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保持晨练
元晟借着上厕所的机会,去了一趟高昌那边。
“郎君!”
张荷一直都在那里祈祷,看到元晟一个人突然出现,整个人都差点摔倒。
“没事儿了没事儿了!彩蝶现在很好,就是需要继续观察,先在那边待段时间!”
元晟扶着张荷来到床边,让她先坐下来,他则是去给炉子添煤,先让书房里的温度上来。
来到床边坐下,元晟把张荷搂着怀里:
“放心好了,今后我想办法,也把你带到那边去,咱们都离开河湾地这里!”
“郎君,只要彩蝶没事儿,我留在这里就行了,不能让你为难,我没事儿的!”
张荷对于元晟,实在是有太多的问题想问,可她知道,很多事情都没有她能知道的。
“彩蝶见到了爷爷奶奶,爸跟妈都非常喜欢她!今后,她要跟爸跟妈生活在一起了!”
元晟稍微解释了一下,现在他也不敢再带张荷去现代社会,一个是不确定能不能带过去,再一个他也不敢冒险。
带着其他物资,或者是那些动物什么的进行时空穿梭,元晟心里一点压力都没有。
大不了就是损失点钱财,可人就不行了,而且还是自己身边人,那更不能去冒险。
自己身上的这个系统,实在是太过诡异,元晟根本就不了解。
张荷有些难以置信,她根本就理解不了元晟的价值观:
“郎君,彩蝶现在……”
“彩蝶是我女儿,也是我们元家的血脉,那自然就是咱们爸妈的孙女了,不用纠结,到时候能回去的话,跟我一起叫爸妈就可以!”
元晟哪怕是到了现在,也不习惯这个时代的那些称呼,实在是太过混乱了:
“记住了,到了那边,叫我的名字就可以,实在不行,那就管我叫哥哥!千万别叫郎君!”
“奥……知道了!”
张荷脑子里乱糟糟的,对元晟说的这些话,不管有多别扭,反正是先点头答应下来再说。
以前的时候,元晟也就是偶尔想一想,万一张荷跟彩蝶,跟着自己去了现代社会,到底该怎么去处理这件事情。
如今彩蝶已经身在现代社会,身份问题已经被元晟解决了,剩下的张荷,就有些难办。
万一跟着自己一起穿梭时空,再次出现不可控的意外,到时候元晟后悔都来不及。
“今后彩蝶就在那边了,这边就剩下了咱们两个,妹子,你得打起精神来,知道吗?”
“我知道了,就是彩蝶这突然离开了,我心里难受……”
张荷捂着胸口,她感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彩蝶这个小丫头,这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是她的精神寄托:
“郎君,我想她!”
“没事儿的,以后会有机会再次见到彩蝶的,她在那边生活,肯定比在这边好!”
元晟拍了拍张荷的肩膀,现在必须要把张荷给安抚好:
“在那边,彩蝶依然还是全家人的小公主,家里的所有人都非常喜欢她的!你也休息一会儿,这都一宿没睡了!”
张荷抱着元晟不撒手,就怕元晟再也不回来了:
“郎君,你要离开了吗?”
“我得回去看着彩蝶,这丫头刚刚睡着,我有些不放心!”
元晟轻轻的揉了揉张荷的头:
“放心,我在那边待不了多长时间就回来了,小丫头离不开人,我得陪着她!”
“彩蝶这丫头性子野,平时也没怎么教她规矩,在那边……元氏毕竟是世家大族……”
“什么世家大族啊!咱们家里可没有那些个乱七八糟的规矩,我从小比彩蝶还野呢!爸跟妈稀罕彩蝶还来不及呢!”
元晟笑了笑,现代社会里,他们家里就这么几个人,元志山跟李英哪里来的什么规矩:
“还有,我一直都跟你说,咱们家根本就不是什么世家大族,就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郎君,你什么时候回去?”
张荷依然紧紧的抱着元晟,她真的不想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
“不多呆一会儿吗?”
感受到了张荷的紧张,元晟轻声安慰她:
“妹子,不用担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彩蝶一个人在那边,我有些不放心!”
“那郎君……你早点回去吧,彩蝶万一醒过来看不到你,她会害怕的!”
张荷这才松开元晟,可眼里全是泪,她抽噎着给元晟整理了一下衣服:
“郎君,早点回去,家里有我在呢,你就放心吧!”
元晟给她擦了擦眼泪,可张荷的眼泪却是越擦越多:
“别哭,现在彩蝶已经好了,我也会很快回来的!放心!”
“好,我不哭!”
张荷强忍着泪水,她推了推元晟:
“郎君,回去吧,这件事情不会有外人知道的!”
“那行,我先回去了!”
元晟说完,就再次消失在张荷的眼前,张荷这才趴在床上,压低了声音在那里哭。
再次回到厕所里面,元晟洗了一把脸,这才出来,进了卧室,看到李小娟依然守着彩蝶,他直接换了睡衣:
“小娟,你也早点睡,这几天都没怎么睡好!”
