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上头批复“联合行动”申请的期间,柳乘荫也没有浪费时间。
为了进一步确定那些“未确定”的案件,柳乘荫在警方人员的陪同下,去走访了那28个案发现场。
虽然距离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
但开挂的柳乘荫依旧成功找到了有用的证据,完成破案。
这些案件都是发生在D市辖区内,柳乘荫要在D市辖区内28个案发地点进行调查。
走访这28个地方,总共花费了柳乘荫四天时间。
而这些时间九成都花在了赶路上。
要知道, D市的辖区并非只有D市市区这一个地方。
D市附近还有一些直属的村子、小镇什么的,他们也同属于D市警局管辖。
总之,D市警局还蛮大的。
也许是因为柳乘荫他们闹出来的动静有点大的缘故,上面似乎十分关注D是这边的动作,因此,在李先安发出申请后,才没过多久,在柳乘荫开始走访后的第三天的时候,申请便通过了, 然而,次日便开始雷厉风行地开展了行动。
毕竟这些罪犯们相互间又没什么联系。
因此,不用考虑“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什么的,不需要什么详细的谋划,找到后,带够足够的任何装备,再谨慎点便多设立几重包围圈,几十名全副武装训练有素的警员一起去抓一个人,这完全是“碾压局”,几乎不可能出意外。
除非罪犯的运气和“大魔导师”有得一拼,抓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爆发个地震、泥石流什么的......
在上方的统筹下。
在柳乘荫结束走访,破解掉所有案件后的第三天。
短短五天内,那些身处国内的罪犯所在位置附近的警局纷纷出手,找到罪犯详细位置,然后部署警力,成功将罪犯抓住。
其中有几名罪犯现在身处于国外, 想要抓住他们还得废些工夫。
不过, 既然知道目标是谁了,那些被华国那庞大的国家机器盯上的家伙,要不了多久会被抓回来,典明正法!
不过后续的抓捕行动就与柳乘荫就没事关系了。
在花四天把剩余的案件全部解决后,第五天,柳乘荫便打算准备离开了。
他在粤省已经呆了够久的了,今天已经是6月13日了,距离七月份只剩下半个月时间,他也该去下一个地方了。
凭借着这次经历所得到的一百多个案件,“探案片”方面已经不缺的素材。
以这些素材,别说是拍一部电影,拍个长篇连续剧都绰绰有余!
柳乘荫下一步计划就是,争取在剩下的这半个月里多吃品尝些美食,收集“美食”方面的素材。
柳乘荫之所以要赶着在七月份前将这些任务完成,这不仅是为了回学校销假、交作业、交论文,防止升级受影响,还有就是因为系统的下一次结算是在七月初!
“探案片”估计是来不及拍了, 但“美食纪录片”却是他在旅行的过程中边拍边制作着的。
他打算等下一周期开始后, 先看看下一周期的时间跨度如何。
如果时间跨度可以的话, 他就第一时间把他辛辛苦苦地吃了两个多月而做出来的“美食纪律片”发布出去!
靠着跨越整个周期的时间去酝酿, 加上作品本身的质量,相信应该能帮他收割到一笔可观的影响力!
可如果下一周期的时间跨度太短的话,他就可以考虑先把“探案片”拍出来,等遇到个时间跨度合适的周期,再把“美食纪律片”和“探案片”一块放出来。
虽然说,在同一个周期里同时放出两个“影视类”作品,很容易相互抢夺关注度,从而导致他们最终所得到的影响力比单独拿出来所能得到的影响力要低一些。
不过,考虑到:
虽然它们都是“影视类”作品,会相互抢夺“影视类”领域的关注度,但它们还有其他重要的“专业”属性,它们一个是“美食”,一个是“探案”,这是两个基本没有交汇,很难相互影响到的领域。
因此,虽然在“影视”方面的影响力会因为“二虎相争”而产生“内耗”,受到损失,但“专业”方面的属性却没什么影响。
因此,这两个作品最终分别所获得“影响力评级”虽然会比单独拿出来低一些,但不会低很多,最终还是会很高。
如此一来,结合两个影响力评级很高的作品,系统必定会给出一个很高的评分!
