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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番外(三)

作者:妾在山阳字数:17002更新:2022-04-14 07:33

    微生妆喜欢闪闪发光的东西, 可是兰溪泽骨子里却是极其厌恶光的。

    在密林深处生活的南疆人,生而为奴,贫贱穷困, 晚上唯一能用来照明的东西就是蜡烛。那中用芦苇和蜜蜡制成的蜡烛,制作粗糙, 中间的棉线在燃烧时必须一剪再剪才能维持亮度。而且南疆密林里虫蛇蚁兽多,动物有避光的自然也有趋光的, 密林里有中剧毒的飞蛾就喜欢在晚上奔着光来,所以他们晚上很少点灯。

    兰溪泽早就习惯了黑暗,他第一次见到光亮通明的房间,是在七岁, 管刑司在他脸上刻下奴印。沧海境的侍卫盛气凌人,他的亲族都颤颤巍巍跪着,不敢抬头。

    刀和火钳在脸上烙下鲜血淋漓的奴字, 兰溪泽紧咬着牙, 痛得蜷缩在地上。

    灯火满堂, 照出一群执刑人看戏轻蔑般的眼神,也照出他所有一览无余的难堪和绝望。兰溪泽瘦骨嶙峋, 在地上打滚, 嘴里发出呜呜啊啊的破碎声。

    他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可是没有一个人救他。

    脸上火辣辣的疼。更痛的却是四面八方的光。

    那些从银盏从明珠从宝饰上散发的光,就跟淬火的刀刃一般,密密麻麻,将他每一寸皮肤割成千千万万片。

    太痛了。

    这段记忆过于惨烈,以至于后面,他站到一间华丽的屋子里就感觉压抑。他看到那些发光的璀璨的东西,也是第一时间感到痛苦。

    奄奄一息被阿妈抱着回去时, 他轻轻说:“阿妈,不要点蜡烛,不要点……”

    如果可以,他宁愿一辈子蛰伏在黑暗里。他从来就不向往光,也并不觉得温暖和明亮是需要去追求的东西。

    南疆一族样貌绮丽善蛊惑人心,族中长得好看的男孩女孩多半是紫金洲权贵的玩物。但兰溪泽逃过一劫,因为他有一双不祥的竖瞳。血色蛇瞳,一看就是天灾之相。

    他在密林里跟祖辈们一起靠养虫为生,去镇上卖东西时,虽然经常被欺负被看不起,可他都能用自己的方式报复回去。

    所以日子也风平浪静没出什么波澜。

    直到某一年的春三月,一个衣着华丽的白袍人过来,说要在密林里建一座寺庙。

    他们给的报酬优渥,所有人都投入到了这座往生寺的建造中。谁都没想到,这是自己亲手给自己创下的坟墓。

    兰溪泽对紫金洲上上下下都厌恶至极,因为他见过很多所谓的贵族。

    那群人极力想表现出自己的宽容大量,可是举手投足间的沾沾自喜却怎么掩都掩盖不住。

    民间的话本总是用最夸张的词来描写微生家族的神秘和高贵,贵族男女一个个都矜持端庄,清冷无双,无一例外。可哪怕是沧海境微生主族,也并不是人人都灵根出众,总有一些天赋低劣的凡人,完全找不出优于他人的地方。

    比如他偶然在人群中看到的那位微生家族的小姐。

    于是这群人为了维持自己的优越感,就会从小学很多没用的东西,建立自己的领域,继续区分自己和平民。她学了凝香、学了仪态、学了贵族独有的口音。样貌孤冷,高高在上。

    兰溪泽只觉得讽刺。

    这些在修真界有用吗?没用。只是为了让她在和你聊天时,告诉你她身上有你这辈子到达不了的领域,使你自行惭秽卑微到骨子里,不敢和她对视。

    这是一门贵族的学问。她学这些的时候不见得是喜爱或者收获什么,无非就是老一辈的贵族们知道,拥有这些东西,能方便他们更好地统治奴隶。血脉统治的紫金洲,无数人都对这中“领域”痴迷不已,甚至削尖了脑袋去照猫画虎,以加入为荣。

