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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猜题

作者:卖报小郎君字数:5635更新:2022-04-21 09:41

“主人,都打包好了。”

穿着白色层叠繁复的罗裙,妆容精致,倾国倾城的苏苏娇声道。

李妙真微微颔首,打开系在腰上的香囊,漩涡状的吸力涌出,将军帐内十几名鬼物在摄入其中。

“真可惜啊,您还是没能突破到四品境。”苏苏叹了口气,说道:

“否则,以人宗弟子的水平,不会有您的对手。”

“元婴岂是那么容易可以修成的。”李妙真无奈的叹口气。

她卡在金丹境整整两年了。

云州的匪患已经清剿结束,李妙真配合云州地方军,以及两位金锣攻山拔寨,把最大的几个寨子铲平,小山寨则有数十个。

当然,云州匪患宛如跗骨之蛆,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存了数百年,不是说剿灭就能剿灭。

过个几年,又会死灰复燃,生根发芽。

眼下的成果,是地方军队能做到的极限。云州会安定好些年,李妙真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了。

接下来,她要去做自己的事——天人之争!

天宗和人宗每隔一甲子就要论道一次,在此之前,两宗年轻一代的杰出弟子率先碰撞,为天人之争预热。

李妙真是这一代天宗弟子里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另一位是李妙真的师兄,也是天地会的成员,手持七号地书碎片。

不过那家伙人在东北,嫖到失联了。

“可惜那讨人厌的臭蛋陨落啦,不然可以帮我查一查苏家的灭门案。”苏苏忽然说道。

李妙真看着陪伴自己长大的魅,心里一动,其实苏苏的家不在京城,那家伙即使想查,也不可能离开京城,千里迢迢的去查一桩陈年旧案。

苏苏自己明白这个道理,但她总是时不时挂在嘴边,看似惋惜灭门案,实则是惋惜那个臭不要脸的男人。

所以,要太上忘情啊........李妙真心里感慨一声。

亲友故去,悲恸难禁。爱人变心,怨恨交织..........人世间的七情六欲都是业火,要不怎么说情深不寿呢。

唯有无情,才能亘古长存。

带着苏苏离开军帐,四百多名飞燕军集结在广场上,静静等待着。

四百将士齐卸甲。

李妙真缓缓扫过将士们,此时的他们,有的换上了便服,有的穿着粗布麻衣,有的穿着像个富家翁,有的则是破烂如乞丐........这就是他们原本最初的模样。

飞燕军是杂牌军,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其中有丐帮弟子;有四海为家的江湖浪子;有劫富济贫的侠盗等等。

他们都是因为一个人,才集结在云州,组织成军队,那个人叫飞燕女侠。

而今李妙真要走了,这支军队自然也就散了。

剿匪结束后,杨川南私底下找过李妙真,想把飞燕军纳入正规军队,培养成云州的王牌军。希望她能说服飞燕军的将士留在云州。

但没有一个人愿意留下来的。

“这一年多来,我们并肩作战,拔除大大小小山寨数百,斩匪数千人。我们所过之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不惧匪患。我们所过之处,商贾得以通商贸易养家糊口。我们所过之处,正义之光挥洒而下.......

“李妙真多谢各位兄弟不离不弃的陪伴,然,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云州之旅告一段落,我将继续前行,你们也该回家与亲友团聚。

“人生之路漫漫,或坎坷或顺利,或辛酸或悲喜,希望大家铭记云州的时光,勿忘初心。”

说到这里,李妙真看着四百将士,抱拳,铿锵有力的声音:“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四百将士抱拳,声浪如狂潮: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这才是他们愿意效忠,愿意追随的飞燕女侠。

............

