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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作者:青渊在水字数:5544更新:2022-07-01 06:12

少年诧异地瞪大眼睛,澄澈的瞳仁里倒映出水晶灯的光亮。

站在两人身后的纪文修有些意外,邓杰则是暗暗咬牙。

失算了!

本来是想坑莫飞一把的!

纪文修在全市篮球赛上认识了沈凌,邓杰看出来他对沈凌有好感,只是碍于面子,不想屈尊降贵去跟沈凌示好。这次酒会,就是他为了讨好纪文修,特意作伐子,给纪文修一个接触沈凌的机会。不然以沈凌那普通人家的家庭条件,怎么可能受邀来这种场合!

他知道莫飞一直在节食,所以特意在这张桌子上摆满了他喜欢吃的东西,又打听到沈凌喜欢的饮食,放在一起。莫飞看到想吃的却不能吃,心情肯定不会好,这时候他再安排侍应生撞沈凌一下,别管沈凌是端了食物还是拿了酒水,肯定都会弄莫飞一身!

以他对莫飞的了解,肯定会对沈凌发脾气。他再适时地把纪文修引到这边来,让纪文修英雄救美,对莫飞产生恶感,可以说是一箭双雕,一条妙计!

可万万没想到莫飞居然如此虚伪,真是会演戏啊!

邓杰气坏了,简直要把牙都咬碎。

那边厢,沈凌终于开口了,他声音和长相一样,好听而冷清:“对不起。要不然你把西装给我,我让我妈妈帮你洗吧?她可以干洗。”

莫飞有点意外,能来这场酒会的,都是家里有专门的佣人帮忙洗衣服的,只除了——沈凌!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沈凌。”

果然!

没想到眼前的少年就是沈凌,莫飞一时间有点意外,虽然原主在日记本里把沈凌骂得狗血淋头,但是今天见到他,感觉人还挺不错的。

而且——这个人其实才是莫嫣姐姐的亲弟弟,是莫家爸妈的亲儿子!现在他不能说出真相,就只能等剧情被动触发,那么提前接触一下沈凌和他妈也好。

莫飞出神得有些久,沈凌皱起眉头,那张漂亮的脸显得更冷淡了:“不要我妈帮你洗就算了。”

莫飞笑了:“要的。”

他当即脱下西装外套,沈凌接过,挂在臂弯里,抿了抿嘴:“那你叫什么?住在哪里?等洗好了我给你送过去。”

“不用啦,你洗好了告诉我,我去你家里拿就行了。”

沈凌看看莫飞,推测莫飞是不想让他这种普通人登门,眼眸一下子黯淡下来,冷淡道:“那也可以。”

莫飞拿出手机,加了他的微信,郑重对沈凌说:“我叫莫飞,我家也在汉阳路,这栋宅子北面那栋就是我家!欢迎你也来我家玩。”

沈凌有点诧异,天性开朗喜欢交朋友的莫飞已经拉着他到一边聊天去了。

邓杰在一边看得快要吐血了!

这个莫飞怎么回事?干嘛对沈凌那种下等人那么热情?!靠,他不会是看上沈凌了吧?这下就有意思了,居然敢跟纪文修抢人!

邓杰正胡思乱想的时候,郑关和走过来,跟纪文修聊天。纪文修一直冷冷淡淡的,不怎么说话,聊了没多久,邓莹莹又粘上了郑关和。

纪文修刚好脱身,一个人走到庭院里透透气。

来参加宴会的年轻人都可以带一个伴,像莫飞带他姐姐莫嫣来,这种姐弟组合比较少见,大多数年轻人是带一个漂亮的女伴或者俊俏的男伴。

就比如陈家的陈天秋,他带了个以清纯著称的娱乐圈小花,最近拍了一部现代校园剧热度不错,网络上提名最美校花,经常看到她名列前三。

纪文修在花园里坐了没多久,这小花就如蝴蝶一般循香而来,施施然坐在纪文修身边,美目流转,语笑嫣然向纪文修搭讪:“您是纪先生吧?我常听天秋提起您。”

寻常人被这等美女搭讪,就算不至于脸红耳赤,也多少会配合一二,让谈话继续下去,纪文修却是冷冷的,一双眼睛亮如秋水,宅邸内的灯光映在瞳仁里,仿佛一汪冷冷的清泉。

小花见他居然不理不睬,简直傲慢至极,哪里受到过这等怠慢。但是她早就留心到江临诸子之首的纪氏,这次偶然听陈天秋说纪文修会来酒会,简直大喜过望,下定决心这次就算勾搭不上纪文修,也要给他留个好印象,怎么可能因为纪文修一张冷脸就退却。

她笑了笑:“您就不好奇天秋对我说过什么?”

纪文修长腿交叠在一起,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睨着她,问道:“说了什么?”

