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我实话跟你说吧,你以前所看到的手,其实都是别人的手接到我的手上。”
叶尘听到这里,抱着脑袋问道:
“我先前看到你的手似乎小一圈?”
“我实话跟你说吧,我是一个有着严重手控的人,一看到有好看的手,我就会忍不住把它们砍下来,装在瓶子里面去欣赏,实际上我也是这么做的。”
“后来我头脑发昏,在国外砍了一位暗黑世界大佬女儿的右手,所以我的右手也被那位灰社会大佬给砍掉了,但是我不甘心,所以我就要砍掉女人的手来接到我的右手上,这就是后来你看到的我的手会小一圈的缘故。”
叶尘问道:
“那两天那两名音乐系的女学生......”
秦朗直接说道:
“没错,那两位女学生都是我做掉的,她们的手也全都被我砍掉了,但是她们的手太糟了,一点都不扛用,一个只用了三天,一个只用了5天就烂掉了。”
秦朗说完之后便蹲下身来,拿起了叶尘的一双手说道:
“但你不同,你的手不但修长白-皙灵活好看,而且你的这双手能够不腐烂,只要砍下来接到我的手上,那么我便可以一劳永逸的根除掉烂手病,从此以后就不用再接手了。”
叶尘看着自己的手说道:
“这不好吧?我不能没有手啊,那我成什么了?”
秦朗淡淡的说道:
“你都是要死的人了,脑袋都要没了,你还关心你的手。”
叶尘忽然捂上了嘴巴说道:
“你有口臭病,你说话能离我远点吗?”
秦朗听到这里,他的脸色变了变。
没错,近来因为烂手病发作的是越来越频繁,而且疼痛也是以几何倍数的增加,而且是右手烂掉了,他没有办法刷牙,所以当然口腔会有一些异味。
旁边的两名黑衣人厉声呵道:
“大胆,你竟然敢对少爷不敬,我看你简直是找死!”
秦朗一摆手,心急火燎的说道:
“算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要赶紧接上我的手,现在你们两个把他给我摁到地上,拿按板过来,切掉他的手,记住要一对。”
原先秦朗右手烂掉要频繁的换右手,可是现在他看到叶尘的一双手之后,他改变了主意,他要把叶尘的一双手全都砍掉,接到自己的手上来。
因为只有这样,双手才对称,匀称好看。
况且叶尘的这一双手实际上比他的手要好看多了。
两名黑衣人立即便扑上前去,把叶尘摁倒在地,然后拿过一个案板来,准备砍掉叶尘的双手。
与此同时,2楼:
丁洁被打晕以后,一直被绑在了床上。
此刻屋里没有人,所有的人都在楼下。
丁洁甩掉高跟鞋,用两根脚指头从高跟鞋跟里捏出一把小刀。
丁洁的脚特别灵活,这得益于丁洁以前经常练瑜伽,所以丁洁的脚甚至比很多人的手还有灵活。
丁洁可以用脚切水果,吃饭梳头,都没有问题的。
实际上,丁洁是在有意的练这种糅软的瑜伽功,因为丁洁曾经做过卧底,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之中,如果要是没两下子,那么就会成为别人案板上的肉。
现在,丁洁就是用脚指头夹着刀片儿,割断了身上的绳索。
那腿,都像面条一样。
丁洁随后站了起来,又从另一只高跟鞋的鞋跟里面,拿出了一只很小的口红。
其实这不是口红,而是一只微型手枪。
当然这手枪是特制的。
丁洁穿上鞋子,手里拿着微型手枪,靠着墙壁一点一点的摸过去。
然后她从缝隙里面看着楼下的情形。
当她看到今黑衣人正要砍断叶尘的手的时候,丁洁便是举起起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