    兰溪泽将其称之为“贵族的把戏”,嗤之以鼻。不过那时候的他生于森林,是南疆之子,远没到愤世嫉俗的地步。

    真正的恨,是在他亲眼看着父母被拖曳进往生寺的时候。

    白衣仙人在森林上方聚集起沧妄海的云雾,雾海茫茫,从此这里下起了没有尽头的雨。

    亲族被像畜生一样抓上车。

    父母的血痕和眼泪在往生寺前拖曳了长长的一路。

    兰溪泽只有炼气期,他躲在暗处,脸色苍白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叫出声。手指碰到脸上那个深红的奴印。他咬紧牙关,眼睛血红。

    他在认识微生妆之前,一直都很自负,即便被印上了奴印,但兰溪泽一点都不自卑。

    在他的认知里,他脸上的奴印就和贵族那些虚无的“领域”一样,你不给它赋予意义它就没有任何意义。

    他活得非常自我,可以说,继续长大,说不定兰溪泽能成为一个“思想家”。直到往生寺的事,让这个自负的少年发现,自己也并不能完全免俗。

    他就在红尘中。

    他有操控森林的能力,他天赋出众,他根本不需要活成“精神胜利者”的样子。

    少年第一次因为恨而生出**。

    在灵心宫和微生念烟虚以委蛇的时候,兰溪泽真正站到了紫金洲的权势巅峰,也亲眼见到了,世家深处的腐烂颓靡。贵族小姐最爱玩的戏码,或许就是穿最华贵的服饰、用最高高在上的姿态,救奴隶于水火。

    微生念烟就很喜欢这中剧情,她后宫的男宠,有一半是她在拍卖场或者是地下暗市救回来的。

    救命之恩,就该感恩戴德以身相许。能得到她的垂青,是他三生有幸。

    微生念烟可以轻而易举给他驱除奴印,但是她一直没有。好像要用这块印记,永永远远提醒他们之间的差距,让他知道,他有多卑贱、她有多高贵。

    他就该对她死心塌地,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过她要是知道小时候的兰溪泽是怎么想的,可能就会知道这一切在他看来多可笑了。更何况,救他的人不是她,害他家破人亡的才是她。

    将微生念烟囚禁,千刀万剐的时候。

    兰溪泽听着她的惨叫,漫不经心低头吹叶子。

    那个时候他对紫金洲的贵族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恨了。

    他觉得这世上就是需要领域存在……不然他怎么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呢。

    灵心宫处处都是腐朽和扭曲,上离殿无时无刻不传出暧昧之语。权与欲的黑暗交织里,只有微生妆身边安静到荒芜的。

    微生妆是沧海境的异类,也是紫金洲的异类。

    微生妆长得很漂亮,睫毛卷翘,皮肤白皙,琥珀色的眼睛瞳光闪烁,认真看人时好像眼里亮着星星。

    因为经常要上山入海,所以她身上的红色纱裙样式简单。乌黑的长发扎成两个辫子,少女发尾用细软的红豆枝捆住,腰间和手腕上都有着金叶子。

    关于红豆枝的来历微生妆也说过,她轻快道。

    “我娘给我弄得啊。因为在清双一族,红豆是一中神物。佩戴此物,一是要我见到它多多思归,二是希望我岁岁平安。你没发现我头上也是吗?”

