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纽约市。
此时,麦迪逊广场花园球馆的剧场内正在举行2008年NBA选秀大会,天才云集,人潮如梭,热闹非凡。
用非黑即白的理念来看,2008年是选秀小年。
前几年没考,今年肯定会考,得敲黑板划重点记着。
考试和选秀,有些道理的相通的。
反过来说,前几年考了,接下来几年,考过的题就不会考了。
2007年是选秀大年,所以,2008年是选秀小年,专家说的。
嗯,鱼塘起了大鱼,2009年也是小年。
其实,08和09,都是大年。
19岁才能参加选秀,禁止高中生提前将天赋带到联盟,让选秀大会多了些平衡。
不至于,两年间的天才球员,扎堆进入联盟。
大卫斯特恩亮相,站在主舞台,讲了些有等使的话,现场观众不惯他,发出海啸般的嘘声。
“吁!”
随着仪式结束,斯特恩立即宣布NBA选秀大会开始。
“2008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一顺位,芝加哥公牛队队有5分钟考虑时间”
这是必选题,还考虑个鬼咩!
用脚都知怎么选。
接过信封,斯特恩平平无奇的道:
“2008年NBA选秀,第一轮第一顺位,芝加哥队选中的是,来自
孟菲斯大学的后卫,德里克罗斯!
”
有乔选乔,无乔选鲨,无乔无鲨,尹戈达拉。
罗斯就是第一序列的“有乔”。
公牛队只要不眼瞎,都不会跳过罗斯,去选其他新秀球员。
14.9分 4.7助攻4.5个篮板这是罗斯在NCAA的赛场打出的数据,看起来平平无奇,没有什么状元之姿,和另一个状元候补相比是处在劣势的。
但他却以大一新生的身份带领孟菲斯大学,在NBA的赛场轰出了33胜1负的神仙战绩,差亿点点就是全胜夺冠。
只是在08年NCAA总决赛上错失了罚球绝杀,被对手拖到了加时赛,然后被逆转击败了。
讲道理,罗斯以大一新生带队杀到总决赛,四舍五入相当一个卡梅隆安东尼。
这样看的话,罗斯当选状元也就并不稀奇了,他是一名球均上的领袖,不是数据能够体现他的天赋和实力的。
当年安东尼也有状元之姿。
说到安东尼,和03年一样,08年也有自己的绝代双骄,一个是罗斯,一个就是迈克尔比斯利。
状元秀就在两人之中,无出其左。
只是比斯利和03年的安东尼一样倒霉,碰上了天选之子。
公牛队选罗斯,和骑士队选择詹姆斯的理由,不能说是相彷,只能说是一模一样。
詹姆斯是骑士队的阿伦克之子,风城玫瑰罗斯很有可能就是芝加哥之子。
当然,公牛阵中有本戈登和洛尔邓这两名砍分高手,自然不想再选多一名,意义不大。
有一说一,比斯利砍分再强,也只是个先锋大将,而公牛队需要的是统率三军的将帅之才,需要的是像乔丹一样的人物数据除外,还有求胜欲望!
罗斯,就是他们需要的那个人。
风一样的男人,一个打球冲起来,完全不怜惜膝盖的家伙,怎么会让人不爱呢?
选秀大会接着奏乐,接着舞。
06年拿冠军,07年熬一年,08年就摆烂的热火队拥有榜眼签,有5分钟考虑。
其实,考虑这个der。
03年有绝代双骄时候,活塞队就是搞事情,结果呢?
就选秀而言,活塞队错过安东尼是大大的失败。
热火队想的是“长远计”,自然不会整活,要整也是2010年再整。
“2006年NBA选秀大会,第一轮第二顺位,迈阿密热火队选中的是
来自堪萨斯州立大学的前锋,迈克尔比斯利!”
就天赋而言,比斯利很吊炸天了。
坊间传说,杜兰特大比斯利一岁,但是比单挑,都挑不赢比斯利,杜兰特万年老二,就是从高中开始的。
高中四年时间里,比斯利每年换一个高中,甚至是两个,可谓是自带砍分体系,闯荡高中江湖的战绩为138胜5负。
一个字:惊为天人。
杜兰特高三时代,砍个场均20多分心里都会偷偷乐,寻思着喝校花的洗脚水什么的。
对比斯利而言,20多分还没有达到及格线,这个人是真的天才,杜兰特对这个发小,都大写的服字。
有比斯利横空在世,杜兰特根本飘不起来,只想努力追上比斯利的脚步。
好叫一声,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恐怖的是,比斯利也是少年。
高二时代,个人数据残暴异常场均45分13个篮板4盖帽,就问你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比斯利07年麦当劳全美高中明星赛上技压群雄,被评为了当场的最有价值球员。
高中年代,可谓是战功彪炳,声名显赫。
如果高中还可以参加选秀,在2007年选秀大年,他也是状元之选。
大一时期,200708赛季,场均抢到12.4个篮板排在NCAA一级联赛第1,场均得到26.2分排在第3。
拿“2010”两双的场次达到28次,打破了安东尼保持的全美记录,全能战力的比斯利,人送外号高大版安东尼。
其实今年,此时此刻的比斯利,是状元秀呼声最大的新秀候选人,甚至说必是状元无疑,他的即战力和天赋简直溢满。
只是可惜,联盟暗箱操作的太狠,公牛队一摆烂就是状元签,毫无道理可言。
乔丹的余荫,恐怖如斯!
