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汀想起那种第一次去暗恋对象家里留宿并且由于特殊情况不得不拼屋的中学生,到晚上各自占据床铺一角,一条被子都被拉直,只盖边缘。他觉得自己和他们没什么两样。他穿着刚从行李箱里翻出来的融绒棉睡衣,攥着袖口,正躺在邓莫迟的床上,靠墙的那半边。
身体左侧当然是他朝思暮想的人。
那人似乎正在冥想,刚才还说困,现在却默默靠在床头,一动也不动,更不躺下,像尊入定的大佛。
于是,尽管困意不断侵袭,陆汀还是老老实实地躺平躺正,绷着一口气。人家越安静,他就越怕自己稍微闭上一会儿眼,就像平时那样睡得无法无天、形象全失——这儿可没有毕宿五里的海绵大床供他踹开被子,从床头滚到床尾。毕竟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首次同床共枕,他想给邓莫迟留下个好点的印象。
屋外传来呼啸,是午夜的冷风割过荒野,然而这座外观简陋的小平房独自屹立其中,却丝毫不受侵扰,玄机大概在建筑材料上,外层是石,里层是木,中间夹着陆汀辨不出材料的保温层。卧室的智能墙面上显示,此时室内温度26度,湿度54%,是十分适宜入睡的状态。
陆汀对这种墙面倒是熟悉,在特区随处可见,想不到还会出现在这里。墙上的显色涂层还可以模拟水下波光、林间的丁达尔现象、黄昏的末尾的太阳等等光影场景,营造舒适氛围从而助人入眠,不过邓莫迟并没有开启这种功能,卧室四壁都是黑的,只有一扇狭窄的窗子,几块模糊的月光。
邓莫迟不与人群居,不听睡前音乐,不在床上放枕头被褥以外的东西。他的房子和他的村落隔了一座山丘,他显然也习惯了这种简洁到光秃秃的生活,又或者,不如说,是适应。
“老大,你今天晚上别吃安眠药了。”陆汀小声道。
“答应了你不吃。”邓莫迟的声音清醒如旧。
“可是你床头柜上还放了半板。”
“那是以前剩的。”
陆汀静了静,“和我躺在一起,你是不是紧张啊。”他又问。
“不是。”
“可是我好紧张,”陆汀想让邓莫迟躺下来,挨着伤手他不敢碰,就只能摸上去,压人的肩膀,“你离我近一点我就不紧张了。”
邓莫迟没有说话,就连陆汀都觉得自己这借口找得逻辑不通,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说我胡扯这么多就是想和你贴在一起睡。然而他也没有后悔几秒,邓莫迟顺着他的力道下滑,乖乖地躺回枕面上,陆汀屏着呼吸,侧过身,蹭没了被子底下剩的那一点点距离,直到他的鼻尖下方就是邓莫迟的肩膀,填满嗅觉的铁锈味中,他还能闻到一点衣物除菌剂的清香。
“我喜欢这样。”他用气声神神秘秘地说,“晚安老大。”
“晚安。”邓莫迟道,这让陆汀的魂一下子落回了地面,他觉得先睡着的一定会是自己,哪知还没过上几分钟,邓莫迟居然往被子里缩了缩,随后慢吞吞地斜靠过来,脑袋抵上他的颈窝。呼吸均匀,平缓,这就像是入睡之后无意识的一种靠近。
是因为本能吗?陆汀想,我的信息素让你觉得很舒服,就像你的对我的作用一样。
反正你一定是真的很困了。他又想,心里也又软了一下,把那只受伤的手轻轻向上抬,自己左臂垫在下面,免得把它夹在中间被压出毛病。随后他亲了一口邓莫迟的发旋,那些发梢方才弄得他下巴痒痒的,现在又来挠他的嘴唇。
陆汀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再睁眼时,满屋子照得都是阳光,墙上显示上午九点三十二分。陆汀果然无法一夜维持相同睡姿,他平躺着,感觉到肩上的重量,慢慢地、有些诧异地意
是拿脸蛋枕的,所以更像是趴。陆汀能从视线底部看到,自己从肩头到胸口的那块布料仍然十分干燥,他悻悻想,果然这人睡得再沉也不流口水。
睡了一夜,陆汀精神很饱,肚子很饿,但他一点也不想起来,不想叫醒邓莫迟,不想打破当前任何。他就仿佛置身一块巨幅拼图之中,每一块在拼的时候都耗了他不小的力气,现在完整了,拿在手中了,他想到的词当然是永远。
刺眼的阳光是胶水,衣料褶皱间的影子也是,把他和邓莫迟永远地黏在一起。
九点四十五分,永远被打断了。是有敲门声响起,隔了一扇门板和一个客厅,十分规律地持之以恒。陆汀见怀里这人还是没动静,开始琢磨自己是否要尽可能轻地把他放下,然后下床开门,看看有什么急事。
正当他犹豫,却见邓莫迟突然坐起,直立腰杆,闭眼往床头柜上摸,在触屏上按了几下。
“仁波切,今早过得还愉快吗?打扰到您非常抱歉,”女声像广播似的响了起来,陆汀认出是幸子,“是先知想要见见您带来的贵客。”
“不见。”邓莫迟还是那样长睫低垂,合着眼皮。
“先知已经准备好了……”幸子似有苦恼,“可否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见面?”