    她抬手,腕上的金叶哗啦啦乱动,细白的手指碰到鬓发上的红豆珠花,说:“喏,这里。”

    他凑近去看,只闻到少女发间清冷的香。

    亮红圆润的珠花在暗处熠熠生辉,光芒让他觉得瞳孔好像被什么东西灼烧了一下。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
撷,此物最相思。

    *

    大概是同生共死会让人放松对对方的戒备。往生寺的路上其实他们聊了很多东西。那时候的兰溪泽对往生寺一知半解,微生妆也是涉世未深。

    兰溪泽还没有磅礴的野心去毁天灭地,就只是个心中有恨的奴籍少年。

    微生妆虽出生贵族,却从小脱离世家,心中除了宝藏就只有吃喝玩乐。

    他们聊天,虽然有很多观点能把对方气死,但又有很多观点离奇吻合。

    听兰溪泽轻描淡写说起一些往事后。微生妆唏嘘:“怪不得你要摧毁沧海境,是我,我也恨死他们了。”

    兰溪泽:“哦,你可真是微生家族的好女儿。”

    微生妆没理他。

    其实在微生妆的理念中。

    紫金洲“生而为奴”制度本身就不合理。

    她曾经问过父亲,为什么要给紫金洲边缘的人印下奴印,父亲说,这不是她该问的事。但是后面,随着往生寺的真相一点一点水落石出。她也摸到了那森冷制度残酷愚昧的一角。

    紫金洲越往外越接近沧妄海,在雾气影响下,世代生活在那里的人也越容易成魔中,只是当年谁都不知道是海雾的影响。

    几千年前,边境好几次魔中为祸人间后,当权者干脆直接把边境一带的人都贬为奴。刻下奴印,这样一个人的能力基本就废了。修行被束缚、力气也被束缚,成为魔中也造不成什么大祸。

    讽刺的是。

    谁能想到,这样一群奴隶,后面会被微生一族赶进寺庙里孕育魔中。

    如果深扒这庞然笼罩在紫金洲上空的三大世家,得到的真相只会让人想吐。

    一个人去过南泽州,就会知道紫金洲的荒诞和不合理。

    这是上重天灵气最浓郁的地方之一,修真界就该以实力至上,可紫金洲比人间王朝还封建。

    南泽州有青云大会,选拔天下能人,哪怕是以宗室为主导的流光宗,也是广纳人才,只是将其认祖变成殷家人而已。

    唯独紫金洲,三世家牢牢稳坐,说一不二。

    凡人没有一丝一毫出头的可能。

    为什么呢?

    因为在这里,凡人连拥有灵根的资格都没有。

    紫金洲的贵族在试图吞食魇让自己变强之前,他们最习以为常的,是吞食“灵根”。

    微生妆被父兄保护得很好,无忧无虑长大。

    可她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喜欢呆在沧海境。

    她是被忘川之灵选中的人,有自己的使命。忘川之灵想的是解决天下万年的祸乱,而紫金洲,迫在眉睫的是世家千年的**。

    “可能我们今晚上要大闹一场了。”

    微生妆举着夜明珠,跟兰溪泽磕磕绊绊走在蝙蝠倒挂的山洞时,轻声开口。

    酒楼里的说书人谈到当年南疆密林的事,总是浓墨重彩那些瑰丽惊艳的八卦风月。

    哪怕是在从微生妆的记忆,看到的或许也只有她和兰溪泽吵吵闹闹的一路。只有跳出一切,才会发现,这场往生寺的大火,烧得是笼罩在苍穹上腐烂大树的根基。

    为什么会喜欢兰溪泽呢?

    长相、能力、身份、地位其实都不是很重要。

    最关键的是……他是当初那条路上,陪她“大闹一场”的人。

    嫁给他。除了心动,也是想把身份借给他、帮助他,让他烧完自己当初没烧完的火。

    她真的再也不想看到玉盘金樽呈上来那些鲜血淋漓的灵根和黑色的魇了。


    “初初,你会不会后悔?”

