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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早饭

作者:幻花弄影字数:3378更新:2022-03-06 11:37

晚饭没吃多长时间,石罕就有些醉了,实在是那散装酒的度数有些高。

平时喝的酒,根本就没有这么高的度数,再加上一开始喝的急,接连干了两大碗。

没多长时间,石罕就已经醉的不省人事,只能被扶着回了寨子,被安排到了陈大家里。

反正元晟这里是不留人的,就是以后门窗安装好了,家具什么的都做好之后,元晟也不打算留别人在烽燧堡里留宿。

本来寨子离着烽燧堡也不远,就这么两步路,今后真的再有商队过来,完全可以在寨子这里,再建一座客栈。

只要能够打通对外通道,只要有商队愿意来,在河湾地这里建一座客栈,还是可以盈利的。

毕竟在这茫茫大漠之中,能有一处如此水源丰富的地方,而且还有这么多的胡杨林,完全可以作为一处临时休息场所。

只是目前还有些困难,河湾地这里还没有开发出来,粮食问题现在都没有解决,这就是不足之处。

反正元晟这人懒得很,他是不打算提供粮食的,如果靠着他来提供粮食,那还不得把他给累死啊!

直到大家都离开烽燧堡,元晟这才让张荷跟彩蝶去睡觉,他需要等着她们娘俩睡着之后,才能返回现代社会。

本来元晟是打算明天回去,可现在石罕来到了河湾地,元晟必须要准备点其他的食物。

烧鸡必须要有,酱牛肉,还有猪肉白菜土豆粉条这些,酱菜疙瘩也需要准备一些。

最关键的,是那八块玉石,那可是好东西,元晟打算带回去,到时候再去找周深看看。

既然打算回老家弄马场,这启动资金必须要准备好,钱少了可不够折腾的,毕竟,真的能把马场给整起来,前期一直都是在砸钱。

这八块玉石,可算是一次不小的资金,只要周深能吃下,就又是五百多万的进账,带着这些钱回老家的话,应该够马场的前期投资!

毕竟元晟只要场地,到时候需要建造马棚马厩,还需要建造仓库之间的,马他肯定是不会买的。

马场只不过是一个掩护,元晟需要用马场来做中转站,到时候把河湾地这边的羊,全部都带过去,有马场的掩护,要方便的多。

可惜啊,没有一个稳定的玉石来源渠道,不然,元晟干嘛还要辛辛苦苦的去倒腾羊,做个玉石贩子不是更好!

于阗跟喀喇汗国的战争,只会越来越残酷,这种宗教战争,不会轻易结束。

而且,史料上记载的,于阗很快就会被喀喇汗国胖揍,用不了多少年就会被彻底灭国。

在这个时间段里,去于阗可不是一个什么好选择,于阗的玉石贸易,肯定会受到战争的影响!

不只是于阗,高昌回鹘这边,同样在西部边境线上戒备着,喀喇汗国不只是于阗的敌人,同样也是高昌回鹘的敌人。

元晟这段时间,可没少查西域在这个时间段的资料,对于喀喇汗国也多少知道一些。

喀喇汗国西面的世仇,也就是萨曼王朝,马上就要被灭国,到时候腾出手来的喀喇汗国,就会将西部战场上的军队,调到东方战场。

于阗王国虽然实力不弱,可最终还是被喀喇汗国给灭国,在这个时间段里,丝路上肯定也是风起云涌,根本就不会太平。

短时间之内,元晟根本就没有机会得到玉石,外面战乱频繁,而且马匪遍地,商路艰难,元晟是不指望能得到多少玉石了。

还是周围的羊群更实际一些,虽然挣的钱少一些,可它量大啊,这积少成多之下,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啊!

直到确定张荷母女俩睡着,元晟这才带着那八块玉石籽料,回到了现代社会。

洗澡洗衣服,睡了一觉之后,出去跑了一圈,这才回来吃早饭,再次冲了一个澡,元晟开车去了杂货市场。

这次,元晟给自己买了一套手动刮胡刀,这还是他第一次用这种纯手动的刮胡刀,之前他一直都是用的电动剃须刀。

可河湾地那边条件不允许,他在那边只能使用手动刮胡刀,谁让他的胡子长的这么快呢!

香皂肥皂买了两箱子,又买了一百块人工琥珀吊坠,这是元晟偶然看到的,反正也花不了多少钱,正好带到高昌那边去。

去茶叶店里花了八百块钱,买了二十斤普通的铁观音,这是元晟带到高昌用来送人的。

又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一些水果蔬菜,猪肉再次买了五十斤,把几个熟食店转了一圈,买了六十只烧鸡,又去买了三十斤的鸡蛋。

大蒜买了三十斤,甜面酱跟豆瓣酱都买了五罐,辣酱同样买了三罐,元晟还买了二十斤的鲜虾酱。

这才开车回到家里,跑了好几趟,这才把东西全部搬到楼上,看了看时间,元晟再次开车出去。

这次先去了药店,买了一些纱布绷带,消炎药买了一些,双氧水跟碘伏,云南白药同样买了不少,棉签买了几包!

