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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致万物与你

作者:江为竭字数:4388更新:2022-11-01 01:43

他们买机票是为了扫墓。

路迎酒向张书挽要了一份名单。

名单上都是她记得的、参与过计划的世家知情人。

可惜的是年代久远, 又没有其他的记载,张书挽只回忆起了二三十个人。

其中有六七位的墓碑就在鹭江市,其中包括了张念云和陈敏兰。路迎酒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全了, 挨个向他们鞠躬、献花。

他也努力打听了那些人的生平。

扫墓时, 他沉默不语, 看着墓碑上陌生的名字、陌生的容颜,想象那些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他要把这些人和故事铭刻在心。

剩下的墓碑都在外地,路迎酒和敬闲今天就准备过去。

机场的天空湛蓝, 飞机展翅向蔚蓝的天空。

之后的几个月, 他们走访了每一处墓地。

每当到了墓碑前, 路迎酒献花,敬闲也会和他一起深深鞠躬。

路迎酒说:“我还以为你不屑于这种礼仪呢。”

“我确实不在乎大部分的人类, 毕竟三观根本不同。”敬闲说, “但这些人值得尊重。”

时间充裕,每到一个新的地方他们就会慢下脚步慢慢欣赏。

长街短巷, 楼宇高高低低, 他们手牵手穿梭在钢铁森林之中。草长莺飞,柔嫩的绿意攀上枝头, 他们行经比天空还澄澈的湖泊,彼此拥吻。

就这样边走边看, 顺便还做了一些驱鬼委托, 惩恶扬善,破除邪念。

等到扫完墓了, 已是来年的盛夏。

酒吧的生意蒸蒸日上, 阿梅依旧精心装扮着酒吧内外, 招了新员工来帮忙。姚苟和叶枫时不时会接驱鬼委托, 也有新的驱鬼师听闻了名声, 想要加入。他们许久未见到路迎酒和敬闲,都很是想念。

路迎酒确实也决定回鹭江市了。

但在回去之前,他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在盛夏的某一日,他和敬闲开着越野车行过长草摇曳的平原。

他们开了一段时间,身后小镇的灯光远去了,周围只余绿浪,和几棵树木的剪影。

夏天的白昼长,直到六七点了天空还是微亮的,云彩泛着暗紫色光芒,与绯红交织。路迎酒摇下车窗玻璃,深呼吸一口清爽的空气,放眼,天地之间只有他们二人。风自地平线呼啸而来,压弯了草,也吹响了虫鸣。

一直向前。

一直向前。

直到长草的最深处。

在行过一汪湖泊之后,路迎酒说:“就是这里了,剩下的路我们走过去吧。”

越野车停下,两人下车。

天地苍茫。

路迎酒在后座拿出一盏宫灯,以符纸点燃,一缕青色的火焰无声亮起。

他提灯向前,光芒微弱,但到底是照亮了四周,照亮了他们前行的路。敬闲跟在他身后,抱着几捧盛放的花束。

不远处就是一个草坡,也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上了坡,在老树之下有一块小小的石碑。

石碑很残破了,看不出原本的造型,也看不清写过什么字,只有半截横在那里任凭风吹雨打。

在数百年前,这里是一个小镇子。

第一盏青灯就是在这里亮起的。

当地人为了感谢那些驱鬼师,立了不少碑石,尚存的就只有这半截了。

张书挽能回忆起的还是太少了。还有那么多的陌生人、那么多的无名英雄淹没在岁月长河中,路迎酒没办法一一致意。

所以,他才决定来到这里。

俯身放下花束,娇艳欲滴的花朵簇拥着石碑,新生与老旧,盛放与破败,世界轮换从来如此,一处湮灭必然有一处蓬勃生长。

百年之前,青灯夜行。

今日石碑不言,那火依旧燃烧。

他们向着石碑深深鞠躬。

——致敬万物,与无名的你。

路迎酒轻声说:“在这里留一会吧。”

敬闲点头。

路迎酒提着青灯。他们并肩站在长草中,听着虫鸣,看最后一抹天光消失。

回去的路上,路迎酒开窗,任由风吹起发梢与衣衫。

他沉默不语,良久后,看着窗外笑道:“这里的景色真不错。”

“是啊,”敬闲也笑,“现在我们去哪?”

路迎酒说:“先回鹭江市吧,如果你想,我们还可以再去鬼界。”他慵懒地打了个呵欠,“反正时间还有那么多,我们想去哪里都行,不是吗?”

越野车奔驰在草浪与夜色中,直到远方。

……

最近,鬼界有了新传闻。

据说几天之前,鬼王的宫殿里来了一位新神官。

一时之间,百鬼纷纷八卦起来,最后一致认定是鬼王抛弃了火柴人,迎来了新欢。

至于新欢长什么样子?

