不错,便冲他礼貌地笑了笑。
沈烈和冬麦走过去要看大衣,谁知道林荣棠和孙红霞正在看的,恰就是他们订下的那两件大衣。
孙红霞已经看中了这大衣,正打算试试,就见沈烈和冬麦过来,她顿时有些不乐意了,便对人家售货员说:“那套大衣,我们想试试。”
售货员爱搭不理地织着毛衣,头也不抬地说:“这个已经被订了,看别的吧。”
孙红霞:“订了?”
售货员:“是,这不是刚取了防盗扣嘛,没看到嘛!”
孙红霞便有些无奈,看看林荣棠。
当着沈烈和冬麦,林荣棠格外要面子,他觉得自己的女人不能受半点委屈,他就是要做给冬麦看。
于是他说:“这个大衣多钱啊,我们可以加钱买,麻烦通融通融,你看看,我们这是结婚买衣服,同志,我们不介意钱,只要能买到,多加钱都行。”
说话间,林荣棠求助地看向戴向红。
戴向红没办法,只好帮着说:“同志,我认识你们这里的孙同志,就当帮个忙吧。”
售货员停下手中的毛衣,疑惑地看向戴向红,孙同志她知道,是她的师傅呢,那是前辈了。
“是住在城口的那个老孙头吗?”
“是,他在你们这里工作多少年了,才退休,那是我表叔,你看看他的面子,今天这事帮忙通融一下吧?”
售货员对戴向红脸色好了一些,不过还是有些为难:“那两件大衣,确实有人订了,人家钱都交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了冬麦和沈烈。
冬麦看这两个人要加钱买自己订下的这件大衣,打算插话,不过这时候,特别是戴向红开口后,怎么都有点尴尬,又觉有些好笑。
售货员看到冬麦,忙说:“看,就是人家这位女同志订下的,人家钱都交了。”
她这话一出,林荣棠孙红霞都愣了。
戴向红顿时尴尬死了,她刚才还说让人家冬麦有事来找自己,结果闹了半天她正在和人家冬麦抢大衣,便忙道;“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算了,算了,小孙哪,你看看别的吧,人家冬麦已经买了。”
孙红霞一怔,听着戴向红那话,气得脸都发白了。
凭什么她要看别的,凭什么她一口一个冬麦叫得那么亲!凭什么这么好的东西就让冬麦订下了!
自己怀着孕呢,怀着孕呢!
孙红霞看了眼那大衣,不知怎么,她就是难受,就是觉得,好像没了那大衣,自己所有的追求没了。
她一咬牙,干脆皱着眉头,虚弱地说:“荣棠,这件大衣真不错,我倒是没什么,不过我觉得那件你穿上,肯定好看,你瘦,皮肤也白,挺衬你的。”
林荣棠看了那大衣一眼,之后便望向了沈烈。
长得高高大大的沈烈站在那里,牵着冬麦的手,似笑非笑,而被他牵着手的冬麦,则是好一番温婉乖巧的模样,那样子,像极了冬麦刚嫁过来的模样。
一个男人,要怎么才能忍受自己曾经的妻子被别的男人拥有?
林荣棠眯起眼睛,盯着沈烈。
沈烈很随意地看着他,笑得懒淡。
林荣棠缓慢地收回目光,之后仿佛下定了决心,昂起头道:“这两件大衣,我出双倍的钱,我要。”
售货员有些惊讶,很无奈地看向沈烈和冬麦:“同志,这两件大衣你们已经交了钱,你们想要转让,那你们就自己转让,我这里反正没法。”
沈烈看向冬麦,声音温柔:“冬麦,你是不是很喜欢这两件大衣?”
冬麦点头:“嗯,挺喜欢的,我觉得特别洋气端庄,而且料子也好,用料实诚,剪裁用心,买了后,我估计能穿好多年呢,而且我觉得你穿上真好看,英俊挺拔,特别有气概!”
沈烈:“那你愿意赚一倍的钱,转给别人吗?”
冬麦:“为什么要转?我就缺那点钱吗?我精心挑选的结婚用品,我才不要为了赚钱就让给别人。”
沈烈便越发笑了,之后对售货员说:“对不起,同志,我未婚妻很喜欢,她喜欢的,再多钱,我们也不会转给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沈·宠妻狂魔·霸总·烈上线
小心翼翼地说……大概应该也许可能明天写到婚礼吧?
本章发100红包!
有兴趣的可以看看专栏里的这篇,16年的小说了,当年是首页金榜四个月的小说,当然了时间长了风格可能有点out?
《将军家的小娇娘》见专栏
文案:
十年戎马生涯,在被风沙侵蚀的城墙和一望不到边际的黄沙中,萧正峰偶尔会想起,那个站在粉润的桃花树下,身段曼妙捏着一枝桃花的姑娘。
此时,已经权倾朝野的他,踏过了刀光血影,骑着高头大马,背对着燕京城这十里繁华,低头望着地上跪着的形色狼狈的妇人。
他问:“夫人,若是一切能够重来,你可会选择今日今时的路?”
顾烟抬眸,轻笑了下。
若有来世,她又怎么会为他人做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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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烟重生了,这个时候,她那背弃了她的侄子还是青葱少年,以后权倾朝野的平西侯还只是三品武将。
他痴痴地看着她,脸都是红的。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