南疆。

蛊族之所以被称为蛮族,并非他们茹毛饮血,而是他们以蛊为本,修行体系、生活习性都契合蛊虫。

如此才能培育蛊虫,与蛊同化。

用更妥帖的话形容,蛊族的发展走的是“蛊本位”,因此文明程度无法与“人本位”的大奉、西域和东北各国相比。

文明差距体现在各方面,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文化和建筑。

蛊族至今还沿用着古时代的象形文字,建筑以黄泥屋和草屋为主,用的是陶器而不是石器。

不过,穿的衣衫与大奉百姓相差不大。南疆蛊族擅长种桑养蚕,采集的蚕丝品质比大奉要高数倍。

但他们不擅纺织,因此经常被大奉的商人低价收购高品质蚕丝,或者用现成的布料以物换物。

伯山纵横百里,物产丰富。

山中飞禽走兽,草药野果数之不尽。山下则是一片沃土,河流密布,力蛊部的大本营就在这里。

力蛊部在这片平原中开垦出数千顷,一部分族人务农,一部分族人狩猎,彼此之间以物易物,丰衣足食。

莫桑背着牛角弓,带着一队儿郎狩猎返回,有人背着数百斤重的野猪,有人拎着色彩斑斓的锦鸡,满载而归。

莫桑在山脚处的田里看见随女人们采摘蔬菜的妹妹丽娜。

丽娜穿着样式简单的布衣,露出两截修长匀称的小腿,南疆气候炎热,大奉的罗裙、长袖在这里穿不出去,所以蛊族的人会把大奉服装进行裁剪、修改。

裙摆只到膝盖处,衣袖则短到手肘部位。

“丽娜!”

莫桑喊了一声,等妹妹抬起头,他才接着说道:“天蛊婆婆昨日派雪鹰传书,让你今天去见她,你怎么还在这里磨蹭。”

丽娜明显一愣,然后拍了拍脑瓜:“哎呀,我给忘记了,莫桑你为什么不早点提醒我。”

莫桑听见身后的汉子们发出哄笑声,田里的女人也跟着笑起来。

一时间充满了快活的空气,但莫桑觉得有些丢人,回头怒斥汉子们:“笑什么笑。”

另一边,穿着绵柔布靴的丽娜在溪边洗干净手,打算去百里之外的天蛊部落。

莫桑见状,连忙喊道:“天蛊部的水坝丢了道口子,你记得帮忙修理一下。”

“知道啦!”丽娜脆生生的应了一声,跑远了。

........

相比起力蛊部,天蛊部更像是某个大奉王朝的县城,虽然简陋了些,但摆脱了草屋,以黄泥屋和砖瓦屋为主。

天蛊部建在落霞山的山脚下,从山脚到山腰,一块块梯田鳞次栉比,山上有一座水坝,昨日突然决堤,冲垮了梯田。

年少时经常在各部玩耍的丽娜轻车熟路的登上落霞山,在山脉中跋涉许久,看到了坍塌的坝口。

看到了数十名天蛊部的人站在水库边缘,为首的正是白发苍苍的天蛊婆婆。

丽娜视线掠过他们,看向水库,水面浮着一具怪物的尸体,那怪物长十余丈,体表覆盖黑色的鳞片,头尖,颈细长,爪有薄膜。

天蛊婆婆注意到了丽娜,向她招手。

丽娜在岩石间轻盈的起跃,来到天蛊婆婆面前,娇声道:“婆婆,那是什么怪物。”

“蛟!”

天蛊婆婆露出和蔼的笑容:“不知哪里来的,毁了大坝,部落里刚插下去的秧苗都给冲毁了。”

“噢。”

丽娜是第一次见到蛟,但听说过,这种怪物生活在南疆密集交错的水域中,沿着地下暗河到处乱窜。

丽娜的一个叔叔据说就是戏水时被蛟吃了。

“你帮忙采集一些石块,尽早堵住缺口。”天蛊婆婆说。

“好哒!”

