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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第九十六章 天空之城

作者:将月去字数:7446更新:2022-05-27 14:40

一边记录生活,??一边旅游。

姜兰先对着镜头打了个招呼,“这里是g省g市的小镇,我旁边这位是于挽秋女士,??今天是我们毕业旅行的第二天,??昨天晚上,刚来到这个小镇。”

于挽秋对着镜头打了个招呼,“g市以前拍戏的时候来过,??但是没到处逛过。这回好好转转,先去吃早饭吧。”

这种旅游景区有很多网红过来打卡,都带着摄影设备。

街边的小摊上就坐着一个一边吃一边录像的人。

小镇很恬静,??大早晨,镇上笼罩着轻薄的烟,??镇上的早市已经开了,行人在逛早市买菜准备早饭。

镇上的小吃摊,早点铺子都烟雾腾腾的,有卖小笼包烧麦蒸饺的,??还有油茶肠粉蒸饺,街上一股浓郁的香味。

肉眼可见的慢节奏生活。

两人昨天晚上到的小镇,??一大早就出来了,??街上人不少,??小摊子外面的桌子旁坐满了人。

姜兰早就饿了。

于挽秋也有些意动,??“先吃饭吧。”

两人找了家人多的摊子,在角落里坐下,墙上贴着的菜单吃食种类很多,??姜兰和于挽秋一人要了碗油茶。

老板问放不放辣椒香菜,??姜兰道:“一碗多辣椒,??不放香菜,??另一碗少辣椒,放香菜。”

油茶里面撒麻花碎,再淋上一大勺辣椒油,于挽秋辣椒放的少。吃完油茶还没饱,姜兰又要了肠粉。

晶莹剔透的粉皮,里面裹着鸡蛋和虾仁儿,鲜的很。

来这样的小镇子就特别好,吃的多,小吃还便宜。

一顿早饭两人才花了二十块钱。

这回出来,姜兰和于挽秋做了特别详细的攻略,尤其是在资金方面。

尽可能地精打细算。

不能乱花,该花的钱花,不该花的一毛都不花。

吃过早饭,填饱肚子,两人在小镇上闲逛。

小镇水多,很多人出行都划小船,上班下班,一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吃,经济发展靠旅游业,这边人说话是软软的调子,“妹儿,坐船吗。”

桥头听着好多乌篷船,十块钱坐船能把小镇绕个大半。

要是买枇杷莲蓬这些吃的都是要另算钱的。

于挽秋道:“坐吧,看路边哪里好,我们下午就过来。”

水道波光粼粼,坐船转了一上午,很快就到了中午。

街头有人喊,“卖甑糕嘞,玫瑰甑糕嘞,桂花甑糕,好吃的甑糕呦。”

空气里满是玫瑰花酱和桂花蜜的香甜味,姜兰没吃过甑糕,这个一听就很好吃。

姜兰学着街头卖甑糕婆婆的调子,道:“于老师,吃块甑糕。”

小镇的特色,来都来了不吃多可惜,预算是预算,俩人谁都不缺钱,一人买了一块。

口味还不同,可以换着吃。

吃甑糕不能填饱饥肠辘辘的肚子,这都中午了,总得吃午饭吧,甑糕勉强算是饭前甜点。

但去哪儿吃犯了难。

于挽秋:“人多的地方,味道肯定不错。”

两人找了一个小店,小镇上的饭馆还算实惠,店面也干净,点了三个菜,野菜炒鸡蛋,酸菜鱼,一份红烧鳝丝,两份酱油拌饭,一共花了106。

加上坐船甑糕和今天的早饭,才花了146块钱。

姜兰又从冰柜里拿了两瓶可乐,两个人半天才150块钱。

于挽秋和陆双辰养成的生活习惯,她有时候的确会喜欢买一些奢侈品,但平时吃饭不乱花不浪费,就连陆颐呈也这样。

姜兰

酱油拌饭超级香,光吃米饭都能吃两碗。酸菜鱼比陆颐呈做的好吃,鱼肉薄如蝉翼,剁椒和酸菜爽口下饭,鱼汤鲜美入味,吃完米饭再来碗鱼汤,肚子服服帖帖的。

红烧鳝丝是当地的特色菜,这边水多,虾呀鱼呀都是顶新鲜的。

哪怕野菜炒鸡蛋看着很简单,吃起来也有股清甜的味道。

于挽秋一边吃饭一边和店老板闲聊,“老板,这边都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哎,我们录小视频的,不想去人特别多的地方。”

