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奥利弗殿下翘首以盼的猪……不, 贩猪商人皮格斯,直到这天夜幕降临时才抵达莱纳城,堪堪赶上了夏集的第二天。
与尼斯商队一样是格雷戈城出身的他, 除了局势最动荡的去年以外,基本上每年都要来莱纳城一趟的。
最近这几年, 地里庄稼歉收, 让各地粮价疯涨的同时, 也让畜牧业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如果是在五年前的话,两枚金币就够买一头壮年期的母猪了,现在却需要整整五枚, 还常是有价无市。
作为王国南部的贩猪大户, 皮格斯让仆人们驱赶着猪群,不管去到哪座城市,都深受当地人欢迎。
会让皮格斯不嫌麻烦地跑上这趟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莱纳城的新领主、是一位作为商人的他们这辈子都不见得有机会拜见的公爵。
在出发前往莱纳城时, 他考虑到莱纳城人那糟糕的购买力,便只带了20头猪:其中最雄健的五头,是大手笔的皮格斯准备作为礼物送给那位公爵的。
经过艰难的跋涉,当他们的车队来到莱纳城时, 却只剩下18头了。
皮格斯听到这个噩耗后,皱着眉头,仔细检查了下活猪的状态。
确定不是生病后, 他就放了心, 当即让仆人将死猪放上板车——别说是刚死的猪,哪怕都已经发臭了, 只要他愿意降价, 那绝对还是可以卖出去。
经过一番紧赶慢赶, 一行人踏着朦胧的月色,终于在卫兵关门之前进了城。
皮格斯登时松了口气:他可不想再继续露宿了。
在之前那位卫兵的指引下,他们顺着这条平坦宽敞的砾石路往前走,尽头是明亮的灯光和巍峨的城堡。
皮格斯掀起一点车帘,眯着眼朝外看去。
光凭天上的月牙提供的亮光,并不够他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只依稀看见附近的田野上零零散散地分布着一些矮小房屋。
那是奴隶的住所。
他们当然不配点灯的,必须严格按照钟声,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如果是在月光够亮的那几天,则夜里还要再下地忙活一阵。
皮格斯只扫了几眼,就不感兴趣地放下了帘子。
“虽然修了路,但大体上还是没什么区别。”
他自言自语着。
让皮格斯再次感到有些意外的是,砾石路的尽头,是一处被盛放的花丛圈住的宽阔广场,上面已经有了好几处摊位,上面堆满了货物。
显然,那属于比他早些来到莱纳城的商人的摊席。
皮格斯倒是不担心会有人偷走自己的货物——猪可不是那么好偷、也不是那么容易屠宰的。而唯一有能力霸占他货物的,就只可能是领主了。
领主多是小贵族,比他们这些商人可好颜面得多,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来。
让两名仆人留在广场,负责整理铺席和看顾猪群后,皮格斯便重新坐上马车,带着两名仆人,继续朝着灯火明亮的城堡方向驶去。
皮格斯当然不是要擅自踏入城堡。
只是依照他对莱纳城的了解,位于城堡背后的东区就是平民聚居的区域,也是能物色到膳宿所的地方。
整个莱纳城就只有两间旅舍,与格雷戈城那些奢华流金的豪华旅馆,当然是无法进行比较的。
“见鬼的,难道这两家旅舍都刚发生过火灾吗?”
皮格斯下了马车后,有些纠结地盯着这两间旅社用古怪的焦黑木头做的大门看了会儿,才硬着头皮进去了。
或许是他做好了要进入一片狼藉的火灾
倒是比他想象的要好太多了。
“远道而来的客人啊,欢迎你们。”
旅舍老板从柜台后迎了上来,满脸堆笑地致意:“你们是要在这里住下吗?”
皮格斯矜持地看了他一眼,开口回答:“嗯。我需要三张最好的床。”
旅舍老板满口答应:“完全没问题。我的旅舍才刚修缮过,一间间房舍都是干净舒适的,一定会让客人们满意。”
皮格斯不以为然地扯了扯嘴角,补充了句:“再用最好的食材准备我的晚餐,送到房间里去。”
话刚说完,他就改了主意,改口道:“算了,还是把食物留在一楼大厅里吧。我等会儿下来。”
尽管他早就不需要做亲自赶猪的脏活了,但在经过长达数日的奔波,身上还是沾满了让他无法忍受的尘土。
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后,换了身新衣服的皮格斯才从房间里出来,背后跟着两名仆人,慢吞吞地回到一楼。
“不愧是天使公爵!啊,那位高贵的殿下!神啊,我从没见过那么美好的存在。”
明亮的大厅里飘散着好闻的酒香气,而这道声音的主人,还是皮格斯所熟悉的。
他微眯起眼,毫不意外地发现了老对头的身影。
“尼斯?”皮格斯轻哼了声,不屑地说:“我怎么不知道你还当起了莱纳城旅舍的侍者?”
