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郊区,一座英国乡村式的独栋洋房。
清水红砖的墙面,褐石赤瓦的双坡顶,月光像贪玩的小孩子一样滑落下来,从玻璃钢窗的格子里倏忽溜进一间粉粉的闺房。
房间里,身穿一件黑色制式小巫师袍,手握一根十四英寸藤木魔杖,赫敏·格兰杰正对着桌子上一个破碎的瓷杯念念有词。
“修复如初!”
“修复如初!”
“修复如初!”
瓷杯和瓷杯的碎片一动不动,完全没有想要重圆的意思。
嘴巴渐渐瘪成一条线。
自从她收到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又亲眼目睹麦格教授神奇无比的变形术后,她就对学习魔咒这件事充满了极大的热情。
但就算如此,她也本应该遵从麦格教授的叮嘱,不在麻瓜世界使用魔法,哪怕是练习也是一样。
只是……赫敏脑海里又回想起前几天自己一家在对角巷的遭遇……
那些明明低着声音却又恰好能让她能听见的窃窃私语
“喂,你看,那两个家伙应该都是麻瓜吧……”
“嗯,闻不到魔力香甜的味道,一股子下贱肮脏的灰尘气息,麻瓜怎么会出现在对角巷?”
“喏,看那个小女孩就知道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两个麻瓜生了一个泥巴种啊……”
赫敏抬头看格兰杰先生和格兰杰夫人,就瞧见他们脸上露出一丝颇不自在的苦笑,却又很快隐去。
就算是娇生惯养向来不喜欢看脸色的她,也知道那绝对绝对不是什么积极愉快的表情。
这让赫敏感到愤怒。
在她心目中,格兰杰先生和格兰杰夫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家人。
她宁肯被别人指着鼻子喷着唾沫臭骂,也不愿看到家人无缘无故地受辱。
但问题是,她并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只是一个刚刚收到霍格沃茨入学通知书的预备小巫师,对魔法界的认知仅限于麦格教授告诉她的一切,以及她能把她家的桌子变成一头可爱的小粉猪。
除此以外,她并不比英格兰其他任何一个十一岁小女孩知道得更多。
不过,她的历史课老师曾说过一句话:无论你的人生遇到什么问题,从历史中你都能找到最好的答案。
于是,在购买霍格沃茨要求的必备书单之余,她又多买了几本关于魔法界历史的书籍。
从这些书籍里,赫敏开始了解魔法界的构成。
原来,就像猫可以分为纯种猫、混种猫和乡村田园猫,巫师也可以分为纯血巫师、混血巫师和像她这样麻瓜家庭出身的麻瓜种巫师。
而在十几年前,魔法界还曾兴起过一场纯血至上的恐怖政治运动,在这场运动中,麻瓜种巫师曾遭到非人的迫害。
在知道这些信息之后,赫敏很容易地就理解了那些话的含义:
——血脉歧视。
在她原来的学校,就存在类似的现象。
白皮肤孩子看不起黑皮肤孩子,黑皮肤孩子欺负黄皮肤孩子,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只是没想到,魔法界也是这样,她原本还以为是童话般美好的世界。
她觉得有些失望,而且马上不止于失望。
她那过于好使的脑袋瓜,让她飞快地联想到,未来她那些尚未谋面的巫师同学。
他们的父亲或母亲,大概率都是会使用魔法的纯血巫师和混血巫师。
他们是不是在上学之前,就已经从上一辈那里继承了魔法的知识,继而赢在起跑线上?
他们又会怎样对待她这个麻瓜出身的异类?
这些疑虑好像一根根紧绷的丝线缠住了赫敏的心,就算是魔咒的神奇也无法阻止她的忧心忡忡,她开始变得闷闷不乐。
她甚至产生了究竟要不要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想法,毕竟她过去在普通学校也是混得风生水起,极得老师的喜爱,那为什么要去一个不适合自己的地方?
赫敏的情绪基本都写在脸上,那副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模样,让格兰杰夫妇无需任何努力就察觉出她的不对劲。
在一番茶余饭后的“闲聊”中,在格兰杰先生有意无意的引导下,她终于袒露了自己的担忧。
然后就迎来一阵开导。
“你喜欢魔法吗?”格兰杰先生问。
“当然喜欢!”赫敏毫不犹豫地说。
“喜欢到什么程度?”格拉杰先生一边剥鸡蛋,一边继续问。
“”赫敏低下头没有说话,麦格教授表演的变形术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既然喜欢,就不要轻易放弃。”格兰杰先生鼓励地说。
但在赫敏看来,却是一副理所当然的局外人嘴脸。
“说得轻松!”她撇了撇嘴。
“学不好怎么办?不受喜欢怎么办?被人欺负怎么办?格兰杰先生!不准笑!我是说真的!你再笑我就用汤勺敲爆你的狗头!”
她把自己的想法竹筒倒豆子一样地倒出来,然后怒斥格兰杰先生不负责任的笑脸。
格兰杰先生努力憋笑,赫敏还从来没有这个样子过:
“可我觉得这完全是在杞人忧天,脑子好是真的好,不会因为换了个环境就没有用。而且我们赫敏还这么聪明,成绩每次都是第一,到了霍格姆斯”
“霍格沃茨!”赫敏感觉自己的肺泡正在飞速膨胀。
“对,霍格沃茨,就算到了霍格沃茨也肯定优秀无比。”格兰杰先生刮了刮赫敏皱着的小鼻子。
“别刮我的鼻子!刮塌了怎么办!而且一股鸡蛋壳味!”赫敏撇开格兰杰先生的手,气呼呼地说,“就算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是很聪明,而且成绩也超级棒,但这样也不代表不会被别人欺负!”
“有的黄皮肤孩子学习很好,但还是会受到压迫,甚至正因为成绩好,反而要帮别的孩子写作业!”
“可见聪明并没有什么用!”
这番话说得格兰杰先生一愣一愣,张着嘴巴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反驳。
想了想,他决定还是换一个角度。
“可是现在就放弃的话,你回过头来肯定也会不甘心,与其到时候怀着一腔后悔的苦水,倒不如现在就勇敢去试一试。”
“如果有人欺负你——”格兰杰先生扬起拳头,然后一拳敲在餐桌上,震得碗里的汤汁都飞溅出来,洒到了格兰杰夫人刚买的崭新的衣服上。
“你就用拳头揍他!”
格兰杰夫人看了看自己新衣服上那点碍眼的污渍,又看了看身旁坐着的格兰杰先生,随即赞同地点了点头。
然后她就学着样子捏起拳头,“狠狠地”给了格兰杰先生脑袋一拳。
“就像这样!”格兰杰夫人亲自演示了一番。
格兰杰先生立刻配合地昏倒在餐桌上。
“?”赫敏气呼呼地鼓起嘴巴。
现在不是在开导她吗?
这两个人,怎么突然就秀起了恩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