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杀了她,你也会死的!”画家撒旦双手紧紧地抱着头,一动不动地蹲在地上,口中发出的声音虽然是人话,但是却让人听着毛骨悚然。
“我是撒旦,我是魔王,你伤不了我。”
“报仇,我要报仇,是你害死了我妹妹!”
“为什么,不是我干的,为什么啊!”
“不要丢下我!”
“啊啊啊!”
“你们看我一眼啊!”
“撒旦,撒旦,你怎么了?”小孙轻轻晃动着画家的肩膀,喊着他的“名字”。
“你,不配呼唤我的名,滚出去吧,滚回你的天堂去!地狱不需要你!”画家仰着头,高傲的看向小孙。
“撒旦!”小孙皱起了眉头:“醒醒,撒旦!”
然而不管小孙怎么说,撒旦还是深陷在混乱的状态中。
“时间,时间,时间,不对,那表不转,时间是停的!”画家表情狰狞:“只有怀表的时间是对的,其他的都是错的!”
“撒旦,冷静一下。”小孙着急地看着画家,心中急切,但是却帮不上忙。
突然,一个名字出现在小孙的脑海中。
“宁心,对,宁心!”小孙突然响起来了同事之前提起过的关于画家的事,那个叫宁心的心理咨询师也许可以帮助撒旦!
“撒旦,我带你去找宁心,好不好。”小孙认真地看着撒旦。
“宁……宁心?”撒旦突然静了下来,片刻后突然站了起来:“对,画画,我要画画,等我画完了,那个人就……”
“撒旦?”小孙皱着眉看着画家的背影,一时间不知道是该跟上比较好还是离开比较好。
……
“等等,王队。”赵枫一把拉住了要出门的王队:“这么急躁,真不知道你这个队长是怎么当上的。”
“还等什么?真凶就在隔壁!”王队挥着手就要甩来赵枫。
“你说谁是真凶?”赵枫无奈地把王队强行拽回了原地:“王队,还有其他情报呢,你听我说完。”
“其他情报?”王队皱着眉头看向赵枫:“反正结果是指向董鹏的,直接抓了不就行了?”
“还真不是……”赵枫点开一个文本文档:“王队,您看,这是吴老板的遗言。”
“什么?遗言?”王队有些不敢置信,吴老板明显是被杀的,怎么会有遗言?
“你看看就明白了。”赵枫把笔记本电脑塞进了王队手里。
王队双手捧着电脑,只见屏幕上出现了一段约有三百字的“遗书”。
爹,娘,当你们看见这个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死了。
别抱怨,别悲伤,我死的,不怨。
为了钱,我做了坏事,死是对我的救赎。
不用葬我,我不值得再让人留恋,我也对这世界再无多少留恋。
只有三件事我稍微有些担心。
第一,跟阿花说,等妞妞大了,一定要把妞妞送到大城市读书,这里的教育资源比家里好太多了,我这几年赚的钱足够她带着孩子在城里生活了,也够妞妞读大学了。
第二,爹娘,你们一定要记得检查身体,我给你们的钱就是给你们的,妞妞和阿花有她们的那一份,不能亲自尽孝,孩儿不孝。
第三,千万要小心周霸,他已经盯上了我手里的货源,未必不会对你们动手,斩草除根,万万小心!
我感觉到了,他已经……
“怎么没写完?”王队皱着眉头问到。
“嗯,”赵枫点点头:“这是我们的技术人员通过特殊手段恢复的自动备份记录,这篇遗书的原文件已经被删除了,如果我猜得不错,真正的凶手应该是那个周霸,而这篇遗书没写完,是因为写了一半吴老板就被杀了。”
“周霸?”王队想了想,印象中似乎没有这个人。
“听说是一个小混混。”
赵枫一句话激活了王队的记忆。
小混混,确实,听面馆周围的好多商家都提及过,而且似乎血墨也曾提过一句。
“可是……”王队揉了揉额角:“我感觉还是有哪里不对,似乎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当然,不能就因为这个就轻易下结论,但是现在确实应该先……”
赵枫正说着,王队突然大喊一声。
“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王队有些兴奋地喊到:“之前的一起杀人案中就有人用了相同的流氓软件,控制了别人的电话!”
“赵枫,能不能帮我个忙,帮我查一下这两起案件是不是同一人所为!”
“嗯哼?”赵枫被王队突然的大喊大叫吓了一跳,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点了点头:“行,反正我也是为了调查之前的案件的真相才来的,手机呢?拿来吧。”
“手机……嘿嘿。”王队尴尬地搓了搓手:“能不能再帮我个忙,帮我从市局把手机要过来?”
……
当董鹏三人离开血墨家的时候,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样东西。
“原来当初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难怪血墨施主不愿意提及。”和尚右手拿着盒子,左手盘着念珠:“阿弥陀佛,这次真是难为血墨施主了,他日小僧定会想办法回报。”
“血墨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苹果?”老刘拎着一大袋子苹果,有些疑惑:“不过倒确实该多吃点水果了,最近都有点上火了。”
“嗯……”董鹏看着心满意足的二人,陷入了沉默。
“董鹏你还要去送东西吧,那我们就不耽误你时间了。”获得了线索的老刘明显心情不错,竟然难得地跟董鹏开起了玩笑。
“嗯,好,呵呵。”董鹏无奈地看着手里的花盆。
为什么另外两个人连吃带拿,而自己却被安排了个跑腿的任务……
董鹏看了看纸条上的地址。
黄门区,肉丝花店。
还好,离自己住的地方不算远,倒是正好顺路带回去。
只是……这花盆里种的是什么?为什么神神秘秘的,还要用黑色的塑料袋罩上?还有,血墨给花店老板的信,竟然还特地加了火漆,而且还加了三个!
这怎么看都不正常吧……
难道说……那个肉丝,是血墨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