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齐瑾扬成熟得早,却对周围的人和事都缺少兴趣。他从小就懂得该做什么事,走什么路,有时候他都不知道生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楼上装修了很久的房子终于住进了新主人,听妈妈说屋主人是她的同事,家里还有个小他一岁的弟弟。
齐瑾扬第一次见到季先瑜就把他划分到熊孩子一类了,虽然这个熊孩子长得实在漂亮。也不知道他是去哪个泥堆里滚了一圈,身上全是泥点子,齐瑾扬对这样的孩子向来是敬而远之。
后来齐瑾扬又陆陆续续见到季先瑜几次,但季先瑜每次都是偷偷瞄他几眼,又装不认识。或许是觉得他不太好亲近,齐瑾扬想。
后来不知怎么,竟然在书画班看到季先瑜了,他坐在窗边练线条,座位旁堆了许多废纸。听老师说,这个新来的小男孩很有天赋,将来能吃才华饭。
齐瑾扬起初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只是个邻居家的孩子。
直到那天,一切都有了变化。那天的太阳很好,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季先瑜身上,把他笼在一层金光里。齐瑾扬只是抬头随意看了一眼,却逆着光看见了季先瑜,他的脸颊被阳光晒得粉红,耳垂上的小绒毛隐隐可见,夏日的暖风吹过来,带动了他的发丝,窗外蝉鸣声鼓噪着,齐瑾扬的心脏第一次因为一个人剧烈地跳动。
他不由自主的走到季先瑜身边,看着季先瑜白里透红的肌肤,长而卷翘的睫毛,还有微微嘟着的泛着水光的嘴,他不由自主地咽了下口水,手足无措。
“嗯?”季先瑜抬头疑惑地看着他。
齐瑾扬突然回过神来,尴尬地伸手关窗,自我解释道:“太阳太大了。”
季先瑜挠了挠被阳光晒红的脸,愣愣地点点头。
从那天起,齐瑾扬去书画班不再是单纯地练字,他总是借着这个机会关注季先瑜,一天一天,像入了魔。他知道季先瑜喜欢到大垃圾桶旁边削铅笔,就和坐在那里的同学换了座,每当季先瑜过来削铅笔,他就装模作样地写字,他心思不在字上,常常将宣纸晕出好些个墨团。
他甚至比季先瑜本人还清楚,他什么时候开始练石膏,什么时候上调子,什么时候开始学速写,什么时候接触色彩......这种了解让齐瑾扬产生一种难言的满足感,好像他是看着季先瑜成长起来的,好像季先瑜的成长也有了他的参与。
季先瑜的文章写得好,他早听妈妈说过。季先瑜初中参加了好些个征文比赛,收获不小,听说有些文章还登上了杂志。都说一个人的文章多多少少能反映出作者的心理,齐瑾扬便把那些杂志全买下来,将季先瑜的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连杂志书页都给磨毛了。
季先瑜很优秀,齐瑾扬一直都知道,他能考进一中,齐瑾扬并不觉得奇怪。他那天也是存了些戏弄的心思,故意买了一套五三让他妈妈带过去给季先瑜,那天学校有课,不能亲眼看见季先瑜憋屈的表情真是一个遗憾。
季先瑜和他念一个高中,便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他每天早上听见楼上的关门声再出门,这样就能和季先瑜坐一趟公交,还能站在他身边。
美中不足的是季先瑜似乎对外国语附中的女孩子有意思,总是贴着她站,让人扫兴。但忽略女孩,和季先瑜一起挤公交也是有意思的。
季先瑜比他矮半个头,有时候人太多,他站在季先瑜身后,低下头就能看到季先瑜细腻的脖颈,他后脑的头发剪得很短,干干净净的,凑近一些还能闻到淡淡的肥皂味,在他耳边呼几口气,耳垂就能迅速变红,可爱得让人想犯罪。
在遇到季先瑜之前,齐瑾扬没想过自己还能是个痴汉,所幸他这个痴汉,理智尚存。
齐瑾扬很清楚他喜欢季先瑜,也很清楚现在的他还没有能力表达这份情感,他得更加努力让自己强大起来。
虽然目标稍微遥远了些,但现阶段该怎么做他很清楚。
国旗下讲话本来安排了宣传部长念稿子,可那天他无意间看到稿子的署名是季先瑜,他承认自己是个小心眼的男生,不愿把季先瑜的稿子让给别人念,便和宣传部长商量着以后季先瑜的稿子都由他来念。
这是他的私心,他觉得时机不成熟,不能表达爱意,却又想尽可能地占据季先瑜的心神。
他借着第二节课课间操的间隙,以公徇私站在季先瑜班级后面,心不在焉地和蔡希交谈,实则看季先瑜做体操。若非如此,齐瑾扬是不会知道季先瑜肢体不协调的。季先瑜做体操总比身边的同学慢一拍,别人都抬腿了,他的手才将将放下来。
季先瑜不知道,那天他出现在教室外,在他座位旁的窗台上红着脸看黑板报的时候,他有多想凑过去吻他,可是他不能。
齐瑾扬坐在季先瑜身边,听着耳机里的日文歌,脑子里像放电影一样,回忆了许多事。车上的报站广播响起,齐瑾扬睁开眼对季先瑜说:“到站了,走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