老板没认出来两个人,不过觉得挺眼熟,“前头有个荷花苑,十里地,能划船摘荷花,吃荷花宴,那里的荷花又大又好看哩。隔壁镇子有座山叫云雾山,你们外地的可能不知道,是那个草甸草原景观,和一般的山不一样,适合放风筝。两个人的话还可以去镇上的小店转转,有各种各样纪念品,都挺有意思的。”

老板也是看姜兰和于挽秋长得好看,“我最推荐云雾山啊,那边看日出也好看,都管那儿叫天空之城。”

天空之城是一部很有名的动漫电影,评分高,里面的景色超级好看。

姜兰做的攻略里没这个,能叫天空之城,那得多好看啊。

“老板,那门票多少钱啊。”

“门票一人十五,哎,我们当地人觉得好,外地人兴许不喜欢。”老板笑了笑,“你们拍小视频的赚钱吗,这边好多博主up主,都在录小视频。”

好几个都是粉丝特别多的,做这些一年赚钱不少呢,都比他们摆摊子的赚得多。

姜兰道:“赚的钱勉强够旅游了。”

老板扑哧一乐,“得了,要我说你们就去云雾山,什么云川水榭,峰驼山都是别人玩过的,没意思。云雾山最好看,就是离得远点,在隔壁镇子,不过现在什么都方便,坐车过去也就一个半小时。”

当地的景色,比市里的驼峰山好看多了。

“云雾山看日出也好看,都喜欢看海上日出,在云雾山上看日出,那是日出云海。山上风大,都是缓坡,还能放风筝,是野炊的好地方。我们当地人一年总得去几次。”

看日出的话明早就得早起了,按理说来都来了,不看日出太可惜。

姜兰看了看天气预报,这几天都是晴天,就下周二有雨。

姜兰:“于老师,咱们去云雾山吧。先订车,下午咱们去超市买吃的,喝的。”

为了明天的旅行做攻略,细化到吃什么坐什么车,还挺有成就感的。

于挽秋道:“要不要买风筝,山上的可能贵。”

遇见就买,也可以去山上买,但景区的东西都贵。

最好都带齐了。

吃完饭,姜兰和于挽秋回酒店睡了一觉,下午换了身旗袍,撑着遮阳伞就出来了。

旗袍是为了来g市新做的,姜兰和于挽秋一人一身,算是她送给于挽秋的毕业礼物。

于挽秋的旗袍是酒红色的,上面是暗棕色的枫叶花纹,盘扣一直到大腿根,然后是大开衩,把身材展现的淋漓尽致。手里拿着一把折扇,真就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美人。

于挽秋穿旗袍真的很好看,她头发已经及肩了,用卷发棒烫出来两个弯,脖子上挂着一串钻石项链,手腕是穿绿色的珠串。黑色的高跟鞋,走起路来步步生莲。

好像在拍画报一样。

相比之下,姜兰穿旗袍的感觉就是清新为主,她这身是青绿色的,上面是翠绿的竹纹,很是清新可爱。

脚下是一双乳白色的圆头高跟鞋,鞋跟也就五厘米,但一下把姜兰拔高到170。

看姜兰穿旗袍,于挽秋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这么漂亮的姑娘要便宜陆颐呈……

“于老师你看我长高了。”姜兰是长高了点,都是喝牛奶酸奶喝的。

陆颐呈出来的时候总喜欢带零食酸奶,家里也都是牛奶,于挽秋是悦享的代言人,悦享品牌方时不时就送几箱。

陆家的牛奶没断过,陆颐呈经常去姜家,以至于姜家的牛奶也没断过。

谢云珍特别不好意思,她不想收陆家的东西,但姜兰觉得,也不是别人,她还总给于挽秋带烧鸡呢。

于挽秋道:“那是鞋子高,这样是好看,仙女似的。”

姜兰嘿嘿一笑,“你站到桥边,我给你拍照。”

穿旗袍在小镇上拍照再好看不过。

一下午,倒让姜兰找到一个好地方,绣坊,也是老板说的手工艺小店,只不过这家墙边挂着非遗传承的牌子。

做刺绣的是个老奶奶,墙上挂着很多绣品,一件绣品就价值几千上万的。

老奶奶是非遗传承人,在这边可以直接买,不买大件可以买小件,香包,香囊,荷包啥的,一个一百多两百,上面的刺绣灵动好看。

要是嫌贵也可以自己买绣线棚子,价钱便宜一半,老人家能在旁边指点几句。

但是,自己绣的肯定比不上绣娘绣的好看。

绣样特别多,于挽秋挺想要的,也不用多复杂,就要个小兔子小狗就行了,和姜兰她也犯不着客气,“我想要你绣的,绣个香包吧,明天爬山,正好挂身上防蚊虫。”

