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季怜星整夜无眠,她这辈子都没这么失眠过,几乎整夜都是睁着眼睛的。
前半夜是江曙抱着她睡,后半夜调换顺序,变成了她抱着江曙睡。
是江曙主动钻进她怀里的,她发现江曙睡着之后喜欢搂着抱着,还喜欢贴贴,这反差让人相当震惊。
当然了,导致她失眠的原因,除了江曙爱乱动之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贴得太近了。
太近了,特别是领口小发夹被取掉之后,暴露出来的那一片肌肤,紧紧贴着江曙,贴久了,总觉得浑身发烫,烧得季怜星睡意全无。
倒是江曙,睡得好像很香。
季怜星就这样抱着她,看着天空渐渐擦亮,直到昏黑变成墨蓝,她才勉强闭上眼睛入睡。
清晨,江曙半梦半醒,翻了个身,从软绵绵的地方翻滚出来,逃离了温暖,觉得不舒服,又翻了回去。
阖上眼睛睡得很香,过了一会儿,感觉不太对劲,睁开眼睛,发现她在季怜星怀里。
被季怜星紧紧抱着,而她小鸟依人般靠在季怜星肩膀上,还一副甘愿被搂的样子。
江曙瞬间清醒,不妙,怎么顺序调换了不是应该她搂着小刺猬睡吗
她盯着季怜星的睡颜看了两秒,缓缓从她怀里出来,悄悄摸下床
浴室内,江曙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神清气爽,好久都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
她最近其实有点轻微失眠,大部分时候会在凌晨三点左右醒来,接下来几个小时很难再睡着,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两个月,直到昨晚抱着季怜星睡觉。
回味了一下,的确是,睡得很香。
江曙有晨间运动的习惯,洗漱之后,通常她会先做点有氧运动,再吃早餐。
而她的有氧是选择直接上跑步机跑步,跑前吃一小块巧克力,然后慢跑半小时,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三年,所以她的身材一直很好。
季怜星也不爱睡懒觉,这是常年养成的习惯。
所以当她从二楼下来,看到江曙还在跑步机上跑步的时候,不禁心头咋舌,不愧是她,自律到可怕的黏人精。
黏人精,没错,经历了昨天晚上,季怜星对江曙有了新的认知,才知道高高在上的高冷女神原来是个黏人精,到现在季怜星的脖子都还是酸的,因为昨晚被搂得实在是太紧了。
季怜星开始担心接下来两个月会不会散架她怕她经不住折腾。
“黏江总,早。”季怜星走到江曙身后,看她在跑步机上跑步,红色标识上的速度是“8”,代表了每小时8k,江曙人高腿长,履带明明滑动得很快,她跑在上面却毫不费劲。
“早。”江曙小小喘气,“你先坐会儿,我还有10分钟。”
“嗯,你跑。我不急,我玩会儿手机。”
季怜星转身到沙发坐下,拿出手机,但目光完全不在手机屏幕上。趁着江曙跑得入迷,她直直盯着江曙的背影看。
江曙穿着一条黑色小背心,露出紧实的腰部线条,还有两个性感的腰窝。她发现江曙除了腰部好看,两条长腿也相当耀眼,因为运动,腿侧沾上几丝细汗,闪烁着迷人的光泽,是一种健康的美感,看得季怜星小心脏砰砰直跳。
救命,她真的好漂亮
十分钟根本不够看的,最后五百米,江曙慢慢减速,在履带上慢走了一会儿,停止了晨间运动。
她转过身,发现季怜星低着头玩手机。
“早饭想吃什么”江曙拿毛巾擦了擦汗,“切片面包、黑咖啡、鸡蛋、蔬菜饼或者你想吃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我给你做。”
她做季怜星觉得和她想象中不太一样。
“江总,随意就好,我不挑的。”
“那就全麦吐司加咖啡吧”江曙从跑步机上走下来,拿起瓶子喝了口水,她想起那天看到季怜星喝咖啡的,她应该习惯喝,“顺便再给你煎一个鸡蛋。”
之后她竟然真的去厨房做早饭了,季怜星坐在沙发上,有点懵。印象中已经很多年没有人给她做过早餐了,以前在季斯宇家的时候,早上起床自己做,大学和上班之后早上都是在外面随便买点吃的。
所以现在到别人家,还有人给她做早餐,心情挺微妙的,特别是这人还是她的老板,哦,不,比老板更深一层的关系,是情人。季怜星仔细想了想,情人好像也不完全贴切,说得好听是情人,不好听就是金主。
金主给她做早餐
季怜星好像意识到什么,连忙从沙发上弹起来,朝厨房看了一眼,江曙已经把吐司放进了面包机,正打开冰箱准备煎鸡蛋。