回头再看看,这个时间段有没有可以参加的奖项评选活动,如果能再下几个奖的话......综合评级还能再提一提。
到时候,兴许有机会再次获得一个高级技能呢!
.......
当天下午,柳乘荫离开了粤省,来到了隔壁的桂省,然后再度回归了他吃吃喝喝的正常的“美食之旅”的轨道中来。
桂省的饮食风尚与粤省其实大体相似,但也有一些另外的独特之处。
其中最让柳乘荫印象深刻的就是——嗦粉!
河粉、米线、粉丝......
叉烧、猪脚、酸笋.....
螺蛳粉、米粉、猪脚粉、老友粉、干捞粉......
在桂省,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特色的“粉”。
各种各样的粉。
让柳乘荫吃得十分过瘾。
然而,这样的安生日子才过了没几天,柳乘荫他又碰上事了!
什么事呢?
在一次,他在小吃街夜市“嗦粉”中,他又触发一次【未知的召唤】.......
这一次,他终于通过【未知的召唤】发现了一起凶杀案!
幸运的是,这一次,他所发现的这起凶杀案并非在案发后才被他发现的,而且在案发前......
【注意!你当前已通过【终极解密】触发【未知的召唤】的效果,你即将从曾经获取过的信息中提取出相关的“未知信息”,并从中意识到“难以忽视的问题”。】
.......
这一次,柳乘荫在“信息库”中所找到的“未知信息”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是人来人往的小吃街。
柳乘荫尝试训练自己的观察了,结果看了半天,也没看出问题来。
最后直接上“解析”。
通过解析后,柳乘荫在照片发现了十分“特殊”的人。
那是一个青年男人。
大夏天的,他居然穿着一件宽松的长袖风衣。
在长袖风衣上,柳乘荫发现一些奇怪的轮廓。
对轮廓进行“解析”后,最终确认那些轮廓属于锤子、麻绳、刀子等危险物品。
奇怪的装扮和随身携带的危险道具,再结合那个人的眼神。
那个男人的眼神有些慌张,还有些兴奋.......
似乎准备做一些不符合“大众理念”的事情,但又为自己即将要做那件事感到期待。
“解析”结果,那是一名准备实施犯罪的罪犯。
是的,虽然他还没来得及实施犯罪,但他已经是罪犯了!
在D事警局这段时间里,柳乘荫闲暇时在警局找到了一本《刑法》,然后对其“触摸”了一番......
按照华国法律,根据罪犯实施犯罪的阶段不同,法律根据警察将罪犯逮捕时,罪犯所处于的阶段将其判定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既遂。
根据犯罪的实施阶段不同,量刑标准也不同。
所谓“犯罪预备”。
举个例子:
张三想犯罪,并且为犯罪做了实际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犯罪计划、置办作案工具、踩点等,然而,在他作案前,事情暴露,被人举报了。
即使他什么都没来得及干,警察叔叔也能通过他的犯罪准备作为证据给他定罪。
剩余的,“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大家基本都懂。
前者就是犯罪过程中因为被害人的抵抗或因为好汉相救,又或是其他的客观原因导致罪犯的犯罪行为失败了。
后者则是......犯罪成功。
除了这三个阶段外,还有个“论外”,叫做“犯罪中止”。
就是:罪犯在犯罪前或犯罪过程中,在还没有达成犯罪事实,或造成更严重的犯罪事实前,主动停止犯罪,并投案自首。
现如今,如果柳乘荫所发现的那个罪犯便是正处于“犯罪预备”阶段。
不过,“犯罪预备”阶段的罪犯很难坐实罪名。
万一他在犯罪前已经将犯罪计划什么的处理掉了,仅凭他的穿着和身上带的东西,警察也不好给他定罪。
毕竟,法律没规定公民不允许携带麻绳、水果刀、锤子上街吧?
法律没规定公民夏天不许穿风衣吧?