“我通知她的时候。”邓莫迟关掉通讯,又躺回床上。
陆汀见这人始终坚持闭眼,怀疑他是信了“只要不睁开就能迅速回归睡眠”的传说,或许是做了美梦,想无缝对接回去。但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了,中间的被子塌下去一块,于是陆汀拱回邓莫迟身侧,静悄悄地没发出声音,准备跟着他赖床。
“你想去超市吗?”邓莫迟突然问。
“不睡了?”陆汀撑起上身,“去超市干嘛?”
邓莫迟眼中已然不见丝毫惺忪,清清明明地瞧着他,直接拆了夹板,又把他按回床面。那种半搂半抱的姿势仿佛习惯使然,“这栋房子里没有适合下咽的东西,除了水。”
陆汀问:“你的手好了?”
邓莫迟把右手从他腰上挪开,举出被窝,五指微张着,一副不信你就来掰手腕的架势。
陆汀没忍住笑了,“真可惜,舒锐说至少要一星期,我还想多喂你几天饭呢,”他试着去咬那指尖,邓莫迟没有躲闪,竟然就那么任他含了一下,“这样……算接吻吗?”陆汀闪了闪眼睫,又道。
“算吧。”邓莫迟眯了下眼。
“最多算一半!只能算一百分,我现在只有二十,”陆汀用力握他的手腕,“老大,以我们的关系是可以赊账的吧?欠你八十。”
“嗯,没有利息。”邓莫迟配合他说。
陆汀自觉幼稚,也不好意思了,转而道:“其实我没想到这儿还有超市。”
他说这话时,邓莫迟专心看着他的眼睛,拇指还搭在他的下唇上,沾上一点湿润,等他说完,邓莫迟就捏捏他的嘴角,随后翻身下床,“还有电影院。”
他背对着陆汀,开始换衣裳。
陆汀还在因为嘴唇上的触碰发呆,直到看见那把细腰和那条光洁的脊线。邓莫迟白得瘦得都像冰雕,阳光照照就融化了,好像多看也会融化,把那恰到好处的线条破坏。
不对,说融化也太夸张了,陆汀自问,你是做贼心虚吗?可是不该啊,我凭什么不能看?他又开始跟自己讲道理,但终究是不能再看下去了,在心里挑起发痒的芽儿,受苦忍着的也是他自己。于是他坐上床沿,也背着身子脱下自己的睡衣。昨天的衬衫阵亡了,今天他就换了件新的,明艳的鹅
这种无论是颜色还是款式都和“优雅”搭不上边的衣服,如今看来,倒是挺适合在草场苔原上晒着太阳游荡,拍几张照片。
邓莫迟也没有继续黑白灰,直筒牛仔裤上面是件海军蓝的夹克衫,尖尖的立领有种硬朗的潇洒。白天低温不低,他带着陆汀轻装上阵,骑摩托爬上山坡,在山顶,陆汀看到远处的温室大棚,横在山隘间,在平坦的空隙里填上大片的白。
“都是食用蔬果,”邓莫迟解释道,“适合耕种的土地都用上了,其次才是放牧。”
陆汀心说周围都是无人区,最近的城市离这儿两千公里,确实只能自给自足。
却听邓莫迟又道:“农业是这里主要的经济来源。”
陆汀愣了愣:“主打天然有机作物,然后运出去卖?放射物质含量肯定比外面产的低,”他又笑了,想到毕宿五里那些尽心呵护还有枯黄的植物们,“那确实比采金矿还赚钱啊。”