“皮格斯。”平时只要见面,总免不了对这个喜欢装腔作势、老模仿贵族的着装打扮的讨厌鬼冷嘲热讽几句的尼斯,这次却丝毫没有在意皮格斯的话。
他不耐烦地瞟了皮格斯一眼,就干脆利落地忽略了对方,径直跟那位染料商人手舞足蹈地继续说了下去:“就算是沙漠里再明亮的星星,也比不上那双蓝眼睛的美丽,而且他还那么的温柔和善,对卑微的奴隶也充满了慈悲……”
这个卖廉价皮毛、做事穷酸的小商人,都在夸耀些什么?
皮格斯不满地皱了皱眉。
跟已经酒足肉饱的尼斯不同,他还饥肠辘辘,于是没有急着继续找茬,而是慢条斯理地先享用起了这份乏善可陈的晚餐。
这间旅舍里所谓‘最好’的晚餐,足足要了五枚银币的高价:包括了一份土豆泥,一碗带了点油星的‘肉汤’,两个松软的白面包,还有一块半个巴掌大、被切得薄如蝉翼的熏肉。
他一边咀嚼着,一边分神听尼斯的话。
而尼斯自从见过那位如天使般圣洁美丽的领主后,心情就一直无法平静。
等他好不容易从神魂颠倒的状态里恢复过来,却又陷入患得患失的诡异状态了。
连一向好脾气的尼尔都被哥哥的烦人惹得无奈了——离开城堡后,平时精明能干的人就一直魂不守舍地坐在边上,不停询问他‘刚才到底有没有给那位高贵的殿下留下好印象’。
不管尼尔给出多少次肯定的答案,尼斯都还是忧心忡忡的。
听着听着,皮格斯若有所思地放下了汤匙。
他并没有多在意尼斯那堆夸张得让人发笑的溢美之词——在他看来,尼斯这种不起眼的小皮草商,之前见过的地位最高的贵族恐怕只是男爵吧。
这下撞了大运,被王国里唯一一位公爵接见,也的确够对方吹嘘上一辈子的了。
他最关心的,是那位尊贵的公爵殿下对商人的态度。
居然连尼斯这样的小皮草商都愿意接见,还让那个蠢货高兴成这样……听起来的确是一位难得一
皮格斯慢吞吞地吃完晚饭后,没有再在一楼多做逗留,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在这种穷困的地方,本来也没什么好看的——连上街招揽皮肉生意的女人都瘦骨嶙峋,没几两肉,摸上去的手感恐怕还没有他养的猪好。
皮格斯自然是对此兴趣缺缺。
他租下的是这旅舍最好的房间,床是崭新的木头架子用铁锭固定在一起的,比以前用绳扎上的模样要牢靠得多。上面铺着一层用亚麻布缝上的厚稻草垫,接着是两层被洗得发皱的薄布,起码能隔绝掉毛毛的草刺。
大概是白天太累了的缘故,在这种不算太差、但也绝对称不上好的床垫上,皮格斯居然很快就睡着了。
直到第二天清晨,才被第一声钟声吵醒。
他没有立刻起床,而是在床上享用了早餐后,才在仆人的侍奉下换了身衣服,挺着大肚子出门。
踏出旅舍大门的那一瞬间,皮格斯就被四周的一切震撼到了。
昨晚被夜幕笼罩的景象,在明媚的阳光下显现了欣欣向荣的真容。
街道上是清一色的新修房舍,外墙还都用着那起初被他误以为是烧坏了的木头——但真正让他震惊得说不出话来的,是那漫山遍野的金黄玉米地。
地块不复之前的凌乱无序,而是阡陌纵横,显得井井有条。
皮格斯一行人猛一眼看去,目所及处尽是高大健康的玉米植株。
碧绿的长叶间流淌着嫩黄色的柔软长穗,金灿灿的玉米粒若隐若现,饱满的颗粒彰显着它傲人的成熟。
而在地里忙碌着,提水灌溉着作物的奴隶们,虽然看起来依然比其他地方的人要瘦弱得多,面上却带着他在别处从未见过的幸福笑容。
“这、这里真的是莱纳城?这怎么可能!”
皮格斯被这违背常识的一切震得懵住了,久久说不出话来。
直到耳畔响起了莱纳城人自发进行的每日早课——唱起关于猫猫神的颂歌。
相比起奥利弗传授的初始版本,打心底爱戴着天使公爵的他们,还偷偷地进行了一些改动。
“哦莱纳城啊,仁慈的财富之神——猫猫神啊,请赐福于美丽的领主……在有仁慈的猫猫神庇护的日子里,我们满怀感恩地歌颂神的伟大。我们迎接着金色的丰收,感恩伟大的猫猫神护佑领主,为我们所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