这样一来,这个危险的家伙转头又会隐藏起来一阵子,找到机会后,依旧会有无辜者因此遭难。
更何况,哪怕柳乘荫能成功找到证据证明那个家伙是“犯罪预备”。
但这样似乎太便宜他了.......
要知道了,“犯罪预备”的量刑标准是三个犯罪阶段中最轻的......
太便宜他的!
所以说,即使有“犯罪预备”这个量刑标准在,但在大多时候,还是“捉贼捉脏,捉奸捉双
”比较来的方便。
随后,柳乘荫靠着【鬼才-小地图】一路跟踪着那个男人。
柳乘荫不怕跟丢,也不怕被发现。
凭着“解析-靠近”那一点模糊的感知,一定范围内,在不需要看到对方情况下,柳乘荫也能知道对方的大概位置。
甚至,他还能拿着在路边买的小吃,边吃边跟。
很快,柳乘荫发现对方走到一条小巷里停了下来。
随后,柳乘荫也坐在小巷外一处小吃摊位上,又点了碗粉,嗦了起来。
桂省的“粉”的特点在于和面时加入的水分比较多。
不过即使这样,在特殊的制作手法下,这些粉却没有因此而变成一团面糊。
虽然因为加水多的缘故,导致这些“粉”比较软,缺少韧性,没有劲道,但依旧拥有一些弹性,仿佛果冻一般。
这份弹性能保证,“粉”不会在筷子的夹起中被扯断,在“粉”进入嘴巴后,不需要用,只是牙齿轻轻一合,就能将其弄断,甚至用舌头和口腔的肉配合也能将其夹断。
更有甚者,你根本不需要咬,直接端起碗,将“粉”连带汤汁就这“喝”下去。
因为水分多,所以,“粉”消化得很快。
先前才刚吃得好像肚子里有点东西了,这会儿工夫又空了。
柳乘荫一边嗦粉,一边等待罪犯的行动。
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柳乘荫发现小巷里来人了......
通过隐约间感应到的大致轮廓,柳乘荫觉得对方应该是个女性。
毕竟有两处明显凸起......
柳乘荫三两下像喝汤一样嗦完了一碗“粉”。
让马全去付钱,让张刚准备报警。
而柳乘荫则向小巷走去。
在距离目标还有十几米的时候,柳乘荫跑了起来。
在他感应中,罪犯已经准备要上手了。
好了。
犯罪阶段已经从“犯罪预备”过度到“犯罪未遂”。
在受害者的身心即将遭遇实质性的伤害前,柳乘荫突入犯罪现场。
加速奔跑后,一个飞踢呼脸,然后一套擒拿。
解决战斗!
歹徒失去反抗和逃跑能力。
受害者也还没来得及受害。
随后赶到的张刚看到这一幕后,十分熟练地在三秒内打响了报警电话。
就这样结束了吗?
不,如果只是那么简单的话,这根本对柳乘荫构不成“事”。
给柳乘荫带来“事”的并非是歹徒,反而是接到报警后,随之赶来的警察.......
柳乘荫的在粤省闹得动静挺大。
毕竟柳乘荫几天里所破获的案子不仅多达一百多件,而且每一个都是被放了很久的难案。
而粤省警方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要藏着掖着的意思,反而大肆宣传起来。
毕竟,宣传“战绩”、炫耀“战力”,也是一种维护社会安定的手段。
不过,这个“大肆宣传”中,为了保护柳乘荫的安全,在对外宣传时关于柳乘荫个人信息部分的内容都被“打码”处理了,只有警察内部以及警方上级部门中到达一定等级以上才能知道。
经过这几天的发酵后,民众中的宣传效果如何先不说,至少华国警界基本上都知道了这件事情!
这使得在柳乘荫去警局为这个案件做笔录时,他被一名“等级足够”的警官认出来了。
然后,警局局长也知道了。
警局局长不知从哪听说了柳乘荫“喜欢破案”的事情,便当即决定把他们近些年积攒下来的一堆不涉及机密的陈年难案“送”给了柳乘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