于挽秋要姜兰能不给吗,大美人说什么姜兰都答应,“行啊,不过事先说好,绣的不好看不许嫌弃。”

姜兰也想给陆颐呈绣一个,今天绣不完的话就买一个材料包带回去。

坐在绣架前的老人家推了推老花镜,“你们两姐妹关系倒是好,一块儿出来玩儿的啊。”

老奶奶眼花,再加上于挽秋保养得好,看起来也就二十多岁,两人都穿着旗袍,在她看来可不就是姐妹嘛。

于挽秋听得心花怒放,直笑,“哎呀,我都比她大两轮了,我是她男朋友的妈妈,放假了一块儿过来玩。”

“老人家,这边能定制绣品的吧,我想定一个龙凤呈祥,兆头好一点的,多久能绣好。”

和男朋友的妈妈一块出来玩,可真稀奇呢。

老板这边手上还堆着几个件呢,绣好起码等到明年,再绣个半年,那就得明年冬天了。

姜兰拉拉于挽秋的手,“于老师你干嘛啊。”

龙凤呈祥,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于挽秋理所当然道:“买个摆件放家里啊。”

姜兰松了一口气,不是给她买的就行,一个大的不得好几万,姜兰可舍不得。

她在老人家这里听了听课,就自己琢磨怎么下笔,怎么绣兔子了。

坐着小绣凳,安静得不行。

于挽秋进屋和老人家商量商量绣品的事儿,屋里说话,外面听不见。

于挽秋道:“这儿能定制衣服吗,男女加起来大概要四套,我这儿是有点急的,想拜托您快一点,当然,也不会让您白忙活。”

可以加钱。

虽然是手艺人,那也得过日子,能赚钱自然最好不过。

老人家扶扶眼镜,“什么衣服呀,我这儿不做衣服的,不过旁边有家裁缝铺子,老手艺了,我们俩一块儿兴许能做出来。”

“我想要一套嫁衣,外头那小姑娘要结婚了,想给她准备一套传统的嫁衣,还要一套敬酒服。”于挽秋说,“男生的也要,尺寸我可以给您。”

姜兰的尺寸于挽秋知道,陆颐呈的问一下就行。

嫁衣这些本来就该他们准备,陆颐呈想求婚,不能求了婚姜兰答应了,都准备结婚了却什么都没有吧。

一般人结婚也就去租婚纱,但于挽秋可不想,陆家又不差钱,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自然要最好的。

婚纱,嫁衣,还有敬酒服,都得准备。

陆颐呈看着是成熟,可还是幼稚,很多事考虑的都不全面。当妈的帮帮他。

于挽秋知道陆颐呈想求婚是几个月之前的事,特别好发现,就像当初发现陆颐呈谈恋爱一样,陆颐呈眼里发光,还把自己设计的钻戒给她看。

于挽秋真的不该相信陆家男人的眼光,简直丑的要死。

心意是心意,但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比如嫁衣做什么样的,上面用多少珍珠宝石,凤冠是什么样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套西式的婚纱,这个于挽秋打算直接定制,王冠,婚纱,头纱,婚鞋,敬酒服也是中西式共两套。

回门那天穿的衣服,陆颐呈穿的衣服,都是情侣装,得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俩人是新人。伴娘服不着急,姜兰的伴娘应该是徐想吧,伴娘服到时候再买也不迟。

于挽秋是过来人,陆颐呈该庆幸自己有她这个妈。

年轻人还是什么都不懂,瞎胡闹。

老人家一脸复杂,心道,咋还未来婆婆跟儿媳妇一起出来玩呢,还准备嫁衣,敬酒服,真的是稀奇。

于挽秋说了自己的要求,“嫁衣上可以缝金线银线,珍珠之类的,宝石就不要了,有点俗。这边凤冠能做吗,老人家您认不认识什么手艺人,珍珠我这儿都有,做的好看就成。”

老人家:“……认识的。”

这结一次婚得花多少钱,宝石还俗,不过嫁衣上嵌宝石是有点俗,这人多少有点审美在身上的。

也不看看于挽秋拍过多少戏,穿过多少戏服。

“敬酒服就旗袍好了,鞋子是红色的,别太高了,特别高她也穿不好。”于挽秋现在终于有打扮女儿的感觉了,“婚鞋就是绣鞋,这个可以嵌宝石珍珠啥的,里里外外的衣服都要齐了。”

这到时候陆颐呈看见了,眼睛不得直了。

老人家嗓子有点干,她是看出来了,这人是真不缺钱。

“别的要求呢,还有吗?”