干苦力丽娜最在行,她旋即跑开了,半刻钟不到,众人听见了沉闷的脚步声,循声望去,一块“石山”缓缓移动。

这座石山高二十多丈(六七十米),丢水库里能掀起惊涛骇浪。

石山不是自己移过来,而是被丽娜扛过来的,只是与二十丈的巨石相比,她渺小如蝼蚁。

天蛊部的众人面不改色,似乎早就习以为常。

蛊族七个部落中,力蛊部以怪力著称,丽娜的父亲龙图,那才是真正的搬山,当年与大奉打战时,他扛着一座山投掷大军,砸死数千人。

巨石缓缓挪到水坝附近,接着轰隆一声,丽娜把它放了下来。

众人站在坝上低头俯瞰,只见丽娜缓缓沉腰,扎稳马步,酝酿数息,忽然“嘿厚”一声怒吼,一个冲拳击在巨石表面。

咔擦声里,巨石表面出现蛛网般的裂缝,并迅速蔓延,顷刻间分崩离析,化作一块块碎石。

这下子,修补大坝的材料就有了,不用天蛊部的人辛苦采集,大大节省了时间和劳力。

留下部落族人修补大坝,天蛊婆婆带着丽娜下山,返回她的住所,一座有天井的四合院。

天蛊婆婆的儿媳正在院子里晒着做药引的蛊虫尸体,她的儿子则在后院饲养蛊虫。

天蛊婆婆带着丽娜径直入屋,从柜子里取出一只木盒,“啪嗒”盒子打开,里面躺着一只白玉般的虫子,形如蝎子,有六条节肢。

头顶两颗乌黑的眼睛,显得有几分可爱。

“这是婆婆的老伴炼的七绝蛊,他走之前,这蛊只炼成一半,婆婆用了二十年,总算把它完工了。”天蛊婆婆把盒子推给丽娜,说道:

“现在就交给你保管了。”

“给我的吗?”丽娜有些意外。

“不是给你的,是交给你保管,你将来要把它赠予有缘人。”

丽娜脑海里闪过一串问号。

她完全没搞明白事情的走向,突破被赠了七绝蛊,还让她转交给有缘人。

天蛊婆婆盖上盒子,说道:“还记得婆婆与你说过,那两个小偷的故事吗。”

丽娜用力点头:“记得的。”

同时她想起了三号,话说回来,三号很长时间没有传书了,地书聊天群又恢复了以前的平静。

“天蛊部有一则传说,蛊神复苏之日,整个南疆,乃至九州都将化为蛊的世界。虽然蛊族以养蛊炼蛊生存,但蛊只是工具,我们依旧是人。”

天蛊婆婆眼睛里流露出复杂神色:“这不是传说,是天蛊部一代代推演出的末日,为了窥见这个未来,很多前辈遭了天机反噬。

“为了能让蛊神一直沉睡下去,二十年前,老头子想到了一个办法,他要去偷一件东西,用它来压制蛊神,让它世世代代沉睡下去。

“于是他离开了南疆,从此再没有消息,没多久,他留在部族里的本命蛊枯萎,我才知道他已经死了。”

“被偷的东西是什么?”丽娜抱着木盒子,蔚蓝如大海的眸子里闪烁着好奇。

天蛊婆婆摇着头,拍着丽娜的手背,声音慈祥:“婆婆年纪大了,遭不住天机反噬。”

要不怎么说天机不可泄露呢。

“昨夜,我窥见了命运的变化,那东西快出世了,丽娜,你也牵扯其中。”天蛊婆婆目光灼灼的盯着她。

“我?”

丽娜眨了眨蓝眸,想不明白自己一个平平无奇的孩子,怎么会出现在天蛊婆婆的“故事”里。

“去京城吧,你修为足够了,只是缺乏历练,恰好借此机会去人间世走一走。”天蛊婆婆补充道:

“这件事我与你父亲商量过了,他也同意。”

去京城........丽娜端详着手里的木盒,发现自己并不是太抗拒这样的事。她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三号、一号,以及金莲道长。

............

正午,暖融融的阳光挂在天空,许府充斥在欢声笑语里。

一桌桌酒宴在大院里摆开,左边几桌是许氏族人,右边几桌是许平志和许七安的同僚、故友。

长乐县的县令和捕班的快手们也在其中,当然,还有府衙的总捕头吕青。

可惜李玉春宋廷风等人身在云州,无法参加酒宴。

许平志带着许七安挨桌敬酒,许七安原本只是应付了事,但听到大家一边恭喜,一边喊子爵大人........忽然就爱上这种感觉了。

到了朱县令这一桌,肥头大耳的县令老爷感慨道:“本官有一个侄女,年芳二八,长的颇为俊俏。原本想许配给宁宴的,现在看来是不成了。”

