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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不好吃不要钱

作者:旧时光字数:2234更新:2022-04-20 12:08

想到能在古玩街上淘换到宝贝,余老师手痒痒了。

在古玩鉴定方面,他是专家.

他坚决相信,苏小甜一个小娃娃都能淘到宝贝,他不可能淘不到。

不得不说,李局长也动心了。

毕竟,这等好东西谁不喜欢?

就算在古玩街淘换不到铜香薰炉这样的好物件,弄个民国清朝时候的也可以啊!

两个人难得想法一致,很快就商量定了要去古玩街淘换宝贝这件事。

苏小甜在旁边听着,并没有说什么。

古玩街上的宝贝,人人可以淘换,谁弄到了就算谁的。

这时候,菜上来了。

苏小甜给李局长点了一道卤猪蹄、一道红烧肉、一道肉末豆角和一道麻婆豆腐。

除了红烧肉,其他三道菜都是新菜式。

李局长喜欢吃,但在这方面还算克制,来过的次数不过两三次。

看到这几道菜,惊喜得不得了。

“闻着就香!”李局长吸溜了一下口水,说道。

也不是没吃过好东西,为什么偏偏就是这壹鸣阁的让人欲罢不能呢?

四道菜是一起上来的,香味扑鼻。

正在兴致勃勃讨论的兄弟两个都没什么兴趣继续讨论古玩的问题了。

美食当前,还忙着讨论古玩,那不是傻子吗?

苏小甜知道余老师的食量大,专门盛了大碗的米饭,而且是两碗。

“还是小姑娘会做人,知道我饭量大!”

余老师一面大口吃着红烧肉,一面夸赞苏小甜。

苏小甜简直就是别人家的孩子,聪明机灵会做人,学习又好。

“余老师您多吃点,我们家的米饭也好吃。”苏小甜不遗余力地称赞。

他们家的白米饭确实很香,毕竟是从系统商城里淘换出来的白米,那味道别提多赞了。

再加上苏奶奶就算煮米饭,也讲究火候,煮出来的米饭不光亮晶晶的,味道更好。

“就是这个猪蹄,实在是没什么吃头,骨头多,不像肉吃着爽。”余老师说话的时候,看向猪蹄的眼神都是嫌弃的。

苏小甜笑着说道:“这道卤猪蹄可是我家餐厅里最近推出来的主打菜,您二位先尝尝,要是不好吃,不给你们算钱。”

李局长和余老师二人都是冲着软烂可口油汪汪的红烧肉去的,并没有将这盘卤猪蹄放在眼里。

有红烧肉吃,谁去吃猪蹄啊,那不是傻吗?

可是,如果不要钱的话,倒是可以吃一吃。

再怎么,这也是肉啊,带着肉的香味呢。

没错,二人从头到尾想的都是不花钱吃猪蹄。

两个人确实没有想过猪蹄有什么好吃的。

毕竟,猪蹄这玩意儿,总让人觉得有一股子猪腥气,再怎么做,也不可能比肉好吃。

苏小甜这丫头托大了,该不会等会儿就后悔吧?

“你说真的?小甜啊,你说了能不能算?”余老师一面扒饭一面问。

可别小姑娘说了不算。

“当然算,余老师,您先尝尝,尝过之后,要是觉得不好吃,我等会儿给您免了这一盘菜的钱。”

苏小甜对自家的厨艺还是十分有信心的,而且,她对余老师和李局长两个人也有信心。

这两个人并不会因为说了不好吃就免单而睁着眼睛说瞎话。

因此,她才会如此笃定地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余老师盯着苏小甜问。

余老师摩拳擦掌的,就等着白吃这一盘菜。

“您别客气!”苏小甜忍俊不禁地说。

“好!”

余老师说话,真的夹起一块卤猪蹄。

苏小甜笑眯眯地看着。

余老师看苏小甜这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忽然就对这看起来红扑扑、亮晶晶的还冒着热气儿的猪蹄多了几分兴趣。

这块猪蹄怎么说呢,看起来还是挺好吃的,好像和之前吃过的猪蹄都不一样。

而且,闻起来味道也好,似乎没有之前吃猪蹄时候的猪腥味。

说不定,这味道还能凑合。

想到这里,余老师也忍不住了,大嘴一张,啊呜一口咬下去。

第一口吃到了软糯的肉皮,继续往下啃,肉皮下面是一层肥而不腻的肥肉。

肥肉之下,又藏了些许瘦肉,更多的是猪蹄筋,弹性十足。

不管是肉皮还是肥肉和瘦肉,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入口即化。

只剩下了猪蹄筋的弹牙。

这一口下去,鲜香的味道让余老师忍不住眯上了眼睛。

太美味了,只以为红烧肉美味,没想到,猪蹄儿也能做成如此美味。

壹鸣阁这厨子,真是绝了。

看起来,就算最寻常的食材,在壹鸣阁也能变废为宝。

余老师的表情,已经足以说明问题,苏小甜了然地笑了。

“这道卤猪蹄可以热吃,也可以凉吃。热出肉香浓郁入口即化,凉吃有嚼劲,Q弹顺滑。”

苏小甜嘴里说的Q弹是什么意思余老师没有用心体会,他这会儿忙着领会卤猪蹄的香味呢。

李局长在一旁看着自家表弟一口浓油赤酱的猪蹄下去,像是吃到了人间美味一样,觉得表弟这是夸张了。

再好吃不就是猪蹄?

“我相信好吃,可也不至于让你露出这样的表情吧?”李局长撇撇嘴说。

真是越来越没出息了!

余老师才不理会李局长,他一口接着一口地咬着猪蹄上层次分明的肉。

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以前怎么不知道猪蹄还能这样好吃,错过了多少美味啊!

来不及说话,一块猪蹄已经下肚,余老师毫不客气地拿起第二块猪蹄啃起来。

“真有这么好吃?”

看着表弟似乎不像作假的样子,一连吃了三块猪蹄,都不停嘴地,李局长忙了。

他忙就伸出筷子要夹一块猪蹄,却没想到,余老师直接端起猪蹄盘子朝着自己怀里送。

“表哥,我这个当表弟的得让着你,红烧肉给你了,我吃亏点,吃猪蹄就行!”

李局长:“……”

当他是傻子呢?

他这个表弟什么时候这样谦虚过?

还让着他?

凡是他有点儿什么好吃的不让着他,都能去告状。

今天这猪蹄不肯给他,情愿让他吃红烧肉,只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猪蹄比红烧肉更好吃。

其实也不是猪蹄比红烧肉好吃,而是因为红烧肉常见,而且,凡是烧得可以,都不至于难吃,猪蹄就不一定了,因此让人更加觉得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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