他觉得有必要抽空盘问一下Lucy,看看那些老伙计都怎么样了。
邓莫迟对种菜和金矿兴趣都不大,也不了解他的想念,没再接着介绍,让他扶稳,接着俯冲下坡。尘土草叶一同飞扬,两人很快来到那片小小的村镇。
事实上,小只是从边缘远看留下的印象,这镇里街道繁杂,建筑密集,越靠近山脚,那些小小的紧挨的房子就越堆出都城迷你的影子。超市开了许多家,最大的那个位于镇子西南,邓莫迟把陆汀领进去,直奔生鲜区域。
光是蔬菜就摆了四排比人高的货架,水果有三排,都是琳琅满目的,甚至有陆汀在特区的超市和购物网站见到的品种。他不清楚这地方的支付方式,自己那点联邦纸币在此是否会是废纸一沓,但他好歹跟着“村长”——邓莫迟似乎胸有成竹,因此陆汀也放开胆子,拿了两盒草莓,摆进购物车一角。
印象中,这水果他只吃过两次,草莓味的东西倒是尝过不少。
邓莫迟主要拿是是蔬菜,连彩椒和苦瓜都拿了,还真是注重营养均衡。在水果区,他只拿了两颗桃子,放在陆汀的草莓旁边。
“你喜欢吃桃子吗?”陆汀推起小车,问。
“嗯。”邓莫迟走在旁边,插起口袋。
“我也喜欢。”陆汀偏过头,蹭他的肩膀,“桃核长得端正,就能做挂坠,长得丑,好好育苗的话,也能种出树。在这儿肯定能种活,说不定还能结果。”
“你很了解。”
“我种过,在我的飞船里,走之前木质树干都有小臂粗了,”陆汀看着地砖间的黑缝,推车的滚轮正一道道轧过,“其实我算是个业余植物学家,从土壤到扦插我都研究了很多年,虽然别人不认,但你以前认了,所以以后要记住哦。”
“你可以在家门口种。”邓莫迟在肉柜跟前驻足,认真地扫视几块保鲜膜包裹下的牛腩。
家门口?陆汀回过味来——说的是他们刚离开的那栋小房子。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邓莫迟已经在把他当家人了?那也是他的家。虽然是在这样一片充满未知的地界。
陆汀由衷地感觉到开心,这开心大得让他都有点意想不到。他也在肉柜前插起腰。邓莫迟拉开柜门,他作为烹饪经验丰富的那位,就摘下那块最好的,放到购物车里,两棵莴苣上。
之后,不紧不慢地,他们又拿了牛奶、油盐、茶和可可粉……陆汀都产生自己这是在特区的连锁超商闲逛的错觉了。他也基本可以确定,自己没来的时候,旁边这位从未下厨,可能主要靠找人蹭饭糊口。谁会不愿意接待仁波切呢?光是逛个超市,一路
又或者,是那个幸子负责买菜做饭,在本该属于自己的厨房里?陆汀又想到这个可能,他记得幸子提过,这段时间由她负责仁波切的饮食起居。
陆汀莫名来气,还是十分严重的那种,旁边货架上正好摆了染发剂,正是他常用的牌子,他就随便抄起一盒往购物车里丢。再一看,竟是火红,类似于舒锐天生的发色。
邓莫迟拿起盒子端详。
“我不能再这么一截黑一截黄了,”陆汀大声宣布,“就它了,拿上就是缘分!”