见他终于搭腔,小花喜出望外,柔声道:“他给我说了那个江临纪退淇山姬的故事!”

这江临以南一带的豪门世家,不知是谁封了个雅称,叫做江临诸子。

诚如社会分有等级,金字塔的顶端再划分阶层,就不是看家里有多少财力,而是看传承看家室看人脉。

普通人展望未来,有钱人则钟爱过去,越是家里曾经辉煌过的,就越是抱残守缺,喜欢把祖辈的事迹拿出来翻晒点检,渐渐便有了以家族历史传承定高下的风气。

纪家祖上就是诗礼传家的高门大户,人丁兴旺,生机磅礴,就算遭逢数次改朝换代,家族中也总有旁支斜脉得以保存,把财产一代一代积累了下来。所以纪家寻根问祖,乃是显贵出身,与仅仅靠三两代或者是白手起家积累家业者有天渊之别。

纪家人都不工作,财产交给专业的信托团队打理,每天只需要想想怎么花钱就行。家里人也不许经商,嫌弃商人有铜臭味。像莫飞爸爸莫振生这种事业有成名声显赫的金融家,要登纪家家门拜访都得提前三天沐浴斋戒。

至于那些白手起家的,别管挖不挖煤,戴不戴大金链子,通通都算暴发户,不入流。

自人类在地球上诞生起,便爱结成团体,以抵御野兽灾祸。这些豪门也爱抱成一团,互相帮助,彼此扶持。因纪家人脉声望都更胜一筹,这些豪门便私底下奉纪家为先首。这是世家之间的潜规则,尊敬纪家,有事时纪家出面,让其他纪家一起帮忙。当然,纪家也有纪家的原则和规矩,不可能什么事都帮忙兜揽。

既然世家之间结成团体,渐渐地便根据远近亲疏与家世背景划分出了等级来。乔家与纪家是姻亲关系,财力人脉又矮了纪家一头,便为次一等。次纪、乔一等的,则是陈家与郑家,再次一等的,就是莫家、邓家、江家这种五代以内发家的门户。

除掉江临以南一带,淇山往北一带,也有诸多豪门世家,他们便以淇山姬氏为先首。姬氏自称是五百年前赧王后代,家族出身显赫,又历史悠久,不免趾高气昂,每每面对江临诸子,总是高人一等的骄矜姿态,众人家暗恨已久。

有一次淇山姬氏几个子弟来江临做客,纪家身为江临诸子之首,行接待东道之仪。当时纪家长辈们都在外头,家中只有一个十五岁的纪文修带着几个弟妹小辈,这淇山姬氏欺他年少,颐指气使,把纪家当做仆从一般。

纪文修按照礼数招待了姬氏,姬氏蹬鼻子上脸,越发嚣张,把江临诸子各家都踩了一通。

到了送别宴上,姬氏又吹嘘起家室背景时,纪文修笑着问:“既然姬家是赧王后人,那么你们都会说汉中话吗?”

姬氏愕然。

纪文修解释道:“光武称王后定都西北汉中,国人说的都是汉中话。后来平王虽然迁都淇山,但说汉中话的传统并未改变。各位叔叔婶婶都是名门之后,肯定也会说汉中话吧?”

语言是上流社会很重要的一个部分。从一个人的言谈就能看出他的出身和社会地位。甚或是一个人的口音是否典雅,都能用来判断他的出身,正如同西方媒体评价某国王储的配偶不是纯正的英伦贵族,因为她的口音不够纯正。

姬氏既然自称是赧王后代,又怎么能数祖忘典,抛却乡音,连一口纯正的汉中话都讲不出来?

姬氏众人半晌答不上话来。

纪文修又说:“对了,我十岁时,奶奶给了我一件家传之物,是祖上传下来的版牍。今天想请各位叔叔婶婶过目。”

一旁的佣人呈上一木盒,打开,里面用绸缎包裹着一物。纪文修取出来,那是一枚老旧的版牍,保存得十分完好,木板上写着的钟鼎文仍然十分清晰。

姬氏众人随意地扫了一眼,尚不知道这一枚版牍是能让姬家倾家荡产的东西。

纪文修露齿一笑:“各位叔叔婶婶都不仔细看看这上面写了什么吗?”

见姬氏众人沉吟,纪文修又说:“当年藩王割据,各自拥兵自立,赧王被打得只剩下淇县、拜县、沙丘到沣河这么一小块地方,士兵连肚子都吃不饱。于是赧王向我祖上以一千铢黄金买小米十石,小米送到了东都,黄金却迟迟交付不了,赧王于是写下这张欠条,承诺一旦有钱便立即支付,利息以十倍计。后来我祖上体谅赧王国库空虚,一直也没提过此事,当然,钱和利息,自然也是一直没有交付的。”

姬氏立即懂了,这破木片可不仅仅是古董,它还是一张——借条!一张能要人命的借条!一千铢黄金,年利息按照十倍计,这都过了数百年了,利滚利,姬家想要偿还,恐怕只能倾家荡产!