还没有鬼见过。

它们好奇得抓心挠肺。

有鬼信誓旦旦地说,新欢有三头六臂,一口能吃三个鬼小孩。

也有鬼打包票,说新欢是只妩媚的狐妖,不然怎么能天天吹鬼王的枕边风?

众说纷纭,谁也没个准话。

直到第四天,有个小鬼战战兢兢被叫进了宫殿。

谁都想在鬼王那里得到一份工作——那意味着衣食无忧,前程似锦。只是它这种没啥能力的小鬼怪,进去能做什么呢?

刚进去,就有蒙面的神官问它:“听说你之前在宠物店待过?”

“对对对对啊。”小鬼诚惶诚恐,“我在那里飘过一段时间,见过他们工作。”

神官满意点头,递给它一把梳子,又带着它去了大殿之内。

正值夜深,殿内烛火摇曳。

一只黑色毛团子蹲在大殿中间摇尾巴。

它身上的毛乱七八糟的,打着死结,惨不忍睹。也不知道它去哪里疯玩了一圈,把自己弄成这样子了。

“给它梳毛。”神官说,给它丢了一个袋子就走了。

袋子很沉,里头装满了金银珠宝。小鬼看直了眼,不敢相信天上掉馅饼了。

“嗷!”毛团子叫道。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小鬼仔仔细细把它的毛梳整齐了。

它本来就耐心细致,工作起来是一丝不苟……在它手下,一个软软糯糯、手感极好的毛团子再次出现了!

小鬼刚满意地打量,就听见声音传来。

“敬闲,你是不是又把它放乱葬岗去玩了?”

鬼王的声音传来:“怎么可能呢?它一天都安安分分待在宫殿里,也没乱吃东西。”

“真的么?”那人狐疑道。

“那当然。”鬼王信誓旦旦。

脚步声接近了,小鬼赶快退开几步,低着头不敢看,在余光里只瞧见有一抹干净的白色。

那是……一个陌生的白衣神官?

哦对了,肯定就是鬼王的新欢!

“嗷嗷!”毛团子摇着尾巴冲上去,扑进白衣神官的怀中。

鬼王说:“你看,它全身那么干净,怎么可能去过乱葬岗呢?”

小鬼心说,它刚刚还是一团乱麻。

白衣神官依旧狐疑,抱起毛团子揉搓了一阵,倒是没看出异常。

趁这当口,小鬼偷偷抬起视线,飞快地看了他一眼。

——哪里是传闻中的三头六臂,或者什么狐妖啊?

只见在殿堂的火光下,那神官眼眸明亮,几缕碎发垂在耳畔,衬得他的皮肤白皙又细腻。

俊秀又好看,一尘不染,眉目如画。

和英俊的鬼王站在一起,简直般配极了。

这天,小鬼一出宫殿就被一堆鬼怪围住了。

“怎么样怎么样!你有没有看清新欢!”

“新欢是不是比山还要高?”

“他是不是狐妖啊?”

小鬼深吸一口气:“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家明明非常好看!咱们鬼王殿下的眼光能差到哪里去啊!”

众鬼都是炸开了锅,更加想进宫殿里一趟了。

后来,小鬼又进出几次宫殿。

他的日常是:偷偷给毛团子洗澡、偷偷给毛团子梳毛、还有含着泪水,大口吃那两人的狗粮。

它也听说了不少传闻。

比如,那人名叫路迎酒。

比如,他其实不是神官也不是鬼怪,而是驱鬼师。

比如,他和鬼王频繁地来往于阴阳两界,有时候去人间数月,有时候会待在鬼界很久。

而路迎酒的态度温和,让它的紧张缓解了太多。

它渐渐地和路迎酒说上话了。

有一日,鬼王带着毛团子去散步了。而路迎酒坐在案前精心画一张符纸,等着他们回来。

这正是八卦的好时候!

小鬼壮着胆子,充满好奇地问路迎酒:“我能冒昧问一下,您、您和鬼王殿下是怎么认识的吗?”它又赶忙补充:“因为、因为人类和鬼怪,一般是不会来往的……我就有那么一点点点的好奇。”

它越说越心虚,生怕惹路迎酒不快。

路迎酒却愣了一下。

在这一刻,他的目光飘得很远,似乎想起来无数的人,和无数精彩纷呈的故事。

然后他回过神来:“我们的故事可是很长的,我先给你讲最开始的一段吧。”

小鬼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于是,路迎酒笑说:“我从小厄运缠身,有个江湖大师告诉我,我得和鬼怪成婚才能活下去。”

“所以啊,故事要从我和鬼王冥婚之后说起……”

他讲述着故事,眼中带光。

直到敬闲回来。

——阳光灿烂,天空湛蓝,这是再美好不过的一日。

英俊的鬼王一身玄衣,还没见到路迎酒呢,眉梢已然带上笑意。

而路迎酒起身,迎接上去,被他笑着拥了个满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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