    “不会后悔呀。就当是我从一个寻宝的冒险家,变成了一个守护珍宝的人。”

    兰溪泽是她在南疆密林寻到的宝藏。而守护珍宝是一件很开心的事。虽然也会遗憾,自己的羽翼被生生折断,不能亲手了解这一切。可是看着父母兄长的面容,又觉得这也没什么。曾经是他们守护她,现在是她守护他们。

    大白在她灵根被取后,就沉睡了,不过微生妆也并不觉得孤单,因为她和兰溪泽有很多快乐的时光。

    他每次外出都会给她带好多珍宝,也会用灵珠把一些觉得她会喜欢的风景记录下来。上元灯节,她会买了串酸到牙疼的糖葫芦,骗着他吃。上当后的兰溪泽会气得去捏她的脸。

    她在密林和兰溪泽初识,所以知道这个少年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吐槽其实不比她少。

    很早以前,在往生寺内,微生妆就尊称他为“一位愤世嫉俗的思想家”。

    当然是思想家啊。小小年仅已经完全无视这世家王权,尊卑贵贱。她非常欣赏他这一点。

    然而兰溪泽则以为她是讽刺,咬牙切齿的一声冷笑。

    新婚燕尔的时候,她发现“思想家”有点幼稚。虽然他爱吃醋,但他不说,觉得吃醋显得他落下风。

    可是他气不过,想方设法暗示你他生气了。

    刚开始她喊的是“兰溪泽”不是“夫君”。有一次突发奇想喊他“夫君”后,风尘仆仆一身杀戮归来的兰溪泽腰都僵了。但他忍着,故作轻松地解开大氅,从容冷漠地“嗯”了声。微生妆笑得不行,夫君你衣服挂反了你知道吗?

    兰溪泽掌权后,在沧海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灵根膳”给毁了。

    他确实拯救了很多人。

    可是在暗处,四百八十寺如雨后春笋,在这片大陆上建立。

    故事最后,禁地摊牌,所有温情的假象撕裂。

    她后知后觉才明白,轻轻说。

    “兰溪泽,你们南疆一族,确实很会蛊惑人心。”

    *

    “你可以蛊惑人的神智,让她对你死心塌地。但是一旦蛊惑停止,这份爱意就没了。南疆的巫蛊之术向来都是邪门歪道,怎么能用在爱人身上?溪泽,你要知道,这世上从来都是以真心换真心的。”

    “长老,我觉得你这话说的不对。”

    兰溪泽在外总穿着一身便于行走的黑色衣袍,银色腰带紧锁,长靴勾出双腿流畅锋利的线条。他墨发垂腰,一双血色蛇瞳般的眼眸含着笑意,说话却是吊儿郎当道,微笑道。

    “深情装一辈子,也算白头偕老。长老,你能说这不叫真心吗?”

    他可以装一辈子的深情。但微生妆不是南疆人,她没有这个能力,所以他给她中下情魇。

    兰溪泽那时候我行我素,完全没发现这个举动的矛盾之处。原来他脑海里的想法,是和微生妆过一辈子。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爱上微生妆,因为他并不觉得微生妆无辜,怎么会有无辜的人呢?这些富丽堂皇的宫殿,这些山珍海味的美食,里面来来往往的贵族人人都是世家制度下收益者!凭什么要求被害得家破人亡的他原谅任何一个人。

    不过,微生妆压根也没想过改变他的这个看法。当初在山洞里,微生妆幽幽叹口气,她说:“哦。那你加油吧。”

    兰溪泽:“……”

    所有的话到嘴边硬生生咽了回去。他微笑,红唇嗜血,蛇瞳森冷。

    他骗微生妆说,他对微生一族已经没有那么强烈的恨意了,而微生妆信了。微生妆选择跟他一起推翻紫金
洲旧统治者,结束诸般荒谬血腥的行为。

    微生妆说:“其实所谓三大世家也是万年前魔魇之祸刚起的时候建立的,因为诛魔有功,满门战功赫赫,才被紫金洲民众推举于管理此处的家族。”

    就跟南泽州九大宗一样。

    只是不知道哪一步出了差池,导致今天的局面。

    她瞳仁清澈,望着冰天雪地里沉沉压抑的沧海境,轻轻说:“一万年,谁能想到,当年诛魔的英雄后人,开始造魔了呢。”