邓莫迟却默默把染发剂摆回原位,换了一盒亚麻色的,跟陆汀的发尾比较了一下,确认差别不大,又在那人瞪直的目光中,把纸盒安置进那人推着的购物车里。
“这样适合你。”他说。
“适合是什么意思?”陆汀还在跟自己较劲,“不试试别的,怎么知道哪个最适合。”
“好看的意思。”邓莫迟不等他,直接往前走。
陆汀脸上青红一阵。你真是个笨蛋,他跟自己说,但心情也确实愉悦舒爽了。他推着他醒目的小车,尾随在邓莫迟身后,偷偷拿了三盒安全套,藏在蔬菜之间。当然,待会儿总会被看见,但他就是想藏上这么一会儿。
总不能被那人盯着挑选!不能被任何人盯着。在一众花花绿绿的包装里寻找Alpha专用的最大型号,同时思考要用上几盒——这对一个十八岁的Omega来说,的确是件羞耻的事。
等离开那片区域,他却又开始后悔没拿五盒了。
逛到最后,陆汀才发觉这超市根本没有收银台,对此邓莫迟的解释是,超市对进店的顾客有扫描,对带出的商品也有扫描,相关费用会直接从他的账户扣除。
邓莫迟也不清楚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不过把小车推出安全门的时候,陆汀并没有听到警报声响起,那当然是够了。
两人在门口卸货,邓莫迟撑开袋子,陆汀负责把东西分类放好。两人配合十分默契,一直到陆汀拿开一盒番茄,三个紫色的扁形塑料盒露了出来。
这是最后留在购物车里的东西。
邓莫迟吸了口气,只是用鼻子,很不明显,但陆汀能听到。
“我没带抑制剂。”
“哦。”
“我四个月没发情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来。”
“没事。”
“你愿意和我用吗?”
“放进来吧。”邓莫迟把日用品的袋口撑得更大了些。
陆汀郑重地放入三盒套子,忽然有点心花怒放,“我能再去拿两盒吗?我跑过去。”他眼巴巴地望着邓莫迟。
“用完再说。”邓莫迟把透明口袋系紧,却没避开他的眼神,也没避开躲在货架后偷偷围观的几个小绿人,把几个口袋全都拎在左手,坦坦荡荡地朝陆汀伸出右手。
这下陆汀是完全心花怒放了。
“那我可要快努力,快攒够分数,不能白瞎这么多套子啊。”他带着点傻笑,小声地说,把装肉装菜的袋子都抢过来自己拿,紧紧挽上邓莫迟痊愈的右臂,两人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回街上。
邓莫迟之前所说的电影院就在对面,但他似乎并不想进去看看,对于陆汀来说,则是只要跟着他去哪儿就好。两人又骑着摩托回到了山的另一面,储物箱缝隙里夹着一片菠菜叶,一路随风飘摇。
有了安全套那一出,陆汀的腿缝里又有些不对劲,他到家就跟邓莫迟说自己要染发,顺便想洗个澡。
陆汀当然没了辙,于是事情就演变成,他坐在浴室镜前,老老实实地穿着衣服,衣服上还搭了一层塑料布,邓莫迟就在他身后,同样衣冠楚楚,套头衫的袖子高高地挽起来,对照着步骤说明一步步操作。
染发膏是白色的,头发被粘成一绺一绺,贴在头皮上,陆汀觉得自己这样很丑。他也在镜中看到邓莫迟,微微蹙眉耐心钻研的样子仍然是那么好看,手上涂抹梳理的力度也是那么谨慎又柔和,弄得人头皮**,就像陆汀的头发是比一级保密系统更难破解的命题。
我一会儿无论如何都要洗澡,陆汀悄悄夹紧腿,咬着嘴唇想,这已经擦不干净了。
然而刚染完发不能太快接触热水,于是陆汀下厨,两人先吃了一顿,邓莫迟不负期望地解决干净了四道菜,陆汀也久违地感觉到了吃饭也是件值得享受的事。等他如愿以偿地终于洗完了澡,下午已经过去一半,将近三点钟,他简单套上衬衫,拎着湿漉漉的浴巾走出浴室。
邓莫迟居然没在书房,而在浴室外的餐厅坐着,盯着墙壁出神,椅背上搭着的正是陆汀的裤子。陆汀慌慌张张跑到他身后,一边提裤腰一边问:“怎么了?待会儿有事?”
“嗯,”邓莫迟贴心地没有回头,“接到电话,要去工厂一趟,你可以一起去看。”
“哇,那是造什么的工厂?”陆汀又来了精神,低头系起皮带,心说千万别跟我说是水果罐头。
“人。”邓莫迟顿了顿,似在斟酌措辞,最终还是直说了出来,“人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