她朝厨房走去
“江总,要不我来煎吧”
“嗯”江曙侧目看了季怜星一眼,“咖啡豆在侧边那个柜子里,然后放到磨豆机里就好。”
季怜星拿出咖啡豆,是一款红标瑰夏,她没喝过。
江曙看到季怜星的眼睛,问她“你好像没睡好怎么眼里都是红血丝”
季怜星不知道该哭该笑,心想昨天晚上您这样又那样,那样之后又这样,我怎么睡得好
“还好吧,可能我有点择床。”她把豆子放在磨豆机里,机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两人并肩站着,一个煎蛋一个磨粉,都没说话。
厨房里充满咖啡粉的味道,夹带着一点儿鸡蛋煎熟后的微焦香。季怜星失神,目光落在江曙的手上,指甲被修剪得圆而规整,纤长细白,她盯着她的手,好漂亮。
“今天你怎么安排”锅里的煎蛋被江曙翻了个面,巧妙地铺在铲子上,最终落在了盘子里。
“等会儿先回宋家三院子,打扫一下卫生。”
“晚一点呢”江曙目光闪烁,好像在期待什么。
“晚上我要去酒吧驻唱,江总,来你这里的时候可能要晚一点了。”
“哦,这样。”江曙眼里的光变得黯淡,下一秒又问她“在哪里驻唱”
“iot酒吧,晚上九点到十一点。”
吐司和煎蛋好了,咖啡还剩一会儿。江曙端着两个盘子走到饭厅,一边放一个,先坐下等季怜星。
她盯着季怜星的背影看,她其实挺高的,大概一米七的身高,腰腿比例相当好,腰细到一只手就可以把她整个人搂在怀里,瘦是很瘦,但并不给人扁平的感觉,总结起来就是该有的有,该瘦的瘦。
“小刺猬,你经常健身么”
季怜星正好端着两杯咖啡转身,一眼看到江曙正在看她,手抖了一下,突然觉得咖啡有点烫手
“啊不健身。”
“啧,老天爷赏饭吃。”
季怜星“”
江曙“没什么,快来吃饭吧。”
上午十点,季怜星从江曙家出来,天色蒙上一层灰,看样子是要下雨。
好在江曙的家离宋家三院子并不远,两个地铁站而已。季怜星脑袋晃荡,真的太困了,她得回家补觉才行。
她整夜没睡,睡也只是大概睡了早晨的那半小时而已。和江曙睡觉算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彻夜难眠,季怜星觉得不应该叫她江总,而该叫八爪鱼或者黏人精。
她往小区外走,刚走到门禁处,一道熟悉的身影掠过眼前那个剃了圆寸戴着耳钉的男人,李向彦。
两人一进一出,目光突然对上。但对视时间仅仅也只有一秒。
出于颜值上的优秀,李向彦多看了一眼季怜星,觉得她脸蛋真的不错。
而在他目光投来那瞬间,季怜星扭过了头,两人擦肩而过。
季怜星无端有些心虚,不知道李向彦会不会认识自己但转念一想,应该是不认识的。
门铃响起的那一刻,江曙还以为是季怜星,结果开门的时候看到了李向彦。
她是真的不想看到这个男人的脸。
“干嘛又来找我”
“这次我可敲门了啊。早上路过,来看看你嘛,空巢老人。”李向彦挤进江曙家,他的鼻子嗅了嗅,下一秒,他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江曙,我怎么在你家闻到了别的女人的味道”
“你鼻子挺灵。”江曙关掉门,“昨晚我把她带回家睡觉了。”
“她什么时候离开的是不是刚刚”
“是。”江曙不知道李向彦为什么老是一惊一乍的。
“是不是一个黑长直,白白的,高高的,腿特长的美女”
“你又不喜欢女的,你那么激动干嘛”
“难怪”李向彦回忆起刚才和那个女的擦肩而过的时候,就觉得这女的不一般,刚开始是觉得不一般的漂亮,现在觉得可能手段也不一般,江曙可能要栽,这又好看又有心机的,不骗个百来万肯定不会罢休。
“难怪什么又发什么疯”江曙看李向彦这样真的是够了,大清早能路过她家,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人昨晚又去鬼混又夜不归宿,不知道在哪里放荡去了。
“难怪你心甘情愿为她花钱啊因为她好看啊”
“哦,你这是废话。”江曙满脸冷漠,“不是因为她好看,难道还是因为我喜欢她”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的江总不是因为她好看,难道还是因为我喜欢她
以后的江总你们来补充吧,哈哈哈。感谢在2021101509:41:142021101717:44: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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