“小点声说话!”
李小娟看了看元晟,又低头看了看往她身边靠了靠的彩蝶,她把声音压到最低:
“把灯关了,赶紧睡觉!”
元晟把台灯打开,这台灯,他们两口子以前根本就用不到。
昏黄的暖光台灯,本来就是当夜灯用的,现在终于有了它的用武之地。
李小娟看到元晟上了床,却是伸手就把台灯给关了:
“别开灯,对孩子不好!”
“这是夜灯……”
“什么灯都不行,睡觉!”
李小娟小心翼翼的搂着彩蝶,而元晟就在她们的另一边。
在高昌那边的时候,特别是从烽燧堡被收拾出来之后,除了一开始跟着张荷睡之外,之后彩蝶一直都是自己睡的。
元氏大院建成之后,小丫头已经习惯了自己睡,再也不跟张荷凑在一起了。
小丫头的作息时间,被元晟给安排的很规律,每天都是早早的就睡觉,第二天肯定是早早起床。
天天跟着元晟一起晨跑,身体一向都很健康,可比现代社会这边的大多数孩子健康!
小丫头每天的活动量很大,天天上蹿下跳的,在整片胡杨林里,甚至是胡杨林北面的荒漠里,天天到处跑。
就连跑到河湾地的狼群,她都敢带着小娃子们去狩猎,小丫头可是野性十足,而且胆子大的很。
在元晟的认知之中,除了挨饿之外,就没有小丫头害怕的事情,胆子那个大啊,就连元晟都头疼。
其实河湾地的小娃子们,差不多都是一样的,一个个的都是胆大包天的主儿。
现代社会里的小孩子们,很多到了晚上还都怕黑呢,可彩蝶他们这些小娃子,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怕黑。
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元晟睁开眼的时候,刘看到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如同纯净的黑宝石一般,在那里看着自己。
还没等元晟开口,小丫头就伸出小手,食指放到嘴边:
“嘘!”
元晟有些好笑的伸手,轻轻的揉了揉小丫头的小脑袋,对她点点头,然后指了指卧室门。
父女俩轻手轻脚的下床,一起出去洗漱,再次回来的时候,李小娟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怎么起这么早啊?彩蝶,过来再跟妈妈睡一会儿!”
“你先睡吧,我们出去跑步,还早着呢,一会儿做好了饭,我再来叫你起床!”
元晟先给小丫头换好衣服,自己也是换好了衣服,这才一起离开了卧室,留下一脸懵逼的李小娟:
“怎么起这么早啊?”
如果是在平时,她肯定是要继续倒头睡觉的,可现在不行啊,她使劲揉揉眼睛,懒洋洋的起床,也是去了洗手间洗漱。
等李小娟洗漱完毕,趿拉着拖鞋来到一楼的时候,元晟跟彩蝶早就出去晨跑去了。
进了厨房,李小娟开始准备起了早餐,她又不是不会做饭,只是平时都是元晟在做,她这才懒得动手而已。
这边李小娟在忙活早餐,元晟则是带着彩蝶熟悉小区环境,给她介绍着这里的事物。
小丫头好奇的到处打量,还时不时的问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元晟都是耐心的给她解答着。
父女俩跑步的时候,元晟慢慢发现,彩蝶的耐力跟体力,比起以前在高昌那边的时候,有了不小啊提升,这倒是好事儿。
大清早的,天还挺冷,可小区里还是三三两两的,有其他人也一起在晨练。
这些人,元晟都熟悉,因为每天早上晨练的,就是他们这些人,他一边跑步一边跟大家打招呼。
彩蝶也会跟着打招呼,小丫头嘴巴甜,声音又清脆好听,长的跟个瓷娃娃似的,特别招人稀罕。
就这么一个早上,小区里那些晨练的人,就都认识了彩蝶,对这个看起来特像混血儿的小丫头,大家喜欢的不得了。
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元晟一进门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他有些好奇的来到厨房,看着还在忙活的李小娟:
“你怎么起这么早?早饭我来做就行!”
“我有那么懒吗?还有,你这么早就起来没啥,干嘛还把彩蝶给拖起来啊?”
李小娟一边说着,一边忙着做早饭:
“小孩子都嗜睡,起这么早干嘛呢!”
这个时候,小丫头从元晟的身后探出了小脑袋:
“大妈妈!”
“彩蝶!饿不饿?妈妈给你冲了牛奶,先喝杯牛奶!”
李小娟看到彩蝶的瞬间,整个人突然感觉前所未有的精神,她感觉,小丫头就是上天送给她的一份无与伦比的礼物。
把手里的活交给元晟,李小娟则是给彩蝶准备早餐:
“彩蝶,牛奶,面包,鸡蛋,一会儿还有菜跟汤,来,先喝一杯牛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