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半个月,苏建义是认真了很多很多。
因为他总感觉自己要是停下来,就会被跟在身后的臭小子狠狠咬上一口。
身为父亲,面对儿子的优秀时,以此为傲的同时压力也是特别特别大。
以前还没觉得,现在一把书本放下,心里那叫一个慌啊。
每天不背诵几次课文,就连吃饭的劲都没了。
偷懒已经不是他每天必干的活,哪怕苏霖不在的时候,他一开始还会得意有空闲的时间,可没一会工夫手就不知不觉中摸上了书本。
为此,苏建义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这么认真的他,要是考不上秀才那简直没天理!
也正是因为认真过,他是真觉得读书不比干活轻松,每天看书看的脑袋都要炸了,一躺上床就直接睡了过去。
每天睁开眼,又得开始想着读书的事。
以后要是再有人敢说他懒,他绝对不依!
心中越发的得意,想不到自己都有这么努力的时候,不由想着,反正都这么努力了,要不要稍微松懈一下呢?
就一下下,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正在这时,房门被敲响,“堂叔,是我。”
苏建义一下就听出是谁的声音,立马就起身站了起来,他清清喉咙,“廷哥儿啊,进来吧。”
家里晚辈这么多,他最怕的就是廷哥儿了。
小小年纪一本正经,每次见到他都是知乎者也,说什么两家都有读书人,偶尔切磋一下都能进步。
阿呸!
他一开始还真信了这种鬼话。
可哪一次不是被按在地上碾压?
这辈子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廷哥儿!
可偏偏,人家这么客客气气来,他总不能直接开口赶人吧?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廷哥儿确实很有可能高中,以后要真的成了秀才举人,又哪里敢得罪哦。
他以前都想过,既然知道廷哥儿大有前途,那要不要早点去巴结一番,以后好沾沾光?
可这张老脸早就丢尽了,实在是没脸去见他,又特别害怕要是见到廷哥儿的时候,又被拉着比拼一番……
想想就可怕。
苏博廷走进书房,他先是抱拳行礼,紧跟着说明了来意:“刚刚苏霖来话,说是堂叔想和我比拼一番,正好我也想看看自己哪有不足的地方。”
“……”苏建义苦笑着回应。
心里把臭小子骂的要死,出门也就算了还给他挖了这么大一个坑。
等他回来一定要好好揍他一顿,让他知道到底谁是爹谁是儿子!
……
“阿嚏。”在去码头路上的苏霖打了个喷嚏,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在骂他。
没不高兴,甚至还为他祈祷两句。
希望爹能扛得住男主的炮火。
到了镇上,苏霖就和两个伯伯分头行事。
他主要给码头那边送货,两个伯伯会分别在镇上各个地方叫卖,每天也能零散的卖出去一些。
这样确实会累了一点。
但谁也不会嫌钱多,有活做总比没活做要好。
零散卖杨梅糕的银钱会分到他们手上一点。
两人下面都是有儿女的,自然要为儿女打算打算,他们不觉得累,甚至还干得特别起劲。
苏霖去了码头,还没去找掮客,却又遇见了那日在码头上的小公子。
面对面的时候小公子并没有认出他,但经过的时候又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的杨梅味,便又伸手将人拦了下来,“是你。”
“小公子。”苏霖笑着。
曹昔看着他背后的篮子,“是杨梅糕?我买下吧。”
“不巧,这些杨梅糕已经有了买主,如果小公子不急着要,我等会去小巷给你送一些过去?”
随着他的话,曹昔想起了那日的事,知道这些杨梅糕是卖给码头上的掮客,对面前的少年更有兴趣,“好,等会直接送到衙门处。”
“衙门?”