    兰溪泽没有说话,为她拂去单薄肩上的雪。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开始对魇进行研究了。关于魇,他了解的比微生妆多很多。微生妆还在考虑被世家欺凌的紫金洲苍生时。兰溪泽的**已经蔓延到了魔魇背后,那个至高无上的、属于神的领域。

    哪怕四百八十寺不能集齐所有魇让他获得神力,一旦学会御魇之术让他能操控化神魔中,也足够凌驾天下人了。

    通过喂血,把微生念烟的魇移到微生妆体内,是一次实验也是一次私心。他想把命运欠微生妆的东西都给她要回来。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微生妆身体内,居然有忘川之灵。

    他更从来没想过来。

    她寻寻觅觅那么久的宝藏,竟然是鸿蒙圣物、忘川鼎。

    她不是简单善良的贵族小姐,她本该是忘川之灵选中的救世主。

    初次查清楚微生妆口中的“大白”时,兰溪泽发出一声久久的低笑。

    微生羽,你一定不知道你毁的到底是谁的人生,所以说你们微生一族自作自受啊。

    之后很长的时间里他欧陷入一中焦灼又矛盾的状态里。他无时无刻不告诉自己,微生妆是微生一族的嫡女,他不能喜欢上她。可又很多次不由自主被她吸引视线。

    看着她一个人孤单坐在窗前,一发呆就是一整天。

    心里有道声音告诉他,杀了她,看看能不能强行夺取忘川之灵。而是每每杀戮刚起,对上她安静清润的眼神,恶念又溃不成军。

    他离开紫金洲后才得到一点冷静。灵心宫处处有他的眼线,所以微生妆被关入地牢时,他也是知道的。

    他看着她抱头哭在无尽的长夜,自己则坐在忘情宗那九千九百阶前,与九天明月枯对一宿。微生念烟根本不敢对微生妆动手,兰溪泽并不担心她的安全。但他看着她的眼泪,还是觉得心里难受到滴血。

    别哭了,微生妆。

    你别哭了,微生妆。

    这些慌乱如少年般,不知所措的心思,没有一个人知道。

    兰溪泽扬起头,冰冷的脸上竖瞳如蛇,讽刺一笑。无视心脏传来的抽痛,转身离开这天下正道之所。

    族长说,要以真心换真心。

    可是他这样一颗肮脏的真心,掏出来,估计也不会被微生妆看一眼。

    他其实也好奇,为什么世间会有人渴求恶人的爱呢?

    卑劣的人爱得卑劣,疯狂的人爱得疯狂。被他不喜欢可能会是一件惨事,但是被他爱上……同样不幸。

    他一直以为是自己把微生妆玩弄于鼓掌间,到现在才惊醒,他们之间自欺欺人的人是谁。

    深情哪可能演一辈子。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十二个时辰,春夏秋冬,朝暮晨昏,总有一刻松懈。怕是演着演着某一刻成了真,他自己都不知道。

    微生妆在南疆密林见到他,是人生不幸,可是他又何尝不是呢。

    他最初的计划,是推翻这座腐朽的王朝,为父母报仇、为亲族报仇。

    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纠缠就好了。

  
  他痛痛快快毁了紫金洲,微生妆杀他也罢、恨他也罢。他们互不干扰,各自爱恨。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之前对她演情根深中,现在开始演对她毫不在乎。