于挽秋想了想,“没了吧,就好看一点,一定要好看。”

老人家点点头,“这个我能做,料子你来看看,选什么料子。”

作为非遗传承人,老人家这边有很多压箱底的好料子,绸缎,蜀锦,轻纱,一样一样挑下来,丝线再选一遍,于挽秋大方地付了定金。

定金不是什么小数目,等过阵子,也就两天多吧,小许就能把珍珠宝石送过来了。

于挽秋和老人家说了一个多小时,姜兰的小兔子绣的差不多了。

泛着珠光的线,小兔子倒是憨态可掬,虽然绣艺比不上这边的绣娘,但也是十分好看了。

“于老师你这么快就说好啦。”

于挽秋:“都说了一个多小时了。”

姜兰看手机吓了一跳,都过去这么久了,“你看这兔子还行吗,我觉得挺好看的了。”

是好看,于挽秋很喜欢。

把绣布从绣棚上拆下来,荷包好缝,装上驱蚊的药材就成了。

付了钱,姜兰没问于挽秋定制的事,两人在小镇吃了鱼肉火锅,滚烫的鱼汤涮鱼片,又鲜又香,好吃的不得了。

吃过饭,便可以欣赏小镇的夜景了。

这边街上的路灯是灯笼形状的,红彤彤的像柿子挂在树上,河边一串的灯笼,河面上是灯笼的倒影。

橘红色的影子绰约,夜里还有划着乌篷船的人。

天上繁星点点,月光溶于水中,真好看。

夜里穿旗袍有点凉,姜兰摸了摸胳膊,“于老师,咱们回去吧。”

于挽秋拎着那只荷包,“走吧,还要不要吃东西,我好像闻到烧烤的味道了。”

这回两人又买了烧烤。

烤河虾,烤小鱼,还有羊肉串牛肉串,一边吃着,两个人一边聊天。

闺蜜聊天,要么是哪件衣服好看,要么说自己男朋友老公是傻逼。

于挽秋咳了一声,“问你个问题啊……”

姜兰一个激灵,“什么问题。”

于挽秋道:“你想过嫁给陆颐呈吗?”

感情水到渠成下一步就是结婚,陆颐呈要求婚,万一姜兰不答应怎么办。

姜兰心脏狂跳,脸一下子就热了,她嗓子有点干,“……想啊。”

怎么突然就聊这个了。

这其实是姜兰的心里话,说没想过结婚不可能,她都毕业了,也找到了工作,好像下一步就是结婚了,其实也不是因为毕业找工作了,她才想和陆颐呈结婚。

是想到结婚,她只能想到陆颐呈。

虽然有时候会骂他,说他狗,骂他傻逼,但……喜欢就是喜欢,藏不住的。

至于到底喜欢陆颐呈什么,她也说不清楚,但有什么新鲜事她会想和陆颐呈分享,聊天说话的时候会觉得他傻,也觉得自己傻。

“网上不是都说不要太早结婚吗,但是,如果喜欢,什么都合适,为什么还要拖啊。”

早结婚早享受,姜兰道:“于老师,你说我要是和陆颐呈求婚,他会吓一跳吗?”

于挽秋:“……我又不是他,我怎么知道。我得说说你,女孩子怎么能向男孩子求婚。”

姜兰叹了口气,“主要是陆颐呈这个人吧,他能想到的求婚,我感觉都不怎么浪漫。”

于挽秋知道了,姜兰喜欢浪漫的。

陆颐呈打算求婚,怎么能让姜兰先说。

于挽秋道:“你还小,这不着急。”

作为陆颐呈的母亲,姜兰的朋友,于挽秋希望两人一直在一起。

走到现在不容易,等求婚之后两家家长再正式见一面。

明早还想去云雾山看日出,说了一会儿两人就睡着了。

第二天五点,天刚蒙蒙亮,姜兰和于挽秋坐上前往云雾山的大巴车。

车票一人10,早饭吃的在商店买的面包。

一人背了个书包,里面装了吃的和水,景区的水买不得。

晨起天气很凉,姜兰和于挽秋并不知道云雾山值不值得她们跑一趟。

五点半,到了隔壁镇云雾山下,姜兰终于明白,什么叫草甸草原景观了。

她们好像来到了动漫世界。

入目是绿色疯长的野草,这个高度恰到好处,到小腿肚那里,随风摇曳,像土地秀发,又像谁在这里铺上了一层毛茸茸的地毯。

连绵的山峰都是这样的草,半山腰是成片的云雾,站在山脚似乎能听见来自云海的呼唤。

于挽秋震撼地说不出话来,曾经度蜜月,陆双辰邀请她爬山,她拒绝了。于挽秋很讨厌爬山,但其实,爬山看日出,是件很浪漫的事。

太阳还没出来,山上气息湿冷。

山顶在天上,山脚在地上,仰头看去,连绵的山峰好像生长在云层上,怪不得叫天空之城。

上山修了一条小路,远看好像有人劈开这座山,两人从山间的细缝穿了过去。

两边的草肆意生长,充满野性,姜兰拉了一下于挽秋的衣袖,“于老师,你看风的方向是不一样的。”