姬氏众人登时脸都白了,连忙接过版牍查看,又大张旗鼓找人验证真伪,纪文修早就请了专业学者来,一鉴定,真真是几百年前的古董没错儿了。那时已经有了纸张,但是借条这种重要的东西,还是使用简牍。

姬家慌了神,要赖账也不是不行,只不过这事一旦传出去,他们豪门世家的脸面身份往哪儿搁?!

姬氏面面相觑,这才深感小看了纪文修这十五岁的少年。他手里早就有了这张“借条”,为何不早拿出来?自然是要等到他们把江临诸子踩了一个遍,他再出来打脸,拉拢人心。

这人小小年纪,居然就有这种心计,真是可怕又可恨。

姬氏众人脸黑了又白,白了又绿,绿了又红,煞是好看。

纪文修噙着笑,看够了,才施施然收好版牍,说:“各位叔叔婶婶,这版牍是奶奶送给我的,请恕我不能把此物归还给姬家了。”

这话的意思,便是放他们一马,不必姬家还钱了。姬氏登时松了一口气,翌日一早,便忙不迭地夹着尾巴跑回淇山。

江临诸子由纪文修撑腰,终于狠狠出了一口恶气,一时间对纪家更为敬服。据说后来郑家有个后生到淇山一带访友,遇到一个姬家的晚辈想在他面前摆谱,这郑家后生打了个喷嚏,把姬家晚辈吓得面如土色,只能偃旗息鼓,不敢造次。

只因这郑家后生打的喷嚏声,听起来像:“阿修!”

“纪先生,听了这个故事,我就一直在心里仰慕您了。没想到您这么年轻,而且还是个绝顶非凡的美男子!”小花声音柔柔婉婉,宛如清风怡然。

她说的没有错,纪文修容貌端庄清丽,眼波清亮如水,是个不可多得的绝顶美少年。

纪文修神情却一直淡淡的,那小花见他如此冷漠被动,还当他是羞涩,便即顺着杆儿往上爬,身子半倚在纪文修身上,纤纤手指轻轻勾了勾纪文修的手心。

纪文修却陡然抽出手,冷下脸来,吐出一个字:“滚。”

小花登时懵了,纪文修一脸毫不掩饰的轻蔑:“滚!”

小花受了此等屈辱,神色大变,气得花枝乱颤:“你……你凭什么让我滚?!别以为你们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侮辱人!”

纪文修有点厌烦,按着额头,问道:“谁带你来的?”

“天秋!陈天秋!我是他带来的女伴,你不能这样羞辱我!”

纪文修对不远处的一名男仆说:“去叫陈天秋来。”

陈天秋年岁比纪文修大些,已经二十一了,按道理纪文修要叫他一声哥,但陈天秋可不敢摆这个谱,听说带来的女伴惹怒了纪文修,匆匆忙忙地赶过来。

小花见了他,连忙黏上去诉苦。纪文修冷着脸,对陈天秋说:“把你的女伴带走。”

小花正要说什么,陈天秋捂住她的嘴,把她拉走了。

不远处的树丛后,一个纤瘦的人影一闪而过。

纪文修扫了一眼,手插着口袋,施施然回到宴会厅。

邓杰正在向众人介绍他最近买到的马。

场地中央空出来一块,邓杰骑着马遛了一圈,跳下马来,让人牵回马舍,又给大家展示马匹的血统证书。

莫飞搞不懂人都不看血统了,马匹为什么还要看血统,这些人真是无聊至极。他远远看了莫嫣一眼,见她正笑眯眯地跟郑关和聊天,便放下心来,又跟沈凌聊以前在乡下钓龙虾的趣事。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两声狗吠。莫飞没放在心上,听着那狗吠声越来越近,还有些纳闷这里怎么会有狗,迟钝地循声望去,就见一条黑影飞快地蹿进了宴会厅!

人群惊慌大叫,女士们推挤踩踏,酒杯应声而碎,莫飞被踩了两脚,慌忙拉着沈凌退开。那闯入宴会的居然是条黑色的大狼狗,若是人立起来,足足有一米五的高度,足够把一位娇弱的女士扑倒。邓杰慌忙指挥佣人们把狗拉出去,那黑狗却是左冲右突,十分凶猛,寻常人不敢近前!

黑狗冲着莫嫣的方向而去,她跟前的几人慌忙退开,莫嫣拔腿就想逃走,跛腿却走得不快,眼看黑狗就要扑了上来,这时莫飞拔步狂奔,一把推开了莫嫣,却是避无可避,恶犬已经扑了上来!

然后软倒在莫飞脚下。

二楼,纪文修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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