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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为什么读书

作者:朝云紫字数:2436更新:2022-04-21 08:15

日头渐渐偏西。

吴慧娘停下手里的活儿,开始准备晚饭。

在婆婆的影响之下,她也不会再把好吃的留着,这天气,留着只会坏掉。

她先把鸽子收拾出来,炖在锅子里,然后开始收拾野鸡,鸡毛鸽子毛放在院子的围墙上晒干。

这段时间家里有许多野味,攒下来的皮毛也有不少,兔毛攒起来可以给婆婆做一件兔皮夹袄,鸡毛鸽子毛到时候能塞进被子里保暖……春天的时候她攒了不少柳絮,大概能塞满两个被子,就是一家人冬天穿身上的还没攒够,不过这还在夏天的尾巴上,这些事情暂时不着急……

程弯弯再次挑稻子回来的时候,就帮着一起做饭,晚餐很快就做好了,一道野鸽子汤,一碗红烧野鸡,一盘绿油油的青菜,每人一大碗白米饭,米是新米,透着清香,十分诱人。

一大家子人在桌子边上坐下来,阿福依旧蹲着坐在门槛上。

赵四蛋跟程弯弯报备之后,拿着一个大鸡腿去喂小点,小点虽然住在这里,但平时都是自己解决伙食问题,在山上吃饱了再回来,偶尔吃熟食也就打打牙祭而已,它大嘴一张,就将整个鸡腿咬进嘴里。

小黑蹦跶过来:“呜呜呜!”

小点吐出来一点在小黑面前,小黑美滋滋吃了,大黑眼巴巴望着,小点只好又吐出来一点点。

沈正非常迅速的霸占了剩下来的一只鸡腿,理直气壮的说道:“我跟钱晖说好了,他找人去做石头轮子,明早就送来,这个鸡腿,我能吃吧?”

程弯弯看着他把鸡腿都递到了唇边,她这时候要是说不能吃,这孩子肯定会暴跳如雷。

她十分温和的点头:“你今天也累了,多吃点。”

沈正大口咬下一块肉,野味很鲜,味道真不错,比县衙的厨子做的好吃多了。

他招了招手:“阿福,给你!”

他只咬了两口,剩下的就全给阿福了。

阿福早就习惯了,立马接过来,拿在手上小口小口啃着,就着白米饭吃了个十分饱。

饭后,程昭洗了碗,然后带着四个表弟前往赵家宗祠。

沈正十分好奇:“你们去干什么?”

程昭收拾了两本书,淡声道:“读书,认字,学算术。”

沈正想起来,刚刚在钱晖面前,程昭就说了要留下教书凑盘缠。

他好奇地问:“你没考上秀才就能教书吗?”

在他印象里,好像只有秀才才能开学堂,平安镇三十六个村,只有七八个村有秀才,也就只有这七八个村开办了学堂,大河村是没有的。

赵四蛋眨巴着眼睛说道:“沈少爷,我们只学认字,大表哥认识字就能教我们呀,跟是不是秀才有啥子关系呢?”

这话,沈正无力反驳。

他闲着没事,跟着几人一起去祠堂。

这里是露天的课堂,祠堂门口的青石板上,摆着几十张高矮不一的桌子,以及形态各异凳子椅子。

坐在学堂里的人年龄也不一样,最大的跟赵大山差不多,最小的四五岁的样子,还在流鼻涕。

“昨天我们学到,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程昭负手而立,淡声开口,“昨天我没有告诉你们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回去一天一夜,有人能读懂吗?”

课堂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默默低着头,生怕被点起来回答。

赵二狗和赵四蛋每天比其他人多上一节课,《三字经》他们已经快学完了,自然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他们不会蠢到这时候开口彰显自己有多聪明。

“不是吧,不是吧,竟然有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都不懂?”沈正实在是没忍住,“我当初四岁的时候,就读完了三字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意思是一个人首先要学会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赵四蛋站起身,抢话道,“其次是要开始学习认字读书,并且要学会算术。”

沈正哼了哼:“你既然知道,为何不说?”

“这是我交代过的,让四蛋和二狗多给其他人思考的机会。”程昭转头看向沈正,“沈兄要是没什么事,回去洗漱休息吧。”

赵大山站起身道:“沈少爷,如果你也想听课,我把位置让出来给你。”

沈正撇撇嘴:“谁要听三四岁小孩学的启蒙课。”

他一甩袖子走了。

程昭继续上课:“所有人跟我一起读,首孝悌,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

沈正停下步子,站在祠堂门口,看着那乌泱泱四五十号人,这些人白天累了一天,回去吃了个饭就过来上课,脸上还有疲态,但都睁着大眼睛看着程昭,黑色疲累的眸子里有光华闪现。

他又一个没忍住,转身回到了祠堂。

饶是程昭一个好脾气的人,都有些挂脸了:“沈兄,有什么事我们晚上再说,请不要在这里影响孩子们读书。”

“我有个问题问你们。”沈正将程昭挤开,“你们白天收稻子打稻子,有多累你们自己心里清楚,为什么宁愿在这里学习,都不回去休息,难不成还想参加科考?”

他看着课堂上的每一张脸。

程昭也放下书本,看着每一个孩子。

赵大山站起来,摸了摸脑袋道:“我就想多学多认识几个字,以后走出去别人不会笑话我。”

赵二狗接着道:“我学算术,以后想做大生意。”

赵三牛跟着起身:“我脑子笨,读书能让人变聪明,我一定要努力读书。”

“大表哥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学算术能让人严谨。”赵四蛋摇头晃脑,“我娘也说了,知识比财富更可贵,无知比贫穷更可怕,所以我要读书,不是为了科举,而是充实自己……”

程昭愣住。

知识比财富更可贵,无知比贫穷更可怕。

这句话,他第一次听人说,竟然是二姑说的。

以前只觉得二姑偏疼他,现在和二姑住在一起,他才发现,二姑比他想象中的更有智慧,是人生阅历和经验赋予的智慧,是他无法企及的高度。

教室里其他人陆陆续续站起来。

“我喜欢认字,我觉得读书认字很有趣。”

“我娘说认字多就会变成家里最聪明的人,我要当最聪明的孩子。”

“我爹说四蛋表哥马上就要当官去了,要我赶紧多学一点……”

孩子们一个一个起身,每个人都说了自己坐在这里读书认字的原因,没有一个人是因为科考。

沈正默默地闭嘴了,站到了一边。

程昭教完了读书认字,接下来就是教算术课,底下四五十个人,竟然有二三十个人都有算盘。

这算盘都是一些村里人央求赵老头子做的,那些人自己砍树锯木头,赵老头子只需要利用卯榫工艺将木头做成算盘框架,然后将算珠磨出来就可以了,做一个算盘要价是一斤大白米。

这不正好秋收,一些看重读书的人,马不停蹄就拿粮食来找赵老头子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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