风的方向就是草吹向的方向,每一片草的方向都不一样。

昨天两人也买到风筝,于挽秋不知道哪里有卖风筝的,在这里放风筝一定很好看。

六点多,穿过中间的云海,终于来到山顶,不是节假日,人不多,零零星星几个架着摄像机拍日出的摄影爱好者。

姜兰体力不支,就坐在山顶的台阶上,都是用三脚架拍照的,她们用手机拍照录像的反倒不显眼。

山在脚下,云却在山间,太阳还没升起,姜兰往嘴里灌了两口水。

卖风筝的在半山腰,风筝五十一个,是那种特别好看的纸鸢,水二十一瓶,姜兰和于挽秋就买了纸鸢,幸好带了水,不然又得多花钱。

坐在山顶上,有点像在海边看日出。

六点半,太阳从云层升起,浮上云海,将那一片的云彩都染成了金色,山间的风很清爽,草叶上有露水,太阳一照亮晶晶的。

姜兰看得入迷,一旁于挽秋给她拍了张照片,随手发给了陆颐呈。

陆颐呈看了好久。

他不懂什么叫几年之痒,长这么大心动过的人只有姜兰一个。

高中的时候忍了很久,后来忍不住了表白,姜兰成了他女朋友。

在一起就想着总在一起,一年多的时候陆颐呈就想过结婚的事,那时他还不到二十。

陆颐呈好想姜兰,他给于挽秋发了条消息,[玩几天就得了啊,我爸很孤独,你回来陪陪他]

于挽秋把手机收起来,但凡陆双辰能像他儿子一样主动,于挽秋都不会多说什么。

她抬头看日出。

太阳由一个赤红色的点,到一块鸭蛋黄,再到一半太阳,最后全部升起。

而云雾山半山腰环绕的云,一直都没散去。

太阳的光辉撒向这片移动的城堡,草叶在太阳照耀下茁壮生长。

感觉在拍动画片,看见的一切都不像是真的。

姜兰道:“这十五块钱花的好值啊,可惜我毕业了,不然还能买学生票。”

姜兰和于挽秋在这边拍了好多照片,等太阳彻底升起来,挂在天上,一下冷意就散了。

等太阳照得人暖暖的,姜兰和于挽秋去半山腰放风筝,云雾山很平,放风筝超级容易,走几步就飘起来了。

风筝挂在天上,于挽秋道:“也不知道陆颐呈他俩怎么样了,不管了,好好玩吧。”

姜兰有点想陆颐呈了,他们一起看过日出。在学校那会儿,起得早,先去操场跑步,跑着跑着太阳就升起来了。

就是没放风筝,陆颐呈长得高,应该是放风筝的好手吧。

风筝在半山腰的云海中穿梭,有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根本玩不够,下午四点多,两人才从山上下来,云雾还没散,云能看见,伸手抓却抓不到。

于挽秋看姜兰玩得实在开心,也没说陆颐呈要过来的事。

她当着姜兰的面打了个电话,“夏婧,怎么了。”

也不知道那边说了什么,于挽秋皱着眉道:“配音,现在就要去吗,在哪里……b市,我现在正好不在b市,明天回去吧。”

挂了电话,于挽秋歉然道:“不能跟你玩了,《致敬》配音,我得过去一趟。”

“那我跟你一块儿回去吧。”姜兰看了眼手机,陆颐呈工作忙,她一个人在这儿也没意思,跟于挽秋回去一趟再过来呗。

于挽秋点头说好,姜兰虽然有点失望,不尽兴,但是出来玩有要紧事,肯定可着要紧事的。

于挽秋笑了笑没说话,等到六点多吃完饭,姜兰接到一个电话。

陆颐呈打过来的。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

姜兰冲陆颐呈挥挥手,“晚上好呀,陆颐呈你是刚下班吗。”

“嗯,下班了,”陆颐呈道:“给你打个电话,有没有想我。”

姜兰诚实地点点头,“陆颐呈,我很快就能见到你了。”

陆颐呈表情一变,紧接着就听姜兰道:“明天我就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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