虽然之前的时候,元晟已经买了不少,可这次见到石罕那些带伤的护卫们,元晟回来后,依然觉得医药用品还是多准备点的好!

从药店出来,元晟再次开车出去转了转,买了六袋面粉,把后备箱里给塞得满满当当的,

开车回到小区里,又来回跑了好些趟,这才把东西搬完,赶紧洗了一个凉水澡,把衣服换下来塞洗衣机里!

吃了点东西,元晟躺床上好好睡了一觉,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钟。

准备了一下,元晟把东西都收拾好,确定没有什么遗漏,这才放下心来:

“穿梭!”

回到烽燧堡之后,也不去管屋子里的东西,元晟倒头就睡,虽然他之前在现代社会睡了一觉,可现在还是有些困。

早晨早早起来,先把那些东西收拾了一下,元晟这才去洗漱。

照常去外面跑了一圈回来,元晟开始专心练刀,别人爱怎么着怎么着,反正他始终坚持练刀。

来来回回就是劈砍拔刀,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其他招式,可元晟每天都要坚持练习,而且每天的练刀时间还很长。

自从开始来回穿梭之后,元晟的体质越来越好,不管是反应速度还是爆发力与力量,都是大幅度的提高。

就连元晟的容貌,看起来都是变得年轻了很多,虽然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对元晟来说却是个好事。

石罕一大早醒来,先是感谢了陈大一番,之后就直接来到了烽燧堡这里,只是看到元晟在练刀,就在一旁默默等待着。

直到元晟大汗淋漓的收刀,石罕这才上前:

“元郎君,实在对不住,昨天晚上石某出丑了!”

“石兄乃是性情中人,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石兄稍待,我先洗把脸,这一身的臭汗!”

说着,元晟把横刀放好,来到一旁的大水缸旁边,这里张荷早就给他准备好了水盆跟毛巾。

擦了一遍身上的汗,换了一身上衣的元晟,这才带着石罕来到胡杨树下:

“石兄,今天早上,就在我这里吃早饭,其他的事情,咱们吃完饭再说!”

“那……石某厚颜叨扰了!”

石罕叉手一礼,这时,铁奴他们已经把早饭准备好,张荷带着彩蝶在屋里吃,胡杨树底下,只有元晟跟石罕。

元晟这边吃的清淡,一直都是小米粥加小咸菜,还有一张油饼,除了这些,再无其他!

可给石罕准备的早饭,却是两只烧鸡,外加五个鸡蛋跟切成片的酱菜疙瘩,还有一摞大饼。

那哪怕是那盛粥的木碗,都是跟铁奴他们一样,都是大号的,这看的石罕嘴角直抽抽。

石罕转头看了看铁奴他们,那边除了一人一只烧鸡,一个鸡蛋之外,也是一大箩筐的大饼,小米粥更是随便喝。

果然是世家子弟做派,哪怕是石罕见多识广,在敦煌城之中,他也见多了那些地方豪族,可现在依然有些震惊。

单单一个早饭的标准,就让石罕咋舌不已,这元氏子的家仆,都比那些豪族的家主吃的好。

石罕常年行走在丝路上,见的各色人等多了去了,铁奴他们那熟练的吃鸡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经常吃烧鸡才养成的。

越是这样,就越让石罕震惊,这一年下来,光用来养家仆的钱,那都是一笔巨大的款项。

看到元晟已经开始吃饭,看到石罕没有动筷子,他这才伸手示意了一下:

“石兄,千万别拘束!我早上喜欢吃清淡点的食物,没办法,这么多年习惯了,如果饭菜不可口,石兄尽管说!”

“没有没有,这烧鸡做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有食欲,倒是让元郎君见笑了!”

看到元晟吃的惬意,石罕这才撕下一根鸡腿跟着开吃,还别说,这烧鸡咬一口满嘴流油,火候掌握的刚刚好。

可这么好的烧鸡,还有鸡蛋,眼前的元氏子竟然碰都不碰,这还真有些让人无语。

虽然吃的是不知名的小咸菜,喝着简单的小米粥,可那餐具,都是少见的上等瓷器,这还真是富贵窝里长大的。

元晟这边细嚼慢咽的,石罕却是吃的风卷残云,两只烧鸡,五个鸡蛋,还有那一摞大饼,都被吃了个干干净净。

这边吃完早饭,石罕的那些碗筷都被铁奴过来给收走,而元晟的餐具,则是张荷过来给收走的。

习惯性的点了一根烟,张荷已经把茶给端了过来,元晟顺手给石罕倒茶:

“石兄,你的那些护卫,他们没什么事儿吧?”

“金疮药都带着呢,大家都是刀口讨生活的,这条命就这样!”

石罕叹了口气,无奈的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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