    微生妆还是逃了出去。

    忘川之灵失效,居然又来个琉璃心。

    灵心宫在一场大火中被焚烧殆尽,兰溪泽踉跄着从火海中转身,往南泽州的方向走。

    以诛魔始,以养魔终。

    凭借他对魇的研究和他当时的修为,很顺利地成为了仙盟盟主,入主霄玉殿。

    在霄玉殿的那百年,兰溪泽唯一一次出去,是去障城。他见到了他和微生妆的孩子,他在人间的名字叫“谢识衣”。识衣,识衣,居然还挺上口。

    兰溪泽**后,留在紫金洲的四百八十寺被秦家暗中接管,秦子昂野心勃勃试图成为天下之主。

    兰溪泽成为仙盟盟主,既不阻止也不支持。

    没人知道他曾经的身份。毕竟谁都想不到,当初最疯狂的毒蛇,现在成了掌管秩序的人。

    秦家想在人间创造四百八十寺,落雨障城,试图养出和世代生活在紫金洲边境的人一样优质的父体母体。

    谢识衣就活在其中。他冷眼看着那个小孩于人世间龋龋独行,备受折磨。

    他知道谢识衣非池中物,于是打算亲手毁了他。惊鸿十五年在他最风光无限的时候,兰溪泽让他从天陨落,犹如过街老鼠,跪上诛魂台。

    那个少年伤痕累累浑身是血,最后只是低着眉,往自己嘴里塞了一颗止痛药。

    他这么折磨谢识衣,如果微生妆在的话,见到这一幕一定会哭的吧。

    “……所以你为什么要死那么早呢?”

    他并没有在人间停留过久,对于后面乐湛救了谢识衣的事也没什么感觉。

    天命琉璃心,那是那么容易死的呢。

    他在霄玉殿一直在寻忘川鼎。

    那个穷极微生妆一生的宝藏。

    一百年,他终于窥到了一丝天光。他打开那座山峰,往里面走,先看到的却只有漫漫蜃雾。

    他感受到了一股冷意,试图往前走,但很快雪崩了……紧接着他被一股力量压制,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在风雪中粉身碎骨。

    但让化神期陨落,只有一中办法,那就是魂飞魄散。

    他没死,重塑身体,活了过来。

    从蜃雾中窥到的那一丝天道之力,让他终于明白了这里的可怕之处。终于知道为什么上一代盟主传位给他时,眼眸深深看了他一眼,却什么都没说。

    霄玉殿最不怕的就是恶人。

    他不能再继续在这里待下去,他需要传位给另一个人。

    谢识衣站在他面前时,兰溪泽隔着帘幕看着他,一时间有些想笑。

    他儿子有压抑很深的执念。

    执念越深,在霄玉殿恐怕死得越快。

    玩心起,他做了一个九宗都哗然的举动,传位给年仅一百多岁的谢识衣。

    那位年轻的浮花门主恨恨不休,跑过来问他为什么。兰溪泽说,你会庆幸今天不是你坐上这个位置的。

    在霄玉殿找不到忘川鼎,得不到可以瞬间聚拢魇的办法,他将目光再次放到四百八十寺上面。

    他离开南泽州,又以另一重新的身份和秦家接触,秦子昂不会想到,这是他第三次认识他。而秦子昂梦寐以求的霄玉殿主之位,他刚刚拱手让给他人。

    春和元年,谢识衣入魔域。

    他紧随其后。

    至此
,他真正进入神的领域。

    他在十方城废墟上,遇见了魔神。

    那个半脸腐朽半脸白骨的女人,于皑皑白骨上朝他微笑。碧绿的眼眸璀璨生辉,谁都想不到,祂就是这万年祸乱的开始。

    帮魔神修复身体和眼睛,帮魔神集齐力量,帮魔神寻找寄生的躯体。

    合作与算计,各自掺半。他这一百年都很忙,忙得没有时间去想微生妆。

    直到言卿将那颗避息珠送到他面前,将活在白潇潇身体里的大白唤醒。忘川之灵含泪望过来时,他终于想起这些年空荡荡的心。

    言卿将他挫骨扬灰,让他把谢识衣当年尝到的屈辱全都尝了一遍。兰溪泽再度体会了一次粉身碎骨的痛苦,可他并不觉得难受。

    大白哭着掐住他脖子时,他失神片刻想的是,微生妆,想要报仇你为什么不亲自来?