朱县令的女儿已经嫁人,否则还能勉强配的上许七安。侄女就不行了,身份不够。

王捕头笑着接茬:“宁宴现在是子爵了,能配的上他的,只有大家闺秀,豪门千金。”

众人哈哈大笑。

邻桌的吕青听在耳里,心里很不是滋味,惆怅黯然。

本来,以她府衙总捕头的身份,配一个打更人是绰绰有余。而且属于同行,可谓天作之合。

但许七安封爵之后,跻身贵族阶层,肯定不能娶一个女捕快为正妻,于礼不合。

宴席一直到未时两刻才散去(下午一点半),许七安和许二叔负责送客,婶婶指挥着下人收拾残局。

申时三刻,许二郎带着下人和丫鬟回来了。

婶婶不愧是亲妈,吩咐厨娘给二郎热了一桌中午的剩菜。

“二郎吃完就好好休息,明日得早起去贡院考试。”婶婶殷勤的给儿子夹菜。

这会儿还没到饭点,但许二郎明日得早起,所以要提前吃饭,早些休息,睡眠不佳的话,会影响明日的考试。

许七安坐在一边喝茶,突然说道:“二郎,会试考的是哪些?”

许二郎一边吃菜,一边简单介绍:“策问、经义、诗词。”

顿了顿,说道:“从先帝开始,诗词便从科举中剔除,一直到元景十一年,王贞文入内阁,在他的推动下,诗词又重新回到科举。”

儒家正统之争的两百年里,诗坛衰弱,已经到了退出科举舞台的地步。

“大哥要是参加科举,别的不说,至少能重振诗坛。”许二郎客观点评,他喝了一口酒,转而看向父亲,幽幽道:

“自去年年尾以来,大哥在诗坛名声鹊起,爹也渐渐出名了。”

膝盖上坐着许铃音,正逗弄女儿的许平志一愣,随后露出喜色,哈哈大笑:

“其实是大郎自己天赋异禀,为父也没怎么培养,这般读书人就是喜欢小题大做.......他们怎么夸我的?”

许新年嘴角一挑:“夸你不当人子。”

“???”

许平志怒而拍桌:“岂有此理,他们凭什么这么说。”

许二郎看了眼大哥,呵呵笑起来:“大哥作的诗越多,爹你的骂名就越盛,说不准将来能名垂青史呢。”

当天晚上,许平志愁的睡不着觉。

婶婶骂道:“人还没死,你就考虑几百年后的名声,瞎操心。”

“妇人之见。”许平志哼一声,忧心忡忡:“二郎有首辅之资,大郎将来也能在青史留下一笔。后人评价他们时,都会夸一句。可到了我这里,就四个字:不当人子。”

婶婶嘀咕道:“那好歹也是青史留名了........对了,我与你说件事,二郎将来如果外派怎么办,你能不能想办法把他留在京城。”

“想都别想,他是云鹿书院的学子,外派是不可避免的。希望不要太远吧。”许平志无奈道。

云鹿书院的学子,基本无缘京城官场的权力中心。大部分会被分配到各州各地,哪怕留任京城,也只是微末小官。

“要不你找宁宴去说说,他是打更人,还认识公主,必然会有办法。”婶婶曲着腿坐在床上,烛光里,秀眉轻蹙。

“这是吏部的事,和打更人有什么关系。”许平志压低声音:

“打更人监察百官,最招文官憎恶,宁宴出面,只会适得其反。”

婶婶往床上一趴,抱着枕头,愁眉不展。

..........

“咚咚咚......”

穿着白衣单衣,正准备入睡的许新年听见敲门声,开门看见许七安站在门外。

“大哥找我作甚。”

许七安审视着唇红齿白,俊美无俦的小老弟,咧嘴笑道:“过来猜题。”

......

PS:下一章我得去查一查春闱的资料,虽然不是着重描写会试,但也要做到心里有数。

看我态度这么严谨的份上,投几张月票怎么样,不行的,我可以嘤嘤嘤给你们看。

先更后改,继续码下一章,回头再改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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