就人品而言,比斯利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直白点就是进攻端的华丽和防守端的破碎。
如果只是防守走神不专注问题的话,倒称不上问题,毕竟,有华丽的进攻兜底。
最大的麻烦是场外,此人是个天才,但是,天才都有他么的有病。
有病就算了,偏偏此人的病还和花大虫罗德曼的相彷。
所作所为,毫无逻辑,沉醉在自己虚幻的世界里,一清醒就要搞事情,还吸大妈等等,烂事一大堆。
因为太天才,此人打球比较随性,没有求胜欲望,没有杀手本能。
热火队没得选,选秀小年,能够选择的新秀并值得榜眼签的球员并不多。
热火队只能弄险,恰好,来利最喜欢赌博。
上一次赌韦德,他赚翻了。
这一次赌比利斯,他的赢面更大。
为什么不呢?
大不了,2010年再重新冼牌,无非就是在无聊的两年里,随手玩一把而已。
罗斯和比斯利,这对绝代双娇被选走后。
森林狼队有些头痛,他的目标是凯乐福,想要抄加内特的作业,选个靠谱的大前锋。
只是,赌性有些大了,乐福球风和身体有亿点点软,不值一个探花签。
好在,灰熊队怕自己的物被超音速给截胡了,帮忙解决了森林狼队的头痛,用第5顺位钱和森林狼队做起了PY交易。
2008年是选秀小年,能赚一笔是一笔,森林狼自己愿意交个朋友,交出探花签。
“2007年第一轮第三顺位,森林狼队选中的是,来自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后卫,OJ梅奥!”
这个选择,没毛病。
高中时代,梅奥是继詹姆斯后,最强的高中生。
当时杂志封面:下一个詹姆斯
他拥有乔丹的模板,被称为下一代科比,下一代乔丹,被视为NBA未来最具票房号召力的球星。
有NBA球探分析报告称梅奥,拥有韦德闪电般的速度、科比的灵巧、詹姆斯强壮的身体、艾弗森的突破、纳什的传球,场上的梅奥无所不能样样精通,简直是一个完美的结合体。
若非高中时代结束就不长个子,只有1米93,称他为下一个詹姆斯,也不是不可能。
但凡他长个子,2008年的状元秀,很有可能,就是非他莫属的。
尽管在NCAA赛场,梅奥没能打出统治力的表现,掀起“梅奥”风,依然有个探花秀兜底。
用某个父亲的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我儿王腾,有大帝之姿。
说的就是OJ奥梅这种天才。
不选他,天理都难容。
“2007年第一轮第四顺位,超音速队选中的是,来自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后卫,拉塞尔威斯布鲁克!”
威斯布鲁克爆了一个冷门,只能说,超音速队的选秀眼光一绝。
连续两年,甚至三年,都是选择到了最强的最有潜力的新秀,这眼光,球队不崛起,除非是不愿意多花钱。
威少高二时候,还不能扣篮,高三才起飞。
大学时代,大一当替补,大二才起飞,多少影响到了他的选秀顺位。
前三顺位,都是高中就打出自己威名,大学时代,也证明过自己的球星。
不过,威斯布鲁克最强的地方是天赋满级,身体满级,能野蛮生长。
嗯,包括颜值。
身高1.91米,体重90公斤,肉眼可见的强壮肌肉,身体素质十分出色,垂直弹跳能达到89,助跑弹跳116,百米速度10.2米,拥有超强的运动能力,这让他打出爆炸性的比赛,球风很有观赏,能够吸引球迷进球馆看球,这是加分项。
而且,威斯布鲁克有当二当家的品质,毕竟是从替补打出来的,刚开始没有那么张扬。
他的视野是不行,但是,愿意传球。
弱点是投篮,但是,非常努力,有练出来的可能,练不出来也没事,光身体天赋,就有成为顶级控卫的可能。
然后是身体无敌,却指那打那,愿意防守,有成为顶级防守球员的天赋,敢打敢冲,有成为顶级得分手的冲劲。
脑袋下,脑袋上,都是顶级,模板是隆多和艾利斯。
从下水道出来的神龟,你值得拥有。
当然,论天赋,联盟最不缺少的就是天赋。
超音速最终选择威少,也得从自身的需要出发。
超音速有双少,杜兰特和杰夫格林,前锋位置是没毛病了。
需要补强的是控卫和中锋位置的天赋。
尤其是控卫,用的是厄尔沃特森和卢克里德诺之流的球员来打首发,天赋上限太低了。
加上打的进攻篮球,需要冲起来,超音速首选的,自然是天赋和控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