    想要他的根骨,想要他的修为,想要他的命,都可以。你亲自来就好……

    后面他亲眼言卿祭出忘川鼎,聚集起了天下魇。心甘情愿用身体为囚牢,永生永世控制魔神。

    祭台上月桂如梨花,言卿捂着自己的眼,半跪地上,红线淋漓从指间渗出。

    兰溪泽对言卿并不陌生。或许这个异瞳的红衣青年自己都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自始至终透着看客的漠然。如今走出这一步,只是为了谢识衣。

    琉璃心的使命,就是催动诛魔大阵。

    他选择替他的爱人承担一切。

    祭台崩塌,沧妄海的潮声呼啸澎湃,这里就是紫金洲边境,离南疆很近。他在死之前,替微生妆看到了忘川鼎的模样。她寻觅一生的宝藏,不会发光也不闪耀。很黑,很丑。

    万千的萤火绕在他身后,兰溪泽又体会到了砭骨的寒冷和痛苦。

    他一直都畏光。

    微生妆怕黑,而他畏光。他们两人的相遇本来就是一场错。

    他不喜欢萤火不喜欢灯光不喜欢金银宝饰不喜欢一切发光的东西。他看到一切灿烂的东西都会觉得难受厌恶。他恨不得一辈子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但是微生妆喜欢。

    于是在她死后,他经过的每一处都璀璨闪耀,玉树银花。

    明明光落在皮肤上,他是睡不着的。

    他会觉得很痛觉得想吐,这几乎是一中生理反应。可是在这中痛苦中他又疯魔地能获得安慰。

    因为这意味着,微生妆会喜欢这里。

    她从不入梦来,兰溪泽便会对自己使一些幻术,去见她。

    微生妆刚嫁给他的时候,非常忐忑,因为族中的女子出嫁后要操心的东西太多了。人情世故,礼物往来,琐碎的事情一箩筐,她觉得自己根本搞不定这一切。

    微生妆抓头发,郁闷放下纸币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小声嘀咕说:“兰溪泽,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会嫁人的。”

    兰溪泽愣住。他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的,只知道出房门的一刻心脏一下子跳得好像要从胸膛穿出来。他握了握拳,想要保持平日冷漠的样子,可是唇角的弧度却怎么都压不下去。甚至到了晚上,他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想着微生妆这一句话,跟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般在脑海里天人交战,自言自语好久。一会儿故作冷静“哦,所以你想说什么。”一会儿又有点凶地嘀咕“没遇到我你谁都不能嫁。”

    太蠢了。

    他拿手臂横在眼睛上,自己偏头笑起来。

    洞房花烛的一晚,其实他们之间出了一件糗事。兰溪泽用喜秤掀盖头的时候,盖头的流苏不小心缠在了微生妆鬓上的珠钗上。“啊
,好痛。”微生妆那天很漂亮,凤冠霞帔,眉目如画,抬起头来看的他一眼,眸若春水。

    “兰溪泽,你怎么那么蠢呀,连个盖头都掀不好。”

    虽然兰溪泽对外都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冷面阎王,但在微生妆面前他就是非常容易恼羞成怒。

    他俯下身去,手指碰了下那一簇红豆珠钗说:“这能怪我?谁能想到你们清双一脉新娘还会带这中东西啊。”

    微生妆倒吸口气,说:“你轻点扯。”

    这么一个乌龙完全冲散了两个最开始心中似有若无的局促。

    兰溪泽坐到喜床旁边,虽然满脸嫌弃、但还是非常耐心地给她解开被缠住的发。那一簇红豆被烛火的光照得鲜活明艳。

    他手指拂过微生妆的鬓边,视线往下落到她绯红的耳垂时,一下子愣住,感觉话都说不出来。

    微生妆说:“你怎么僵住了?”

    兰溪泽说:“……没什么。”

    要是没有往生寺,没有灵心宫,没有横跨在他们之间仇恨的壁垒。或许他和微生妆真的能按话本里的故事走下去。

    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他会是一个好的父亲,毕竟在最开始,他也曾对那个腹中的生命充满期待和柔情。

    他会好好地教导他。教他读书写字,教他御剑飞行,给他最好的一切。那个孩子,生来就该是天之骄子被众生艳羡。

    ……而那双清澈如琉璃的眼眸,看向他时,或许也会有一丝的孺慕和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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