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信了那几个小崽子的话!
这个念头让方珊珊心脏急跳,惊恐不已。
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她自己清楚。
顾家那几个孩子说的是对的。
她确实是故意捧杀菲菲。
她和菲菲的亲生母亲不一样。
菲菲的亲生母亲出身优渥,给菲菲留下了大笔的遗产和一个出身名门的娃娃亲未婚夫。
她出身贫寒,什么都没有。
因为她穷,光担心她嫁给他是为了他的钱,和她结婚之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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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法律规定,他们结婚之后,光的财产应该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可是,按照他们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即便他们结了婚,光的家产和他赚的钱和她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这是不平等条约,签这份协议的时候,她很屈辱,很愤怒。
可是,她没办法不签。
光的家产几千万,而她不但没钱,家里还因为她父亲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大笔债。
她不嫁给光,有的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愿意嫁。
而她,却很难遇到光条件这么好的男人。
权衡利弊,最后她选择嫁给光。
虽然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之后,光的财产和她没关系了,但是,至少她可以和光一起享受生活。
她可以住大别墅,有司机和佣人伺候,可以享受有钱人的生活。
等她哄住光的心,可以让光给她买房子、买车、买首饰。
光几千万的身家,从指缝里露点就够她享受了。
而且,光的财产和她没关系,她要是给光生下孩子呢?
等她给光生了孩子,难道光还能说他的财产和他们的孩子也没关系吗?
等光百年之后,她的孩子得到了家的财产,和她得到不也差不多吗?
她出身贫寒,在这个阶级分明的时代,不管她多么努力,她都没办法改变自己的出身。
但她可以通过嫁给光,改变她孩子的出生。
抱着这个想法,她忍着心中的不痛快,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嫁给了光。
从一个负债累累的贫寒家庭嫁入一个身家千万的有钱人家,最初的时候,她是心满意足的。
富足的生活,让她犹如置身于天堂。
她娘家的债,光也帮她还了,她无债一身轻。
她很满意她的生活,最初的时候,她是真心疼爱菲菲的。
因为她知道,光在观察她。
如果她对菲菲的态度,无法让光满意,光随时会和她离婚。
她做到了,她婚前对光的承诺,对菲菲视如己出。
一直到她生下她自己的亲生儿女,她的心态才逐渐改变了。
她以为,她生下了儿子,家将来迟早都是她儿子的。
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她才知道,菲菲的亲生母亲病重时,曾经让光签订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家将来由菲菲继承。
光很爱他的妻子,为了让他的妻子安心的离开,他签了保证书,并且做了公证。
也就是说,那份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将来,家的继承人不会是她的儿子,而是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