“找曹昔,会有人带你过去。”曹昔说着,他看到身侧的人有些不耐,便没有跟少年多说,只等他找来的时候再好好谈谈。
原先是因为要离开小镇,想着就一面之缘没必要打听太多。
可两次来到小镇都和少年碰上,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如果这个少年真的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也不是不能费些功夫将人带在身边,好好培养。
“曹公子,你和这少年相识?”身侧的中年男人搭话,话中客套,眼神却不客气,哪怕是一个奴仆,可架不住他主子能力大。
曹昔虽然是一府嫡子,哪怕府中并没有人走仕途,但他们曹府也是有着皇商的挂牌。
可惜的是,京城谁人都知晓,他曹昔并不得曹府掌权人的喜爱,就算身边的人只是一介下人,可因为是侯府的奴仆,也会在行事中显露出高傲的神色。
谁都不是蠢人,话里肯定不会让人捉到把柄。
可神情上却是毫无遮掩,别说是怕人看到,而是怕人没看出。
这也是为何,曹昔想着如果丢失的弟弟能在外,有个遮风挡雨的生活就好了。
不急着被找回来。
因为就算找回来,他现在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护他周全。
甚至有可能还牵连到他,落到一个悲惨的下场。
温管家笑着,“没想到曹公子居然能和平民打交道,倒是让在下大吃一惊。”
人家笑着,哪怕话中讥讽,曹昔也得笑着回应,“好说。”
“啧。”温管家瞬间没了兴致。
到底是个小儿,怕是连他话中的嘲讽意都没理解出来,和这样的人说话真是无趣。
他转头看了看周侧,拿出帕子捂着口鼻,“这地方可真埋汰,咱们还是赶紧去衙门,早点看过那小姑娘,就早点离开。”
温管家是侯府的下人,这三年却一直待在南林城。
为得就是替主子在周边找寻小主人。
刚刚被派下来的时候,是恨不得跑遍周边城镇,好将小主人找到送回去,可三年来,再多的斗志也消耗没了。
期间接到不少类似消息,每次去,最后都是失望而归。
这次,他更是没抱希望。
尤其是听说小姑娘还是从南林城接过来的,那就更不可能,南林城可是他的大本营,怎么可能漏掉了?
只不过,就算知道不可能,他也得来一趟。
不然京城的主子知晓,可少不了他的责罚。
来归来,但没说一定要马上来,这一路他都是慢悠悠,不然从南林城到这里又怎么可能要大半个月的路程。
如果不是在路中遇到了曹昔,他还能再拖延几天。
曹家和侯府有一些关系。
曹家公子一听到他的身份,便提出随行。
打得什么主意,温管家一猜就能猜到,肯定是想着如果真能找到小主子,他也能讨得侯府的好处,有侯府给他助力,想要获得曹府的权利就容易多了。
不过,到底年纪小了些。
想法倒是好,但根本不可能,这次的小姑娘绝对不可能是他家小主子,做再多打算都是一场空。
温管家想的这些,还真是曹昔所想。
只不过他心中早已经做好准备,能成自然好,就算不能成也不过就耽误了几天。
再有一点,他来这里也是有其他事。
当入了衙门,曹昔和温管家分开行事,找上了梁捕快。
“五岁大的男孩?”梁捕快有些难办,“公子要找这个人怕是有些困难,没有胎记印记,又没有饰品能证明,光光一个年龄真的不好找。”
镇上的乞丐孤儿不少,五岁左右的孩童一拉就能拉出好几个来。
可就算拉到这位小公子的面前,怕是连他都不敢肯定自己要找谁。
“前几日台民村来消息,说是想给一个孩子找亲人,也是什么都提供不了,除了一个年龄就一个名字,哪里是那么好找。”梁捕快苦笑着。
祝思的事能有下文。
是因为她身上有胎记,这是谁都无法作假的事。
至于面前小公子说得这些,想找到真的很难。
曹昔心中失落,却还是对着他抱拳感谢。
是啊。
哪里有那么好找。
弟弟是在夜间被歹人抢走,身上除了一件里衣之外什么都没,这么几年过去,连他自己都快要记不住弟弟的模样,就算弟弟真的站在他面前,怕是都认不出来了。
唯一记得的是,弟弟特别喜欢吃杨梅,要是在他手心放上一颗杨梅,他能笑得眯眼,哪怕前一刻还在哭,当下都会流着眼泪笑起来。
……
苏霖是在半个时辰后来到衙门。
先在二伯那拿了五十枚杨梅糕,跟着去了衙门找人。
比起苏村长不敢进门,苏霖大胆走了进去,还四处张望着。
这可是衙门呢。
头一次走进来,感觉是真的新奇。
看着衙门内的环境,他不由想着,回去后得催着爹加把劲,他还想当当县令爷的公子呢。
报了来意,有人带着路。
没一会,苏霖就见到了曹昔。
曹昔让小厮付了钱,并没有捻起一枚糕点,而是让小厮分给下面的人吃。
他没注意到,小厮看到杨梅糕就有些噎得慌,之前那么多杨梅糕好不容易才吃完,现在又来了这么多。
曹昔没注意到,苏霖倒是注意到了,“曹公子不尝尝吗?”
曹昔没动手,他不敢尝。
苏霖觉得这里面有故事,他没有继续追问,而是问着另外一件事,“曹公子这次来,可是为了祝思姑娘的事?”
