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什么,不想让人夸你吗?”
林公子奇怪地看希媚儿。
“哦,大晚上,说不定都睡下了,何必打扰他们呢!”
希媚儿嘿嘿笑,嘴角却有些僵硬。
“原来是这样啊,我竟不知你如此替他人着想。”
林公子一副没看出来的神情。
“才认识一天,公子不了解我的真性情,正常啦!”
希媚儿用手掌遮住半张脸,手掌下面的眉毛却在抽筋。
“如此,该开始写那一百个字了。”
她的手里再次被塞进毛笔。
哇靠,要不要如此执着啊!
希媚儿皱着小脸道,“公子,我刚跑了那么久,手脚一点力气都没有,笔都提不起来,怎么写啊?”
吧嗒,毛笔从希媚儿的手指之间滑落。
“不写是吧,那就继续下去跟车跑吧!”
说着,林公子纤长有型的手指再次伸向车帘。
“我写!”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希媚儿懊恼又无奈地捡起毛笔,重重地戳在薄薄的宣纸上。林宫子气定神闲地收回手,希媚儿注意到,他的眼里闪过得色。
兜来绕去,结果还是输了,虽然不甘心,希媚儿却没办法。
“宣纸和你有仇吗,如此大力?”
某比眼假寐的男人布满地轻哼。
“我写字一项如此。”
她更加用力地戳着宣纸,弄出刺耳的响声。该死的家伙,不让她睡觉,他也别想安稳地睡!
“那你继续,不过,入城之前,你若不能写完一百个工工整整的账字,不准吃早饭。”
什么,不让吃早饭!
嘎嘣,希媚儿一时没控制好怒气,折断了毛笔。
“公子,咱能不能不要用一日三餐来威胁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口腹之欲,若是连吃的最基本需求都满足不了,哪里有心思去干活儿啊!”
“你可知我的外号?”
他突然睁眼。
“不知道。”
她也没兴趣知道,她现在跟他讨论的是吃饭问题,好不啦!
“人都叫我‘为难公子’,意思是惯会为难他人,不给人生路。”
他的嘴角牵出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啊??
希媚儿的眉头歪了一下。这个林公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奇葩,竟然把这样的外号当做夸赞般说出来。
“那些人都是不懂公子的人,不用太在意。就冲着公子能帮我们赶走那些混子,我绝对相信公子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
希媚儿决定给林公子戴高帽子,暗暗希望他因为这顶高帽子真地变的有正义感起来。
“谁说我是故意帮你们赶走的混混,我是商人,自然不会放过毁坏院墙的人。”
希媚儿的高帽子没能带上林公子的脑壳,不过,她不气馁,继续道,“可是公子最后没让我们修院墙啊!公子,您是个里里外外都金玉的人,何必非要用一些不好的话来掩饰呢!”
“你觉的我有必要掩饰吗?”
他嘲讽地轻嗤。
确实不需要,可是不这样说,要怎么骗他放过她嘛!
“反正不管公子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公子是那样的人。”
希媚儿固执地偏头,再次拿起毛笔,快速在纸上写起来。既然语言打动不了某人,她只能认命地好好写字。不就是写个毛笔字吗,不信完不成!林公子已经睁开眼,嘴唇开合两下,似有话要说,却看见希媚儿专注地写起字来,他就闭上眼,继续假寐。
希媚儿虽然自信满满,可是专心起来,才知道毛笔字有多难写,起码写了一百个歪歪扭扭的字,才能稍稍工整些。
为了不让“为难公子”借机扣掉她的早饭,她决定多写两百个,谁知道,她越写越来劲,竟然一直写到天亮,马车进城。
“你......竟写了如此多?”
林公子一觉醒来,看见马车里全是写着账字的白纸,就连他的身上还放着一张。
“对啊,我写的如此用工,早饭是不是可以多吃点好的?”
希媚儿借机要奖励。
“那我可得看看这些字中可有符合我要求的。”
林公子随手捡起盖在身上的宣纸,看完后,有些惊讶,“你倒是进步神速。”
希媚儿忍不住偷笑,那是当然了。虽然她一直忙着写字,脑子却没糊涂,在天亮之前,她故意挑出最好的一张,放到他随手能拿到的地方。
“如此,可算是过关了?”
希媚儿笑着放下毛笔。
这次,林公子倒是很大方地给她准备了一顿大餐,美味佳肴满满地摆了一桌,偏偏熬夜一晚上的希媚儿嘴里苦苦的,看见那些荤油,竟然哇地一下吐了。最后,她只喝下一碗白粥。
“你不是很饿吗,为何吃如此少?”
林公子挑眉看希媚儿,眉眼间却有掩饰不住的笑意。
该死的家,在幸灾乐祸!
就他的腹黑程度,她有理由相信,他肯定早料到她熬夜之后会没胃口,才准备满桌子的美味佳肴,让她看得见,却吃不着。
好恨啊!
希媚儿对着桌上的美味佳肴狠狠地咬牙切齿一番。
“这肘子是酒楼里的名菜,我每次路过这里都会吃,你也尝尝吧!”
林公子看似贴心地给希媚儿夹了一块儿半肥半瘦的肘子肉,放在她的粥碗里。
呕--
她成功地再次吐起来,不过,这次她也没让他好过。她是对着满桌的佳肴吐的,桌上的菜,没有一盘不沾过她的呕吐物的。
哼哼,这回看他怎么吃!
林公子终于放下筷子。其实,希媚儿在第一次吐的时,闻到酸臭味,他已经吃不下,却硬是为了气希媚儿,才佯装吃地津津有味。
“这桌菜可是要花上十两银子,就这样被你毁了,这笔账要记在你的头上。”
他让人送上来一本账簿,递到她面前,“加上你昨夜糟蹋的宣纸和笔墨,一共二十两,画押吧!”
“宣纸和笔墨也要算钱!”
希媚儿顿时停止了呕吐,不敢置信地看着一切向钱看的男人。
“昨夜可是公子强迫我练字的哦!”
“我只让你写一百个字,你却写了一千个。你可知道本朝最贵的是何物?正是你用来练字的宣纸,一两银子,也不过买得十张,你一共用掉三百张,收你十两银子,已经很是便宜你。”
林公子曲指在账簿上叩几下。
“不签!”
希媚儿把账簿丢给他。傻子才会承认这种平白强加的再无。
“确定不签?”
林公子淡淡地问,似乎不怎么在意她会不会签。
“不签,就是不签!”
希媚儿把头摇成拨浪鼓......