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的休假日,五点钟,宋风时被乡下爷爷打来的电话喊醒。
“你妹妹要过来啦!你快去车站接她!”
“妹妹?”宋风时揉了揉额头,“我到底有几个妹妹?”
“村里的都是一家人!”爷爷大嗓门轰炸式回答。
宋家村嘛,家就是村。
宋媚钗要来“打扰”宋风时,她也是觉得不太合适的。因此,她手里拎着妈妈塞给她要送给“大风哥”的土鸡蛋,红着脸下了车。
车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要把接应的人认出来不太容易。
更何况她和宋风时也很久没见了。
然而,她还是一眼认出了宋风时。
其实,说是她一眼认出了也不对,只是宋风时站在那儿特别打眼,她下意识就将目光聚焦在这个男子身上,他穿着一件卡其色风衣,切尔西剪裁尤其修身,可以勾勒出宋风时长长的腰,风衣下摆露出一双窄腿裤裹着的笔直、修长小腿,风格优雅。脸庞雪白,眉毛深灰,眼眸是琥珀色,眼下有可亲的卧蚕,看着就是非常讨喜的长相。
她看见这个男人的第一个念头是“哇,有帅哥”,大约是过了半分钟,她才反应过来“咦?他是大风哥?”
宋风时走了过来,压抑着起床气,保持良好的风度,还帮女孩子提行李。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脸儿,不觉说道:“哇,大风哥,你现在变好洋气!”
宋风时干咳两声,礼貌回应:“你也是‘女大十八遍,越变越漂亮’!我记得我离开村子去读大学的时候,你才是个小丫头吧。现在都长成大姑娘了!”——这句话说出口之后,宋风时觉得自己的语气好像过年回村的大叔。
宋媚钗笑说:“你也太会装长辈了!你比我才大几岁呀?我现在也大学毕业了。”
二人一边说说笑笑走出了车站。宋风时没吃早餐,有点低血糖,提出去“星八颗”咖啡厅坐下喝杯咖啡,吃个可颂什么的填填肚子。宋媚钗见宋风时脸露疲惫,便说:“你要吃什么?我去买吧!”
宋风时笑道:“这可怎么行?你是客人!”
“都是兄妹嘛!”宋媚钗特别爽朗的笑了,“况且你还请我喝‘星八颗’,我给你跑个腿也很值!星八颗的咖啡太贵了,我平常都不舍得喝的。”
说着,宋媚钗拿了宋风时的钱,就风风火火地去柜台了。
宋风时在位置上坐着,看见宋媚钗将盛载着热咖啡和可颂的托盘高举过头顶,迈着小碎步往自己走来,便想劝她:“小心点,慢慢走!”
当宋媚钗差点撞上一个穿白衬衫的男士时,宋风时更是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
尚幸,宋媚钗在餐厅打工过,这一套操作很熟练,没有撞上任何人、也没有跌倒,快速而稳妥地将托盘放到了宋风时面前,还将找零的钱叠好放到托盘上了。
宋风时笑笑,说:“你刚刚好险。”
宋媚钗眨了眨眼:“什么?”
“刚刚你差点撞到的那个人,”宋风时用目光扫了扫那位白衬衫男士,“穿的是定制衬衫,你要是把咖啡倒在他的衣服上,我恐怕要不认你这个‘妹妹’了!”说着,宋风时笑笑,举起咖啡杯吹了吹。
“定制西装?”宋媚钗扭过头,看到那个男士身上穿的白衬衫平平无奇,“怎么看出来是定制的?”
宋风时回答:“背脊和袖子的打褶。”
“嗯?”
宋风时又抬眼看了看:“他这个打褶是瀑布式的,应该是意大利的。”
“瀑布……?”宋媚钗完全没听懂,半天才说,“不过我也听
“那个时候的话可以看领子。”宋风时回答,“普通的衬衫——尽管是千元的衬衫——领子的里衬都是粘的,定制西装的是手工缝上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对此侃侃而谈,不觉有些羡慕:“哇,你懂得那么多!一定经常买这个吧?”
“我也想啊!”宋风时摇摇头,笑道,“我是卖这个的。”
宋媚钗看着宋风时的眼睛仍然是亮晶晶的,说:“那应该也是很厉害的店吧?是牌子店吗?我会听过吗?”
“宝梵琉。”宋风时问道,“你听过吗?”
宋媚钗大惊:“我……我当然听过啊!就是很贵的那个牌子吧!”
过了一会儿,宋媚钗又好奇地说:“我听我的上司讲啊,说最近不景气,宝梵琉可能会被财团收购,是真的吗?”
宋风时也听过这些风言风语,但却不置可否:“我可是小职员啊!哪能知道这么多?”
“收购”这两个字,对于宝梵琉现任总裁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忌讳。
他现在听见“收购”两个字就要发狂,搞得办公室里的人连“受够”“首购”“手钩”这些词都不敢说。
总裁办公层里的职员甚至连“勾手”“够受”“购售”都不能说,每天越发不说话了,气氛更加低气压。他们装作无事发生地敲打键盘,其实早已想着另谋出路。其实,早在“收购”之风吹起前,高层就已经走了一批人了——原因无他,就是不景气。
“叮咚”——电梯门一开,里头走出了五六个西装革履、手提文件夹和笔记本电脑,如同电视剧反派一样看起来气场强大、很不好惹、并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这就是要‘敏感词’我们的夔龙集团的人吧?”助理们窃窃私语,但仍不敢说出“收购”这两个字,毕竟办公室里对这个词语很敏感的还是他们现任老板。
“哪个是头儿啊?那可能是我们的新boss啊!”
“这还用问?他们手里个个都拎包、拎电脑的,就一个人一脸拽样啥都不拎,可不就是boss了!”
“噢,就是帅且脸臭的那个,是吗?”
帅且脸臭——是他们对CEO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这也是许多人对金兰殊的第一印象。
跟他不熟的人,会觉得,唉,长得那么帅气的人,脸那么臭,很可惜啊。
然而,到了会客室,金兰殊便进入“工作状态”,被腹诽“脸臭”的脸庞上扬起了意气风发的笑容,就如同灯忽然打在了钻石上,忽然地璀璨夺目,叫人见之忘俗。
宝梵琉的CEO却没有心情欣赏美男,脸上都是抗拒的神色。
“就是你们,3年前收购了‘吕氏’吧?”宝总裁看着他们,神色冷淡。
“嗯,是的。”金兰殊回答,语气还有点骄傲。
“3年前,吕氏还是一个可以勉强入流的牌子。”宝总裁语带不屑,“现在呢,连买菜的大妈、坐地铁的小妹都在背他们的包了。”
金兰殊点头笑了:“是的,我们确实把吕氏的销量做起来了。”
宝总裁觉得这分明是讽刺最近宝梵琉销量下滑,他冷哼一声:“我们这些老品牌的坚持是来自于百年艺术世家的底蕴,像你这种暴发户根本不清楚吧?”
“是的,”金兰殊有一种习惯,无论对方说什么,他都会点头说“是的”,“像你这样年纪轻轻就把祖上百年老字号亿万身家败光的本领,我怎么都学不来。”
金兰殊点头:“是的,我也讨厌艺术家糟蹋钱。”
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对金兰殊而言,就是挣钱。
没钱,谈个屁的艺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