曹昔看着他,眯眼道:“你怎么知道?”
苏霖笑着,“刚刚进衙门的人有人说起,再有,祝思姑娘如今正住在我家中。”
“这么巧?”曹昔仍旧抱有怀疑,这也太巧合了。
“可不是这么巧么,要不是曹公子拦下我买杨梅糕,也不会发生这么多巧合的事。”
曹昔一听,皱着的眉头松开。
没错,先拦人的是他。
再有,再回到镇上是一时起意,除了巧合之外没其他可能。
跟着聊了几句,曹昔并没有端起茶杯让人离开,而是说明了来意。
他是真想将人带到身边培养,总觉得眼前的少年是个好苗子。
然而,被招揽的少年一脸吃惊,他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家父三年后就得去考功名,我身为他的独子,自然得陪伴在父亲身边,好好孝顺他。”
“哦,你父亲是位秀才?”
“还不是。”苏霖摆了摆手,傻笑着:“可父亲说了,三年后一定会高中秀才,他对此特别有信心。”
曹昔来了些兴致。
如果真的是能人,也不是不能结交,毕竟他现在缺的就是人脉。
能如此自信的人,一定是极为出色的书生吧。
突然心生敬仰,想要前去拜访拜访,“等会捕快会前往台民村接人,不如一道吧。”
苏建义可不知道臭小子给他招来了什么人物。
此时,他与堂侄对决一番,毫不例外被按在地上碾压,不过苏博廷却道:“堂叔这段时间进步不小,按着这个进度,三年后的院试也不是不可一试。”
“当真?”本还垂头丧气的苏建义抬起头。
苏博廷只是道:“如果堂叔能坚持。”
“……”苏建义叹气,坚持半个月都这么难,更别说三年了,啥时候是个头哦。
“今日不早,那堂侄就先回去,等过几日再来切磋。”苏博廷抱拳。
如果是以前,他绝对不会浪费这个时间。
但现在的苏建义是真的能看到一些希望,官场的路不好走,如果有个同行的伴互相帮衬,会更加顺畅一些。
“……”苏建义僵笑着,并不是太欢迎。
苏博廷像是没发现他的神情,告辞离开。
从后院的小门离开,绕一条小道就能回到家。
正巧,在路上的时候碰到了拎着杨梅的胡牙。
胡牙一看到他就特别高兴,不等苏博廷开口,就叽里呱啦将昨天晚上的事说了出来,还跟着道:“我现在不怕她发现了,就算发现大不了就装一装,她只以为我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呢。”
连着说了好多好多,完全不等苏博廷开口,说完之后还将篮子往上递了递,“你要吃杨梅吗?这是在山里摘的,你不用担心收下后要给我回报。”
满篮子的杨梅,每一粒都十分饱满。
显然是胡牙精心挑选出来,没有一粒坏果。
苏博廷捻起一粒,和杨梅糕相比,这个要来得更酸一些,“有点酸。”
“杨梅得酸一点才好吃呢。”胡牙说着。
苏博廷随意问道:“你喜欢吃杨梅?”
胡牙顿了顿,然后摇了摇头,“不喜欢。”
摘了这么久的杨梅,他一粒都没吃过。
与其说不喜欢,更不如说他害怕吃杨梅。
以前当乞丐的时候,他一年中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季节,这几天他不会待在镇上乞讨,而是会跑到山间,专门去摘杨梅吃。
直到有一次,不小心将杨梅吞下来卡在了喉间,憋得他窒息。
那个时候,山间就他一个人。
呼吸不通让他极为难受,整个人就像是要死了一样,想要求助却没一人来帮他,要不是死命捶打着胸口将杨梅吐了出来,他怕是真死在无人的山间,谁都不会知晓。
真的太可怕了,可怕到他再也不想吃杨梅。
要不是这次毕巧姐姐只收杨梅,他更不敢钻进杨梅树下去摘,甚至在其他小伙伴摘杨梅的时候,严令他们不准吃,就怕他们和自己一样。
不知不觉中,胡牙将这些事都说了出来。
差点死掉的这件事,他对谁都没提起过,唯独面前的人。
总觉得和他待在一块特别的安心。
苏博廷不会安慰人,只是伸手落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胡牙仰着头笑着,“不过,我有看到哦。”
“看到什么?”
胡牙回想着:“在我眼前快要看不见的时候,有看到一个小哥哥着急朝我跑来,像是很担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